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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房東想賣屋 [打印本頁]

作者: nyasei    時間: 2017-9-5 12:24 AM     標題: 房東想賣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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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ph37    時間: 2017-9-7 09:17 PM

看起來 房東還不錯
不太可能無故扣你們押金
除非你們把房子弄得慘不忍睹

如果你們還要繼續住,可能就是三不五時房東帶人來看房
沒要繼續住,把房子整理乾淨,恢復原狀還給房東吧

說真的房客的權益 ==> 押金拿回來,水電算清楚就很好了
當然如果還在合約期限內,你們是有權主張住到約滿,而且期間內不方便給房東帶人看房

作者: uouo16-1    時間: 2017-9-8 04:39 PM

租約期內因該是不會影響到你的權利,因為也契約在所以不用擔心
作者: eliaeliads    時間: 2017-9-8 07:57 PM

有合約的話就有保障,不用擔心
作者: jenny312129    時間: 2017-9-18 11:3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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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abb1980    時間: 2017-9-18 09:12 PM

你有租約在手
合約之內都有保障
一切就都照合約走囉
作者: tomiyasu    時間: 2017-10-10 01:5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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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yeri    時間: 2017-10-14 08:52 AM

我也建議  如果自己也住得很習慣   
其實可以跟房東談談看  是否可以便宜賣你們喔
作者: Huusa    時間: 2017-10-28 06:35 PM

1.依民法第425條之規定,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出租人將所有權讓與第三人,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但於未經公證之租賃契約,契約期限逾5年或不定期租賃,不適用之。這就是非常有名得「所有權移轉不破租賃」規定
2.析言:
(1)要請您先審視,租賃契約是否在期限內,如已過約定期限,您一樣付租金,房東不即違反意思,就是不定期租賃契約,就不能適用上述規定
(2)如果租賃契約再5年以內,縱未經公證,仍適用上述規定,於房東將房子賣給第三人,您得租賃契約對於第三人仍存在。
(3)如果超過5年租賃,未經公證的租賃契約,將不能適用上述規定。
希望對你有幫助
作者: aabb1980    時間: 2017-11-4 11:24 PM

既然相處的不錯
那就好聚好散吧
也祝房東可以順利賣到好價錢
作者: luxtcu    時間: 2017-12-20 04:14 PM

理論上還是都得跟著契約走,如果你們平時跟房東的關係甚好,房東也很不錯的話,應該都會順利,有時候房東還會問你們要不要買嚕。
作者: tolookfot    時間: 2017-12-30 08:50 PM

或許只是他考慮之一
如果沒把房子破壞或影響旁邊住戶
就別想太多那也只是他推銷的一方式
月月收豬爽....


作者: a2506981    時間: 2018-3-2 01:12 PM

住得習慣何不兄弟倆把它給買下來呢
很多房東最後都是賣給房客
作者: eliaeliads    時間: 2018-3-10 08:32 PM

本來就還是都得跟著契約走,如果喜歡就買下來。
作者: zzooggcc    時間: 2018-3-16 03:0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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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luecook    時間: 2018-4-10 11:12 PM

買賣不破租約 所以請安心 除非你有簽特別的條款
作者: leslietw    時間: 2018-4-17 05:38 PM

大多情況是房東的藉口不租了
作者: muyboy    時間: 2018-4-19 08:28 PM

如有能力自已買下也好~~
作者: 銘銘銘Ming    時間: 2018-4-29 04:36 PM

只要契約還在,房東應該都不可以隨便賣屋的,所以不用擔心哦~
作者: benq2007    時間: 2018-4-29 06:22 PM

房東可以賣,但接手的屋主需要履行租約到期為止。
作者: 寬書    時間: 2018-4-29 09:04 PM

其實跟房東商量一下,看看多少錢,就直接買下來算了!
你們還省得找房子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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