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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簡瓔 -【首席富豪終回】完美富豪 關閉[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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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我叫光宗,耀祖不是我兄弟,它是一只米格魯──
這是撿到我的農家爺爺幫我取的名字,因為我失憶了,
不知自己是誰、住在哪裏,甚至是發生了什麼事,
本來我是應該要感恩啦,但我的救命恩人們實在很超過,
沒道德兼沒衛生,說要幫我報警列失蹤協尋人口好像是晃點我,
吃個飯雞鴨魚肉都用自己的筷子夾過來夾過去,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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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香
發表於 2008-8-9 09:28 AM|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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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日據時代臺灣有五大家族,分別是板橋林家、霧峰林家、高雄陳家、基隆顏家、鹿港辜家。

  隨著經濟變遷,臺灣新五大家族已然崛起,取代了過往的五大家族,他們分別是——

  聯通環球集團的辜家、遠南集團的徐家、臺寶集團的王家,宏觀集團的蔡家、利來玫瑰集團的吳家。

  在這些家族之中,以古老又保守的辜家行事作風最為低調,雖然光是土地就坐擁兩千多公頃,集團投資包括銀行、投信、期貨、票券、證券、房屋、創投、貿易、水泥、化工、電子、電訊、科技、石化、制藥、建設、航運,海外則投資了營造和橡膠,可說是家大業大,族繁不及備載呀。

  但是!老祖宗有交代,財不露白,不然會富不過三代!

  目前辜家已經傳到了第七代,財富還在快速擴展中,所以嘍,顯然他們有夠遵守老祖宗的話的。

  辜家的大家長辜政允在三年前檢查出了肝癌細胞,因此緊急召回五名大學畢業之後就直接住在美國、讓他想管也管不到的兒子。

  老大辜至酷原在美國和幾名志同道合的友人創辦了一間並購公司——IM。

  返臺後,他擔任聯通環球集團的代理總裁,之所以不願意接總裁的位置,那是因為他還想回美國,做他自己感興趣的事業。

  他的弟弟們也一樣,都跟他有同樣的想法,想再回美國,如果不是辜政允的病來得叫人措手不及,他們根本連想都沒想過,自己有一天會回到臺灣定居。

  回臺灣之後,社交界理所當然的多了五顆閃到發亮的新明星,他們個個擁有迷人的外表和無法計算的財富,因此社交界給了他們一個名稱——辜家富豪。

  也因此,他們成了名媛淑女、明星名模垂涎的新對象,走到哪裏都會引起一陣騷動。

  然而這陣子,辜家言行犀利的“麻辣富豪”辜至酷、編織羅曼史的“夢幻富豪”辜至俊、過去會隨興秀舞的“電臀富豪”辜至帥,以及人超好的“浪漫富豪”辜至雅,陸續找到生命中的另一半,這著實令許多女人心碎啊!

  時光飛逝,七年的時間過去了,辜政允的病情也已經控制住,雖需臥床,但死神並沒有帶走他,所以——

  辜至酷日前正式辭掉聯通環球集團的代理總裁職務,和妻子莫豆蓮帶著兩名兒女回到美國,重新入股?IM,做他最感興趣的並購事業。

  他精準的眼光和能力日前甚至吸引了全球第八大富豪——沙烏地王子瓦利德的激賞,邀請他一起合作,進軍中國。

  老二辜至俊,人如其名,英俊到不行。

  他在美國是知名的羅曼史作家,筆名艾蒙雷歐,已經連續四年獲得《紐約時報》排行榜暢銷作家,也是高踞平裝暢銷書排行榜最久的羅曼史作家,更多次獲得美國羅曼史作家協會獎,以及全國讀者票選獎,每本書都被電影公司搶著拍。

  他根本毋需動用家族的錢,光是他的書全球的版稅和電影分紅就抽到手軟,也因此在兩年前,他正式宣布,放棄繼承辜家的財富。

  他現在跟妻子孟聽瑤以及兩個兒子住在希臘的米克諾斯島上,只因他的寶貝愛妻狂戀希臘風情,一家四口過著只羨鴛鴦不羨仙的生活,如果他老婆肯再替他生個女兒,那就更完美了。

  老三辜至帥在美國經營數十家夜店,是個很成功的生意人,回到臺灣之後,仍然經營夜店,也不管他是百年辜氏家族的一份子,每個周六,他都會在自己的店裏秀舞,而且是穿著丁字褲、露出結實臀部的那種電臀秀哦。

  然而,他的電臀秀在他和安彤結婚之後已成絕響了,目前當了爸爸的他,依然經營夜店,但把重心放在釀酒事業,繼他的電臀擁有廣大粉絲之後,現在很多果農也是他的粉絲呢!

  老四辜至雅是個風採翩翩,好到不行的男人,也就是人家說的那種“極品男”啦,他從小的心願是當一名獸醫,回臺灣之前,他就在獸醫院執業。

  婚後一年半時,他把集團決策總經理的職位交給專業經理人,和妻子韓沅琋回到美國,目前是獸醫院院長的他,同時也是一個男孩跟一個女孩的爸爸,他們養了八只流浪狗,幸福到一個爆炸。

  既然這幾個幸福的男人都已經脫離身不由己的痛苦了,那他們的快樂,到底是建築在誰身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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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8-9 09:29 AM|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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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望著車窗外一片綠油油的菜田,辜至美白玉般的俊顏上,表情始終沒多大起伏。

  如果沒有意外,兩個月後,這個名叫荷塘村的小農莊三分之二的農地都將被聯通環球集團收購,做為旗下化工廠的預定地。

  集團準備挹資一百億美金,到時聯通環球將一舉躍升為全球的化工龍頭。

  這些計劃都是在他大哥辜至酷主導集團時就已經定案了,他的責任就是讓計劃付諸實行,而一直以來,都把兄長當偶像的他,為了獲得兄長的肯定,幾乎是沒日沒夜的投注所有心力在工作上。

  他要向所有人證明,他是有能力的,不再是辜家那個生嫩的高傲小王子,已經接管集團總裁之位的他,將會做得比他大哥更好、更完美!

  “總裁,要不要找個地方讓您休息一下?”奔波了一整天,看著窗外漸暗的天色,溫信宏問道。

  他是聯通化工臺北廠的行政副理,也是這次收購土地的負責人,所有的事情都是由他一手接洽的。

  “不必了,吩咐司機再繞一圈。”他要作最後的確定,每一個細節都不放過是他要求完美的天性。

  “您不必早點回臺北準備嗎?”溫信宏好意提醒。

  某張俊顏立即拉了下來,“溫副理,我不喜歡同樣的話說兩遍。”

  “是的,我馬上吩咐司機再繞一圈。”

  真是伴君如伴虎啊!人家他也是一片好意說,明天就是他們這位年輕有為的總裁結婚大喜之日,而且要從臺北到南部去迎娶新娘子,他竟一點都不著急,還在這裏巡視化工廠的預定地?

  “農民們都安撫好了吧?我不要看到有人抗議上媒體。”辜至美的視線仍落在窗外,在他腦中有一幅化工王國成形後的藍圖,對這些農民,他自認是他們的救世主。

  不值錢的農地,價錢翻了二十倍,這些錢夠他們下半輩子不愁吃喝了,就算種一輩子的菜,也不可能有這些收入。

  “除了苗家農莊不肯把土地出售,其他的農民都已經跟我們簽約了,您吩咐用優於市價二十倍的價錢收購,這麼優渥的條件,農民們都眉開眼笑的把土地賣給我們呢。”

  辜至美劍眉一蹙,“溫副理,你沒把事情辦好。”

  溫信宏微微一愣,“呃——苗家農莊說他們不賣田,要種什麼有機作物,所以——呃,那個——”

  他期期艾艾的說不出個所以然來,他們總裁真是一針見血的好直接啊,雖然如此,但好歹他也成功說服了三十幾位農民了不是嗎?

  而且他有信心,苗家農莊遲早會向他們妥協,小蝦米怎麼對抗大鯨魚嘛?再者,化工廠開始營運之後,苗家農莊就算種出了東西,還有人敢買敢吃嗎?

  “不要因為你的無能,造成集團的損失。”辜至美的眼眸瞬了瞬,視線落在窗外飛掠而過的鄉間景物。

  這是一個相當落後的小農村,化工廠的進駐勢必會繁榮這個沒有發展性的村落,到時會有許多人因為化工廠得以就業,聯通環球的福利極好,可以幫助此地的年輕人口不外流,居民會對集團抱著感激之心。

  “啊啊啊啊啊——”司機大喊著,一邊緊急煞車,輪胎發出尖銳的聲音,車身還大大震動了好幾下。

  “怎麼了?怎麼了?發生什麼事了?”溫信宏撫著撞疼的前額,一臉緊張。

  車上有他們身份嬌貴的總裁,如果有個閃失,這責任他可擔負不起,他怎敢掉以輕心。

  “有只貓衝出來。”司機餘悸猶存,直拍著胸口。

  辜至美瞬了瞬眼眸,他看到一個年輕女人跟著衝出來,她一手抱起驚嚇中的小貓,雙眸燃火地大步走向車子,不客氣地拍打起車窗。

  司機只好降下車窗。“有什麼事嗎,小姐?”

  “什麼事?”女人瞪著他。“你差點撞到貓了你知不知道?”

  “是它自己衝出來的。”司機理直氣壯地說。

  “明明就是你超速!”女人右食指戳戳司機的胸口,一字一句,清清楚楚地說:“我們荷塘村全村限速十公裏,車要禮讓人,人要禮讓動物,這是萬年不變的定律。”

  司機齜牙咧嘴的揉著胸口,“厚~小姐,你力氣很大,戳人很痛耶,而且你說限速十公裏也太離譜了,哪裏有限速的標志?我沒看到。”

  “我是在地人,你不是,我說有就是有。”女人眼也不眨,眉心蹙起,直勾勾的看著他說:“以後開車不要開那麼快,這裏是鄉下,沒有紅綠燈,小孩和老人多,貓狗更多,一不小心就會釀成讓你後悔終生的悲劇,也可能會讓別人的家庭破碎,所以!請你不要搶快,要趕時間去別的地方再趕,懂嗎?”

  她說的話好像有道理,又好像很無厘頭,但不知怎麼搞的,司機竟被催眠似的點了點頭。

  “很好。”女人滿意了。“如果覺得對這只貓過意不去,前面一公裏的地方有間土地公廟,你可以捐點香油錢,那些錢都是用來替這裏生病的沒錢老人、小孩和貓狗看病的。”

  司機再度點了點頭。

  “總裁,要不要我出面打發那個女人?”溫信宏試探地問,生怕上司對此刻夾雜不清的情況感到不耐煩。

  “叫司機開車。”辜至美撇了撇唇。

  一個會為了貓浪費時間理論老半天的人,在他看來,非常白癡。

  辜家對完美要求最高的“完美富豪”辜至美要結婚了。

  時隔七年,辜家總算再度辦喜事,這也是社交界近日的一件大事,媒體從一早就駐守在辜家豪宅外的產業道路上,無非是希望能偷拍到一點獨家畫面。

  站在房裏的全身穿衣鏡前,辜至美在做最後的巡視。

  發型OK,領帶OK,西裝OK,皮鞋OK,婚戒OK,他確定自己從頭到腳都很完美。

  今天他將要迎娶百成集團的千金梁芷柔,她符合一切最完美的條件,外表端莊秀麗,擁有大家閨秀的出眾氣質,教養得宜,出得廳堂、入得廚房,又有文學與音樂雙學位。

  百成集團的大家長梁百成德高望重,在政商兩界都有豐沛的人脈,梁家更是商場上少數可與辜家匹配的豪門。

  這樁姻緣可說是天作之合,與梁芷柔見過三次面之後,他就決定她是他唯一的新娘人選。

  她就像上帝特別為要求完美的他打造的一樣,從裏到外,從談吐到微笑,無一不完美。

  他相信他們可以孕育出超完美的下一代,她也會是一個很好的賢內助,可以扮演好總裁夫人的角色,兩大集團的聯姻更是門當戶對、相得益彰,宣布婚訊後,他父親就不再臥床了,可見他有多滿意這樁婚事啊!

  叩叩叩——敲門聲響起。

  “請進。”他對著鏡子調整領帶到一個完美境界的角度,一邊揚聲應著。

  “哈 ,我親愛的弟弟,新郎官~”辜至帥吊兒郎當的走進來,他一眼看到鏡前帥到不行的弟弟,吹響一記口哨。

  “真的是帥呆了,難怪梁家千金會被你迷得七葷八素,根本還沒搞清楚你是一個多麼難相處的人就答應嫁給你。”

  鏡前,找不到一絲瑕疵的俊臉波瀾不興。“三哥,容我提醒你,今天是我結婚的日子。”

  “我知道,所以我才會這個時候來。”辜至帥炯炯有神的瞳眸透過長鏡瞅著弟弟,隨興地往一旁光潔的百萬鋼琴上一坐。“小美,要不要逃婚?我的車就在外面,我可以跟你交換衣服,你暫時躲在你嫂子的公寓裏,我再安排你回美國。”

  他沒有瘋,只不過在做一個為人兄長該做的事。

  這兩年,小美生活得更像個假人了,一切都以公式計算,在工作上這樣也就罷了,現在竟然連結婚對象都用電腦過濾?

  電腦把全臺灣名門望族的千金小姐全部列出來,由他挑選,親自跟對方約會,確定對方非常理想之後,定下了這門婚事。

  還有,這不懂愛情為何物的小子不知為何會認為二十八歲是男人結婚的黃金期,錯過似乎就會顯得不完美,因此他連他要在今年結婚都是算過的。

  所以嘍,他甚至相信,他這個天才與白癡綜合體的弟弟連新婚之夜要與新娘子恩愛多久都已經計算好了,如果他要在十分鐘之內獲得高潮,就絕不會拖過十分鐘。

  辜至帥很懷疑,算得這麼精準,這樣的人生,真的會快樂嗎?

  因此,與其說跟安彤在拉斯維加斯度假的他,是特地飛回來參加小美的婚禮,不如說他想在弟弟鑄成人生大錯前阻止他。

  “我不想逃婚。”準新郎對瘋狂提議絲毫不感興趣。“還有,我若走了,公司怎麼辦?”

  辜至帥才不想跟他爭辯這個,在他看來,那一點都不重要。“你不愛梁芷柔。”

  辜至美眉心一蹙。“我愛她。”

  哈,說的跟真的一樣,辜至帥雙臂環胸,挑釁地問:“愛她什麼?”

  他不假思索地回道:“我愛她的完美,她會是一個符合所有人期待的辜家少奶奶。”

  他的妻子不能像大嫂莫豆蓮那麼天兵,也不能像二嫂孟聽瑤那麼隨興,不能像三嫂安彤那麼神經質,不能像四嫂韓沅琋那麼有自主性,他的妻子要很完美很完美,說話要露出剛剛好的潔齒,還要對他唯命是從。

  “那麼你告訴我,看不到梁芷柔,你會沒胃口嗎?看到她,你會心跳加速嗎?”

  辜至美奇怪的看了他一眼。“當然不會,我又沒病,沒看到她為什麼會沒胃口,看到她為什麼要心跳加速?”

  “這下我真的確定你有病了。”辜至帥搖著頭。“你居然要跟一個跟你沒有感情的女人結婚,知道嗎?你正把你自己的人生推向火坑。”

  某人緊蹙著劍眉,不太懂在他大喜之日,自己的哥哥幹麼跑來觸他霉頭?

  他不太悅然地說道:“感情這種東西,婚後自然就會有了,但莽撞的戀愛,可能會讓我招致一個不完美的結婚對象,比起沒有感情,我更不能忍受我的終身伴侶不完美。”

  辜至帥挑挑眉。“當你愛她,她的一切都會變得完美。”

  他撇著唇,“結婚是人生大事,我不想冒險。”

  唉,這不懂事的小子——“你現在就在冒險了。”

  十部同款的凱迪拉克禮車在高速公路上飛馳,車身一律係上喜氣洋洋的大紅緞帶,新郎的座車車頭結著一只大紅心,還有一對可愛的新人造型玩偶,車隊淩晨三點從臺北往南部出發。

  梁家早已在北部生根已久,但家族的宗廟還在南部,舉足輕重的長輩也都在南部,因此梁家的大家長——今年高齡九十的梁百成,堅持唯一的曾孫女要由南部出嫁。

  雖然辛苦了點,但新郎本人一點也不以為苦,他更加確定自己的選擇是對的,也只有梁家這種教養良好的家族會那麼看重傳統,他很滿意。

  “總裁,女方已經全部準備好了,約莫再半個小時就可以下交流道。”前座的南秘書回頭報告。由於算是半夜就出發,一路上幾乎只有他們的車,比預定到達時間還早了點。

  他負責統籌婚禮,一路上,他一直在跟女方的聯絡人通電話,以確保流程順暢,因為這場婚禮可是全國矚目的世紀婚禮,甚至有許多媒體一路從臺北跟著他們迎娶車隊。

  “嗯。”辜至美忍住要出口的呵欠,完美地端坐著,俊顏沒有特別的表情,但神情之中難掩倦意。

  婚禮對他而言只是一個儀式,他沒有特別緊張的感覺,當然也不興奮,倒是冗長的車程令他有點困了。

  畢竟不是超人呵,昨天又到南部巡視化工預定地,直到十一點才回到臺北,感覺才闔上眼,管家就已在他床側喚他起床準備迎娶了。

  下一個階段,他要在三十歲之前擁有一對兒女,完美的一男一女,他已經跟他的專任家庭醫師談過了,要精準的擁有一男一女在這科技昌明的時代,並不是什麼太困難的事,只要他的妻子願意配合即可。

  芷柔當然要配合他的每一個決定,不管是現在、未來都一樣,妻子的用處之於他,是在應酬的場合有個得體的女伴,替他孕育出完美的孩子……

  “糟糕,總裁,下雨了。”南秘書懊惱的看著打在車窗上的雨點。

  在他們完美總裁的嚴苛要求下,什麼都可以精密計算到趨近完美,唯獨天氣無法預測,婚期在兩個月前就決定了,老天爺要在這時候下雨,拿祂有什麼辦法呢?

  看著鬥大的雨點越落越猛,辜至美微感不快。

  這場雨不在他的婚禮預期之中,幸好快下交流道了。

  然而五分鐘後,雨勢滂沱得讓他蹙起了眉心,車隊原本呈一直線,現在完全被打亂了。

  車子在高速行駛下,濺起的白色水花看不到前方的車,也看不到後方的車,轟隆雨聲以及天空中劃過的閃電令人觸目驚心。

  當他感覺到車子正失速的往護攔撞去時,司機和南秘書的尖叫回蕩在他耳邊,他失去了意識……

  “不得了啦!火妮啊!有人在你們家樹林那邊發現一具裸屍哪!”

  上午七點,高阿田跟幾名農夫慌張地衝進苗家大廳,又熟門熟路的衝到裏面的餐廳,每個人的表情都無比驚慌。

  餐桌上,苗火妮正跟家人在用早餐——豐盛的五菜一湯,每個人的碗裏還有像小山一樣尖的白飯。

  他們務農人,早餐要吃得飽才有力氣工作,因此五菜一湯是基本的,每人添兩碗尖尖的白飯也是常有的事,不必大驚小怪啦。

  “阿田伯,你在說什麼?”火妮瞪大杏眼看著高阿田,她是有聽到“樹林”跟“發現”兩字,但她想,應該是發現罕見的蟲害吧,所以大家才會那麼緊張。

  “我說!發現屍體了啦!”高阿田跳腳地重復一遍。

  ?!啷!

  一只碗掉到地上,破了。

  所有人的眼睛都看向掉碗的那個人。

  火妮大眼眨了眨,“小叔叔,你怎麼了,是不是哪裏不舒服?”

  “沒……沒有。”苗大順丟下漆木筷,嘴唇發抖,臉色慘白的奔回房去了。

  “媽,小叔叔是怎麼啦?”她問母親。“他昨晚是不是又喝醉了去跟人家賭錢賭輸啦?”

  “大概是吧,你小叔叔就那點嗜好嘛,你不用擔心,沒事啦。”身材豐潤,長得很歐巴桑的梅淑珠笑了笑,不以為意。

  “哎喲!都什麼時候了,你們還在管阿順的哪根筋不對?”高阿田受不了的喊,“火妮!我剛剛說,樹林裏發現屍體了!屍體懂不懂啊?就是有人死了啦!你怎麼都沒反應?”

  “你說——屍體?”火妮雙眸倏地睜大。“是不是你們看錯啦?阿田伯,田裏怎麼可能會有屍體,不要嚇人好不好?”

  “是真的!我一個人可以說看走眼,但我們五、六個人一起看到,你國揚伯還嚇到昏過去,現在還躺在家裏呢!”

  “對!對!阿田說的是真的!”幾個跟過來的農民忙不迭附和。

  蹙著秀眉,火妮擱下碗筷,凝重地站了起來。“報警了沒有?”

  “沒有,我們直接就過來了。”

  她翻了個白眼。“拜托!阿田伯,這種事要先報警好不好?”

  “呃——我們是想,農莊裏的事都是你在管,村莊裏的事也都是你在管,所以——那個——”

  “但屍體——是屍體耶!”火妮深吸口氣,避免脾氣本來就不好的自己大抓狂。

  “女兒,你就先過去看看吧。”梅淑珠拉拉女兒衣袖,猛使眼色,低聲說道:“或許他們幾個老眼昏花看錯了,上次不就把竹子看成毒蛇嗎?我想他們一定又看錯了,咱們村莊向來平靜,連只死狗死貓都沒有,怎麼可能會有屍體?!”

  火妮認同母親的話。“好吧,我先過去看看再說。”

  “我也一起去。”淩仲凱跟著站起來。

  “你去幹麼?”淩仲芳連忙阻止不懂事的弟弟去湊熱鬧。

  “對啊!你去幹麼?”火妮壓著他的肩膀,讓他重新坐下。“你吃你的飯吧!吃完就去忙該忙的事,我去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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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頭好痛……

  辜至美困難的睜開眼睛,立即感到一陣暈眩,只好再度閉上雙眼。

  “你醒啦?你還好吧?你沒事吧?”

  一道恍如大地母親的聲音在他耳畔殷殷關切地詢問著。

  好陌生的聲音,這是誰在說話?

  “媽,要問也等他睜開眼睛再問,他搞不好又昏過去了。”火妮雙臂環胸地站在床邊研判著陌生人。

  阿田伯他們也真好笑,看見他光著身子昏迷在樹林裏,居然連鼻息也不探一下就判定他是“屍體”。

  說也奇怪,他怎麼會渾身光溜溜的昏迷在屬於苗家的樹林裏呢?

  阿田伯他們說,他身上的衣物和財物一定都被流浪漢給剝光了,所以他才會連條內褲都沒有穿。

  回想起看到他、確定他還活著的那一剎那,她整個給他臉紅,那可是她第一次看到男人裸體耶,有夠不好意思的。

  “我的頭……好痛……”辜至美擰著眉心,痛得五官扭曲,但他終於睜開了雙眸。

  “啊,醒了、醒了,這回是真的醒了。”梅淑珠歡天喜地的喊,然後像個母親般慈愛地安慰著他。“當然會痛嘍,會痛是應該的,你全身有不少擦傷,不過幸好傷勢不重,應該謝天謝地了。”

  他看著眼前福泰的陌生婦女。“你是誰?”

  梅淑珠呵呵笑。“我是火妮的母親,你叫我苗大嬸就可以了。”

  火妮?苗大嬸?好陌生。“我認識你嗎?”

  火妮往前一步,直截了當地回道:“你不認識這裏所有的人,我們也不認識你,你昏迷在我們家的樹林裏,是我們把你給救回來的。”

  他蹙起了眉宇。

  她……有點面熟。

  “我認識你嗎?”他好像看過她,但她叫什麼名字,他一點也想不起來。

  “不,你不認識我,因為我也不認識你。”火妮明快地說:“把你家人的電話告訴我,我通知他們來接你回去。”

  “家人?”他蹙起眉心,腦中一片空白。

  “對啊,你總有家人吧?”她頓了頓。“呃——你是孤兒?”

  他緊擰著眉心,不發一語。

  火妮潤了潤唇,試探地問:“那麼,你總有朋友吧?把你朋友的電話告訴我,我叫你朋友來接你。”

  他還是不說話。

  “呃——你連朋友都沒有?”

  這個人還真悲哀,長這麼大,居然連個朋友都沒有?

  也難怪啦,瞧他,俊美無儔的臉龐,文明又帶點冷漠的氣質,渾身上下看不到一絲柔和,他可能是那種超級難相處的人。

  “對了,你叫什麼名字?”火妮問道,並且認為這個問題總該回答得出來了吧?

  “我——”他終於開口了。“我不知道我叫什麼名字……我想不起來。”

  “什麼?”火妮母女愕然地瞠瞪著他。

  “你是說——你不知道自己叫什麼名字?”火妮眨著眼。“你失憶了,是這個意思嗎?”

  “我不知道……”他的頭好痛,只要他試圖去想什麼,他的頭就會撕裂般的痛。

  “怎麼辦啊?他可能傷到腦袋了。”梅淑珠憂心忡忡地看著他。“要是他一輩子都想不起來自己是誰怎麼辦?這樣很可憐耶。”

  “我看還是報警吧,把他交給警方。”農莊的事已經夠多了,她一點也不想把麻煩往自己身上攬。

  驀地,一顆頭鬼鬼祟祟地探進房裏來,苗大順對侄女招招手。

  “火妮,你過來一下。”

  “有事嗎,小叔叔?”

  “當然是有事才會找你,小孩子不要問那麼多,快點過來就是了。”

  火妮走到房門口,立刻被苗大順不由分說的拉出去,一古腦的拉到他的房間裏,還馬上把房間門鎖上,看得她一頭霧水。

  “到底什麼事小叔叔?為什麼要鎖門?”

  苗大順搓著手,不安地說:“那個——事實上,是我撞到他的。”

  “啊?撞到誰?”狀況外。

  他吞了口口水,又頓了一下才慢吞吞地說:“就……就是客房裏的那個人,是……是我把他撞昏的。”

  “什麼?”火妮眼珠子差點滾下來去跟地板親吻。

  看到火妮的反應,苗大順更不安了。“那個——昨天晚上,我喝醉了,睡到今天清晨迷迷糊糊開了車要回家,經過樹林時,沒想到他突然衝出來,我就——我就撞到他了。”

  “你確定嗎?”火妮眉心一皺,這件事可是非同小可。“你當時喝醉了,怎麼知道撞到的是他?”

  “八九不離十啦,我看到一團黑影衝過來,我撞上去,聽到砰的一聲,我酒當場嚇醒了一半,也不敢下車看,連忙開了車就跑。”

  她沒好氣的瞪著苗大順。“厚~小叔叔!你怎麼可以肇事還逃逸啦?萬一他被你撞死怎麼辦?”

  他知不知道自己闖了多大的禍?沒有駕照,還酒駕把人撞成失憶,現在怎麼辦啦?

  “我知道,我知道自己不對,你就不要再罵我了。”苗大順一臉苦瓜的向火妮求饒。“剛剛聽到他什麼都想不起來,我都快緊張死了,如果他一直想不起來怎麼辦?這樣不就永遠找不到他的家人了?”

  “你知道事情的嚴重性就好!”火妮蹙著眉。“現在唯一的辦法就只有報警了,讓警察去找他的家人。”

  “不行!”他急忙拉住侄女。

  “為什麼不行?”

  “萬一報警,追查起來,知道是我撞到他的,那個……我……我沒駕照,還喝酒,還有,如果他的家人要我負責怎麼辦?”

  火妮蹙著眉,很不認同。“不報警,他現在什麼都想不起來,難道讓他一直住下來?”

  “搞不好……過幾天他就想起來了,那個——誰誰誰,下村的阿良嫂不就是那樣嗎?被機車撞到,一、兩個月什麼都想不起來,然後有一天就突然什麼都想起來了,我想他……他應該也是這樣吧。”

  她惡狠狠的瞪視著他,“最好是有這麼簡單!”

  知道火妮不高興,苗大順松手了。“好吧,你去報警,如果你忍心小叔叔都幾歲了還去坐牢,你就去報警吧,小叔叔知道你向來最有正義感,我不該叫你做這種泯滅天良的事,是我太超過了……”

  看他那副可憐兮兮、垂頭喪氣的模樣,火妮心軟了。

  回想起她十二歲那年,家裏發生火災,如果不是小叔叔拚死奔進火場裏把睡夢中的她背出來,現在根本不會有她這個人存在。

  那一場火,小叔叔毀了半邊容貌,從此沒有女人肯再多看他一眼,也是這個原因,他都五十多歲了,至今仍是個單身漢。

  她常感到很內疚,如果不是為了救她,小叔叔也不會失去原本端端正正的容貌,更不會單身至今,但他卻從沒對她說過一句抱怨的話,樂天的他,總是笑嘻嘻地面對每個人。

  她不能讓他去坐牢,她情願自己去蹲苦牢,也不能讓小叔叔一把年紀了還去受那種罪……

  “我不報警就是了。”她下了個困難的決定。

  唉,這樣實在有違她做人的原則,現在也只能祈望那個人快點恢復記憶。

  “至美……嗚嗚……你到底在哪裏……你到底在哪裏?”

  兩天來,梁芷柔哭紅了雙眼,肝腸寸斷的回到臺北等消息,她住進了辜家的新房,焦急地等待音訊。

  “你多少吃一點,不要再哭了,這樣很傷身體的。”安彤安慰著她,見她那麼傷心,實在不像跟小美才見過三次面而已啊。

  至帥說,小美連終身伴侶都用計算的,兩人之間毫無感情基礎,只因為對象符合他對完美的要求就決定了婚事。

  在她看來,未必那樣,或許他們一見鐘情,真的都對彼此很有感覺,很來電啊,不然芷柔現在也不會食不下咽的。

  “我吃不下。”說完,梁芷柔又開始啜泣起來。“三嫂……”吸吸鼻子。“如果至美真的有什麼不測怎麼辦?人家會不會說,是我克死了他?”

  “啊?”安彤微微一愣。

  “是我表姊和表姨她們這樣說的。”再吸吸鼻子。“她們說,如果至美死了,別人一定會說我克夫,到時我就再也嫁不出去了,沒有男人會再對我有興趣,他一定要平安無事才可以。”

  安彤有夠給他傻眼的。“呃,所以——你是因為這個原因才哭的?”

  小頭顱點了點。“我壓力好大,這兩天都睡不著,我媽為了我,今天一大早飛到泰國去求佛了,希望佛祖保佑至美平安歸來,不然我年紀輕輕就會變成——變成寡婦——嗚嗚嗚……”

  說完,又啜泣起來。

  安彤愣愣地看著她那悲切的樣子,確定她老公說的沒錯,她跟小美之間,真的沒有感情基礎。

  而且她突然發現,這位梁家千金也不像小美所認知的那麼完美,看她哭得連鼻涕都流下來了,如果小美看到她這副鬼樣子,還會認為她很完美,還會想娶她嗎?

  嗯,很懷疑!

  “來、來,坐坐,不要客氣,當自己家一樣,多吃點。”當天晚餐時,梅淑珠熱情的招呼著「客人”。

  “對啊!你坐啊,別凈站著。”因為心虛,苗大順對辜至美特別好,他一把把他拉到熱鬧的餐桌旁,讓他坐在自己旁邊。

  火妮受不了的搖搖頭,小叔叔這樣,遲早會露出馬腳啦!

  瞧,他不低調一點,還在那裏熱情的向人家介紹家族成員,真是有夠瞎的,不過,這也正是她叔叔可愛之處呀!

  “我來向你介紹。”苗大順一一指著餐桌上的人,大聲地說:“這是火妮的爺爺、奶奶,火妮的媽你已經見過了,我是火妮的小叔叔,你叫我阿順叔就可以了,這是仲芳、仲凱,他們是火妮爸爸好朋友的孩子,他們的父母過世之後,他們就住在這裏了,這是阿泰叔、阿泰嬸,他們在我們農莊裏做事,也住在這裏,以後你也要住在這裏,跟大家打聲招呼吧!”

  辜至美緊抿著唇,看著滿滿一桌子的人,這種感覺好陌生,感覺上,他好像沒和這麼多人一起吃飯過。

  “這孩子怎麼都不說話咧?”身材跟媳婦一樣豐潤,滿頭銀發的苗家奶奶問。

  阿泰嬸掩著嘴直笑,“帥哥害羞啦!害羞啦!”

  “來!小子!跟大家打聲招呼啊!”苗大順忽地往他後背用力給他拍下去。

  “咳咳咳——”某人直接嗆到了。

  “啊啊——歹勢、歹勢!太用力了。”苗大順連忙拍著他的背,替他順順氣。

  “唉,這孩子身體虛啊,明天得殺只老母雞燉中藥給他補一補才行。”梅淑珠自言自語地叨念著。

  火妮忍不住噗哧一笑。

  太有趣了,看他那副不自在的樣子,很滑稽耶。

  仲凱的身材比較瘦小,衣服不合他穿,他現在身上穿的是小叔叔的衣服,人高胖魁梧的小叔叔,他的衣服對他而言顯然太大,連袖子都要折兩折,褲管也是,跟他的氣質格格不入,份外有趣。

  “孩子,你叫什麼名字啊?”瘦瘦小小的苗爺爺笑咪咪地問。

  火妮驀然怔忡起來。

  對厚,他失憶了耶,現在連自己名字都想不起來,不知道自己是誰,這種感覺……一定很難受吧?

  “爸,這孩子失憶了啦。”梅淑珠告訴公公,“他忘記自己的名字了啦。”

  “沒有名字?這怎麼行!”苗爺爺沉吟了一下。“這樣好了,你就叫光宗吧,這名字好,這名字有前途。”

  “光宗?”梅淑珠眼睛一亮。“爸,這名字取得真好!真是好聽極了!”

  火妮啼笑皆非的聽著他們替他亂取名字。

  光宗?

  這名字跟他一點都不配好不好?而且他們養的那只米格魯名叫“耀祖”耶,也是她爺爺取的,這麼一來,他不就跟一只狗同輩了?

  想到這裏,她忍不住哈哈大笑。

  “丫頭啊,你在笑什麼?也說出來給奶奶笑一下啊。”苗奶奶慈愛地對孫女說。

  火妮的嘴角藏不住滿滿的笑意,她笑著搖手。“哦,奶奶,沒什麼、沒什麼啦,大家快吃飯吧!”

  席間,她不時偷瞄著「光宗」,想從他的言行舉止發現一點關於他身份的蛛絲馬跡。

  看他端坐的姿態和拿碗筷的手勢,他的教養一定很好,看見每個人用自己的筷子猛往盤裏夾菜時,他的眉心都皺了起來,顯然很不習慣這種吃飯方式。

  “來,這只鴨腿給你。”苗大順驀地把一只大鴨腿夾起來,直接擱在辜至美的碗裏。“我嫂子說的,你太虛了,要補一補才行。”

  他很擔心是自己把他給撞虛了,一個長得這麼好的年輕人被他撞得失去記憶,他內心實在很過意不去啊。

  但他又不能做什麼,只能在他還沒恢復記憶之前,在生活上盡量照顧他了。

  “是啊,多吃點,來,吃點魚,這道紅燒魚可是火妮她媽的拿手好菜喲!”阿泰嬸用自己的筷子夾了滿筷的魚肉往他碗裏擱。

  那一瞬間,火妮確信自己看到他整張俊臉變得很難看,臉上倣佛寫著三個大字——不、衛、生!

  嘖嘖嘖,看起來,他真的是很不好相處耶。

  “我沒胃口,先回房了。”他倏地起身,擱下碗筷,走了。

  “咦?怎麼回事啊?”

  “怎麼不吃了?”

  “是不是不合胃口啊?”

  眾人一頭霧水。

  惡心!

  那些人怎麼那麼不衛生?吃合菜居然不用公筷母匙,還用自己的筷子夾東西到別人碗裏,他們到底懂不懂禮貌啊?

  再說,他最討厭吃魚了,他不喜歡腥味,他的菜單裏,絕對不會出現魚類……

  他最討厭吃魚?

  討厭吃魚?

  這麼說,他恢復記憶了?

  可是為什麼,他還是什麼都想不起來?

  叩叩叩——

  “進來。”他可不希望那些吵死人的鄉下人再來煩他,他需要獨處,他不想跟他們講話,一點都不想。

  “嗨——”火妮推門而入,她輕快地露齒而笑,揚揚手上的一袋面包。“你肚子餓了吧?這是面包,保證沒有別人碰過,你快吃吧。”

  面包?難道——

  他不確定地看著她。“你特別出去買的?”

  “當然嘍。”她揚揚秀眉。“你知道最近的面包店有多遠嗎?整整十公裏的車程耶,我來回開了快四十分鐘的車出去買的,你快吃吧,可別辜負了我一番心意。”

  她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這麼做,只是可憐他人生地不熟,而又好像有某種奇怪的潔癖,所以她才會不辭辛勞的開車去買面包給他吃。

  肚子確實也餓了,辜至美不置可否的接過面包,取出一個賣相頗佳的圓面包,一片一片撕著吃。

  火妮好氣又好笑的盯著他。“喂,你這個人怎麼這樣?連聲謝謝都不會說嗎?”

  他瞬了瞬眼眸,看了她一眼。“又不是我叫你去買的。”

  她雙手叉著柳腰,蹙起眉心。

  厚~有夠顧人怨的答法,他人緣一定很差。

  “就算是我雞婆好了,但你說一句謝謝會怎麼樣嗎?你會少塊肉,還是缺條腿?”她咄咄逼人地問。

  “難吃。”俊美男人忽然嫌棄地把面包擱下,不再吃了。

  “你說什麼?”火妮簡直想掐死他了,這難伺候的家夥以前是吃魚翅鮑魚長大的不成?

  “我說,這東西很難吃。”他面無表情的說。

  她深呼吸幾下,努力忍住火大。“所以說,你寧願餓肚子,也不願意吃這麼難吃的東西?”

  “可以這麼說。”

  她咬牙切齒地瞪著他。

  欠扁的家夥,餓死你好了!她真後悔沒事幹麼出去買面包給他吃,真令人火大啊!

  “你報警了嗎?”他忽地問道,冷傲的黑眸望著她。

  心臟咚地一下,火妮忙打了個哈哈。“報——報了啊,當然報了,這還用問?”

  哎,從來不說謊話的她,說這個謊使她耳根子整片紅。

  小叔叔說他頂多一、兩個月就會恢復記憶,真的嗎?如果到時他仍沒有恢復記憶怎麼辦,他的家人豈不是急死了?

  沒有將他提報失蹤人口,隱身在這不起眼的小農莊中,誰會知道他在這裏?

  想到自己的自私,對他的不滿似乎減少了一咪咪,畢竟,如她小叔叔所說的,是他們對不起他啊!

  “幫我換間房間,我不習慣沒有窗戶的房間。”他要求道。

  火妮攢了攢眉。

  這傲慢的家夥——他當這裏是什麼地方啊?飯店嗎?

  剛剛對他的愧疚又咻地一下子全飛走了,誰叫他說的話和他的態度都那麼機車!

  “等我的家人找到我,到時住在這裏的食宿費我會付給你。”他淡淡瞟她一眼,用冷淡的、公事公辦的語氣說。

  “不必!”火妮怒氣衝衝地說:“我們這裏的人都很有人情味,就算你一輩子沒辦法恢復記憶,我們也會一直讓你住下去!懂、了、沒?傲慢鬼!要換有窗戶的房間,等你要永遠住下來的時候,本姑娘自然會幫你換!”

  說完,姑娘她給他當面用力甩上門走了!

  她確定了一件事——失憶的人,只是喪失了過去的記憶,但本性是不會改變的!

  所以,基於這點,他不管是以前或是現在,都絕對、一定、肯定是個宇宙霹靂無敵超級難以相處的人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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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8-9 09:33 AM|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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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吃過早餐,辜至美百無聊賴地走出屋子。

  所有人都去工作了,連年事已高的苗爺爺和苗奶奶都因為閒不住而跟到田裏幫忙,家裏只剩他和幾只貓狗。

  看著苗家透天厝前的蓮花池,他的視線在花瓣上停留了一會兒,一片枯葉從樹上飄下來,掉到了他頭上,他眉頭一皺,把葉子從發心上拿下來,看著葉子,他瞬了瞬眼眸。

  這裏沒有電視,沒有網路,一切都陌生得可以。

  上午十點的陽光暖洋洋的,空氣很清新,有幾朵白雲在藍藍的天際緩緩移動,幾只麻雀在院落裏覓食,空氣裏有泥土的芬芳,他以前一定不是在這樣的環境裏生活,因為他對這一切沒有絲毫的熟悉感。

  他到底是誰?

  他有家人嗎?為什麼沒有人來找他?

  “娘小子,你打算在這裏白吃白住多久?”淩仲凱不懷好意地晃出來,一副老早準備好要找他碴的模樣。

  “你剛剛叫我什麼?”辜至美冷漠的和他對視。

  “娘小子啊。”淩仲凱嘲諷地低哼。“長得跟娘兒們一樣,不是娘小子是什麼?還是你喜歡我叫你娘娘腔?”

  他不喜歡這個家夥,從第一眼就不喜歡,但火妮居然收留他?

  哈!他搞不懂,就算這家夥失去記憶好了,把他丟到警局裏去不就好了,幹麼要讓他住下來?憑什麼啊?

  他直覺的想法是——火妮被這家夥的外表迷住了!一定是這樣沒錯!

  “我跟你是不同水準的人,對我說話尊重點,不要口出穢言。”辜至美沉著俊臉說道。

  淩仲凱愣了愣。“什……什‘會言’?”

  他對讀書沒興趣,也沒那天份,高三就輟學在農莊裏幫忙,也因為這個原因,他常被他姊罵沒出息。

  他也知道只有高中肄業學歷的他,配不上擁有大學文憑的火妮,可是他就是認定了她,也因此農莊裏天外飛來這麼一個帥小子,他才會如此不安。

  “連穢言都不懂,你有什麼資格跟我講話?!讓開!”辜至美冷淡地要走。

  “我偏不讓。”淩仲凱展臂攔住他的去路,大聲嗆道:“失憶了還這麼跩,你這小子有什麼了不起?還不是只能待在這裏白吃白喝,有種的話,就在農莊裏工作賺你的生活費啊!我打賭你連一天……不!你連半天都待不住!”

  “我已經跟苗火妮說過了,等我的家人找到我,我會一毛不差的付清我在這裏食住的所有費用。”

  “哈!說的好聽,誰知道你有沒有家人,有沒有人會來找你,如果你在這裏住一輩子怎麼辦?一輩子白吃白喝嗎?”

  辜至美俊臉倏沉,怒目瞪視著他。“那麼你想怎麼樣?”

  “我不想怎麼樣,是你想怎麼樣才對吧!”淩仲凱輕視地看著他。“如果你不是存心在這裏白吃白住,現在就跟我到田裏去,大家都在田裏幹活,沒理由你大少爺一個人待在屋裏享福。”

  辜至美冷笑一記。“帶路。”

  他會證明他不是一個存心白吃白住的人。

  火妮一抬眼就看見兩人火藥味很濃的向她走過來,她稀奇地看著那兩個顯然氣氛不太融洽的人。

  “你們怎麼會一起來?”停下手邊的工作,她先看了看淩仲凱,再看了看辜至美,兩個人的臉都很臭,感覺怪怪的。

  淩仲凱用一根手指頭指著辜至美,“他說只有他一個人在家裏休息不好意思,要來幫忙。”

  “真的?”火妮精神一振。

  這個傲慢鬼跩歸跩,起碼懂得基本人情世故,現在正是農莊裏最忙的時候,多個人手當然好。

  “我要做什麼?”辜至美蹙擰著眉心問。

  “首先,去穿雙雨鞋,戴頂草帽,看見那間小茅草屋沒?”火妮好心情的指指田埂旁邊一間不起眼的小茅屋。“裏面什麼東西都有,穿好了再過來找我。”她接著看向另一人,“仲凱,你去幫阿泰嬸。”

  自從苗家的一家之主苗大吉過世後,身為苗家獨生女又性格剛強的她,就變成當家作主的人,梅淑珠凡事都要問過女兒,相當依賴她。

  “是!大小姐!”淩仲凱耍寶地行個軍禮,快樂的去幫阿泰嬸了。

  等一下火妮就會知道娘小子是個中看不中用的軟腳蝦了,一副大少爺的樣子,包管他不到十分鐘就昏過去,哈!

  辜至美穿好雨鞋,戴著草帽,神情別扭到不行的走出小茅屋,他不必照鏡子也知道自己這副俗到爆的鬼樣子有多滑稽。

  “來吧,你的工作很簡單,把樹下那些肥料搬過來就行了。”火妮對他解說著,“肥料很重,你要有心理準備哦,因為都是有機肥料,我們的農田,主要種植葉菜類和瓜果類,大概有三十多種瓜果和葉菜。”

  他看了她一眼,“意思是,不用農藥?”

  “對!”她興致勃勃的對他說:“化學農藥跟化學肥料都會傷害人的身體,不管是噴灑或者食用都一樣,所以我們農莊從兩年前開始,嘗試有機栽種,雖然現在我們還在努力推廣的階段,但我相信假以時日,有機作物會被全人類給接受的。”

  辜至美冷淡的看了一眼田裏被菜蟲咬得坑坑洞洞的青菜。“這些賣相差的蔬物,你想賣到哪裏?”

  她微微一愣。“啊?”

  他挑眉道:“這些東西根本不能看,能賣到哪裏?你太天真了,根本沒有市場。”

  火妮體內湧起一股很想打他一拳的衝動。

  傲慢鬼講話果然很刻薄,不鼓勵她對地球和人類健康的這份心意也就算了,竟還潑她冷水?虧他現在還吃她的、住她的,真是有夠不討人喜歡的。

  “有沒有市場,不是你說了算,這麼天然這麼健康的東西,完全沒有農藥,只要是人都會選擇有機作物的。”她給他嗆回去。

  辜至美冷冷的哼了一聲,“這醜醜的菜,你要賣得比一般菜價貴才夠成本吧?”

  咦?他懂哦。

  火妮一愣,回神後說道:“沒錯,但那也是不得已的,因為有機肥料的成本本來就比較高,而且在作物的成長過程中,需要花很多心思……”

  他不客氣的打斷她,“這就對了,答案不是已經很明顯了嗎?投入雙倍的資金,換得的經濟效益卻幾乎等於零,這是傻瓜才會做的事。”

  她訝異地看著他。

  他到底在鬼扯什麼?

  自從她決定把苗家農莊全面轉型為有機農業之後,家裏的每個人都挺她,也都給予她最大的鼓勵。

  沒錯,現在農莊的財務狀況並不理想,但大家仍然都支持她,才沒有人對她說過什麼“經濟效益等於零”的鬼話哩!他真的是好笑極了!

  “你還是早點打消你的有機夢吧,你這麼做只會害死苗家農莊而已。”辜至美冷冷的說。

  火妮抬眸迎視著態度冷漠的他,怒火在她美眸之中燃燒。“喂!傲慢鬼!你憑什麼這麼說?你又憑什麼否定我的夢想?”

  他冷漠的回望著她。“因為你的夢想不切實際,女人就是這樣,感性大於理性,所以永遠成不了大器。”

  她語帶嘲弄地問:“那閣下你又成什麼大器了?失憶嗎?”

  說完,她得到一絲報復後的快感。

  “你——”他擰起了眉心,冷冷瞪視著她。

  火妮因為他的啞口無言而得意不已。“傲慢鬼,你一定從來不知道,那種為了自己的夢想而努力的感覺是多麼快樂,或許在你沒失憶前所擁有的一切都是憑空而來的,所以你才那麼自以為是。”

  他瞪視著她,俊顏鐵青的抿著唇。

  他在失憶之前所擁有的一切都是憑空而來,不是靠他雙手創造的嗎?

  為了自己的夢想而努力?

  這幾個字眼好陌生……

  難不成,被她給說中了?

  “你回去!”火妮不留情面的說道:“這裏不需要你幫忙,對於被你否定的這片農田來說,你的存在只是污染了神聖的它們而已,所以你走吧!我不想看到你。”

  辜至美也很不高興。“我也同樣不想待在這裏,因為跟不理性的笨蛋溝通是一件很累人的事。”

  他走了,還忘了脫掉塑膠雨鞋、摘掉草帽,直接走掉了。

  火妮咬牙切齒的瞪視著他修挺的背影。

  說她是不理性的笨蛋?

  跟她溝通是很累人的事?

  天殺的!傲慢鬼,你才是豬啦!

  火妮以為經過昨天的火爆爭吵,她今天不會在田裏看到傲慢鬼,可是當吃完早餐、大夥都在田裏工作時,她竟看到他穿著雨鞋、戴著草帽走向她。

  他想幹麼?又想來跟她吵架是嗎?

  她防備的瞪視著他,就像一只隨時準備出戰的甲蟲。

  “你來做什麼?”現在的她真的看他很不順眼,因為他是第一個否定她的人,也是第一個對她把話說那麼重的人。

  都是他啦,害她昨晚失眠了。

  從來沒想過轉型為有機農業對苗家農莊有利還是有弊的她,因為他的一番鬼話,胡思亂想了整晚,甚至還衝動的到母親房間去問她,她是不是做錯了?是不是帶給大家困擾了?

  “怎麼會呢?女兒,你怎麼會突然這麼想,我跟你爺爺奶奶還有你小叔叔都很支持你的做法,其他人也一樣,所以你盡管放一百二十個心去做吧,我們都是你的粉絲,永遠支持你喲!”

  聽到母親一番肯定的話,她才像吃了定心丸,不再懷疑自己做對了還是做錯了。

  可是現在看到他,她心情還是整個不好,直覺到他又是要來打擊她了。

  然而,辜至美卻只是看了她一眼之後,什麼也沒說,然後開始東看看、西看看,有時彎下身去,有時又站起來,令人摸不著頭緒。

  “喂!傲慢鬼!你到底在做什麼?”一個小時後,火妮忍不住跑到他面前去質問他。

  “不必你管。”他勾了一下嘴角,姿態是一貫的冷傲。

  “什麼話?”她的音量陡然飆高。“這是我家的田耶,你這樣隨便進來隨便亂看,我怎麼能不管?你起碼要得到我這個主人的同意吧?”

  “我做事一向不必得到任何人的同意。”他冷淡的說。

  驀然,他的心一動。

  他怎麼會這麼說?

  這句話……他說過——他說過對吧?

  該死!才要細想,他的頭又痛了。

  “哈!好大的口氣,好像你是什麼大財團的大總裁一樣,真是好笑極了……咦?你怎麼了?頭又痛了嗎?”

  火妮嘲諷的語氣轉為關心,見他撫著額頭,好像快支撐不住了,她連忙扶住他。

  同住了幾天,她大概知道,每當他要試圖想些什麼的時候,頭部就會產生巨痛,迫使他不能再想。

  “我扶你到樹下坐一下!”

  他沒有拒絕她一片好意,因為他的頭不但像有針在刺一般,還暈眩的讓他快要吐了。

  火妮把他扶到大榕樹下,小心翼翼地讓他坐在盤根錯節的巨大樹根上。

  “你還好嗎?是不是很痛?”她半蹲在他面前,雙眸擔心地望著他。

  他沒有回答,突然之間,他竟猛力捶打著自己的頭。

  她差點沒被他的舉動給嚇死!

  “喂!你在幹什麼?你怎麼這樣打自己的腦袋,你這樣會把頭打受傷的!”

  見他每一拳都那麼“真材實料”,她連忙拉住他雙手,阻止他自殘的行為。

  “不要……拉我……我頭好痛好暈……”辜至美那張向來傲慢冷漠的俊臉上,首次浮現恐懼的神色。

  看到他這樣,火妮的心也跟著一縮。

  天啊!他一定很難受很痛苦很害怕!

  她不假思索的緊緊抱住他。“不要怕!你不要怕!我在這裏!”

  他的頭倚在她小巧的肩膀上,身體被她溫暖的小手抱住,這份力量穩定了他,不知道過了多久,頭暈漸漸消失。

  “你們在幹什麼?!”

  一聲憤怒的大喝傳來,擁抱中的兩人被人從中間硬生生的分開!

  “仲凱?”火妮錯愕的眨了眨眼,他害她跌坐在泥土上耶。

  淩仲凱氣急敗壞的指責他們,“看看你們!大白天的,你們在這裏摟摟抱抱像什麼話?”

  氣死他了啦!

  昨天看他們整天不說話,好像在冷戰,他還高興了一整晚,沒想到今天兩個人卻抱在一起,莫名其妙!他真的快氣死了!

  “你想到哪裏去了?”火妮蹙著眉。

  “我想到哪裏去了?我想到哪裏去了?那要看你們做了什麼啊!”淩仲凱猶自跳腳不已,一直在那裏哇啦哇啦叫。

  “神經!”火妮懶得理那只蚱蜢,她拍拍屁股站起來,關心地又蹲回辜至美面前。“你好一點了嗎?”聲音跟神態變得跟淩仲凱講話時不一樣,難得的溫柔。

  “吼~你幹麼這麼注意他?!”有個人氣炸了。

  火妮一樣不理他,此時此刻,她所有的注意力都在辜至美身上,很擔心很擔心他,那份擔心流露在她圓亮澄澈的眼眸之中,令辜至美的心莫名一震。

  想不到她也會這麼溫柔……

  “怎麼了?”她急了。“怎麼不說話?還很不舒服嗎?還是我送你到醫院去……”

  他的俊唇蠕動了一下,聲音有點沙啞,“謝謝。”

  火妮愣了愣。

  謝——謝謝?

  她有沒有聽錯啊?傲慢鬼對她說謝謝?

  “呃,你——你沒事——吧?”她伸手摸他額頭,確定他沒有發燒,沒有燒壞了頭殼。

  失憶已經很口憐了,如果連腦袋也燒壞,那就真的太慘了。

  他凝眸看住她,再次說道:“剛才——謝謝你。”

  火妮的胸口一熱。

  辜至美感覺到謝這個字,對他好陌生。

  怎麼?他以前是個不會說謝謝的人嗎?他突然強烈的想找回過去的記憶,一個不說謝字的人,他是怎麼活的?

  一連幾天,辜至美都出現在農田裏。

  他也沒做什麼,就是東看看西看看,有時候他可以盯住一棵菜良久,誰也不知道他到底在看什麼,不過他也沒妨礙到別人,所以大家也就隨便他了。

  當然,有個人除外。

  “哼!那小子超詭異的,我們一定要小心他,不然哪天田被他賣了都不知道。”淩仲凱經常語帶敵意,有意無意地這麼說。

  “他又沒做什麼。”火妮對他的言論很感冒,在她看來,辜至美應該只是漸漸對有機栽種產生興趣罷了。

  她比較擔心的是,都已經過了一個多星期,他還是沒有恢復記憶。

  看來她得找個時間跟小叔叔商量一下了,不報警也要有個期限,總不能他一輩子想不起來,就一輩子讓他住在這裏吧?這對他不公平啊!他們絕對不可以這麼做,這樣很自私。

  “苗火妮,你過來。”

  正在出神之間,聽見有人叫她,一抬眼,看見站在農田中央的傲慢鬼正在看著她。

  她看著他,眨了眨眼。“我嗎?”

  辜至美微抬下顎,“這裏有第二個苗火妮嗎?”

  她蹙眉朝他大步走過去。“喂!傲慢鬼,你就不能有禮貌一點嗎?”

  頓時,俊顏微怔,“我這樣沒有禮貌嗎?”

  “當然!”火妮皺著鼻子數落他,“講話都用冷嘲熱諷的,或者一副人家應該知道,不知道就很白癡的樣子,你到底是怎麼長這麼大的啊?”

  他扯扯唇角,“我也很想知道。”

  哦喔,踩到他的痛處了,她吐吐舌頭。“對不起……”一時忘了他失憶。

  “算了。”他撇撇唇。“你過來看這個。”他蹲了下去。

  “看什麼?”她好奇的走到他旁邊,也蹲下去。

  兩個人在大太陽底下,蹲在菜田旁看著賣相很醜的青江菜,菜葉都被菜蟲咬得坑坑洞洞,搞不好有人光看就會起雞皮疙瘩哩。

  “你知道為什麼這些菜才剛長出來就被菜蟲咬傷嗎?”他的視線專注的落在菜葉上。

  火妮翻了個白眼。“我知道就好了,你叫我過來就為了問這個問題?吃飽太閒哦?”

  天知道她有多想種出健康又漂亮的青江菜啊,但老天偏偏一直跟她作對,她都要懷疑自己跟青江菜八字不合了。

  “我是要告訴你,我知道為什麼菜一長出來就被蟲吃掉。”

  “你知道?”她一臉的“怎麼可能”。“我一天到晚都在菜田裏,我都找不出原因了,你找得出原因?”

  “因為你不夠細心。看看這裏——”他指著菜葉上的小卵。“蝴蝶產卵孵化成菜蟲——”

  他還沒說完,火妮已經激動的低呼起來,“天啊,真的耶!我怎麼都沒注意到有這麼小的卵?該死!可惡的蝴蝶,害我白費那麼多心血,真的是太可惡了!”

  她那副想把蝴蝶抓起來鞭打一頓的模樣令他莞爾。

  她一直都這麼認真的在過生活嗎?

  那他呢?他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是如何過生活的?

  “解決的方法很簡單。”他指點她,“只要蓋……”

  “網狀溫室!”兩人異口同聲地說,說完,因為有默契,還相視一笑。

  火妮笑睇著他,“傲慢鬼,我覺得你從來沒那麼可愛又順眼過耶,而且我得承認,你比我細心,發現了我沒注意到的問題。”

  因為是獨生女,所以肩上的責任比別人多、比別人重,在她苗火妮的字典裏,沒有失敗兩字,弄砸一件事,就再想辦法搞定它,只不過她也有搞不定的時候啦,比如蝴蝶產卵這件事,而他就搞定了。

  “因為你根本就不像個女人。”辜至美回道。

  火妮嘴嘟得高高的。“我哪裏不像女人了?找死!”

  她作勢要追打他,兩個人不畏炙陽,像小孩一樣在田裏追逐來追逐去的,因為他穿雨鞋很笨拙,一直追不到她,她樂得哈哈大笑。

  隔天,兩人立刻著手搭蓋隧道式的橢圓形網狀溫室,雖然辛苦,也會讓未來採收的程序變得比較麻煩,但成就感十足。

  完工之後,火妮興匆匆的拉著他。

  “既然你比我還像女人,那麼細心,那你來看看,為什麼菠菜都不會發芽?我已經到處問人了,可是沒有人說得出來這是怎麼一回事。”

  辜至美被她拉到菠菜田,就見她在旁邊瞪大了眼睛,雙眼眨也不眨的看著他,好像他是神明,立刻就可以給她指示似的。

  他莞爾地說:“你不要在這裏一直看著我,去忙你的事,等有了答案,我會告訴你。”

  火妮不想走。“可是我想知道你是怎麼發現原因的嘛。”她要學起來。

  他瞟她一眼,傲傲地說:“事情不是笨人想的那麼簡單,我的觀察力很敏銳,你根本學不會。”

  瞬間,一指神功發射!她不爽的戳著他胸膛。“厚~傲慢鬼,怎麼講話還是那麼顧人怨啊?”

  奇怪,他胸膛怎麼那麼結實啊?硬硬的,但有彈性,好奇怪的觸感……

  “我只不過說實話而已。”

  “你再說?”給他加重,再戳、戳、戳!

  他不動如山的站著,隨便她戳。“苗火妮,你這種力道,連螞蟻都揉不死。”

  “好大的口氣,晚上可不要偷偷起來貼藥布!”

  “你的手指才需要偷偷起來貼藥布。”

  “什麼?!”

  兩人正在抬槓,一聲吆喝從樹蔭下傳來。

  “火妮~光宗~呼~來吃綠豆粉圓湯嘍!”梅淑珠高喊著。

  火妮立刻休兵。“哇!綠豆粉圓湯耶,好棒哦!走!我們趕快去吃,晚了就吃不到,那些歐吉桑、歐巴桑的食量都很驚人,他們是不會留給我們的。”

  “我不想吃。”辜至美把她的手撥開。“你自己去。”

  她才不理他,又拉住他的手。“我媽親手做的粉圓人人稱讚,不吃會後悔哦!走啦!”

  “我不想吃……”什麼綠豆粉圓,一聽就是便宜東西,他越來越感覺到,自己過去的生活不是這種層次。

  “從中午到現在都幾點了?你肚子不會餓嗎?吃吃看嘛!”火妮硬是拖著他到樹下,梅淑珠已經替他們盛了兩碗在等了。

  “我說了我不想吃……”某人蹙著眉。

  火妮粉頰鼓鼓的,生氣的問他,“你又沒吃過,吃吃看又不會死,你這個人真的很奇怪耶,一定要這麼不合群嗎?”

  辜至美微微一愣。

  合群?又是一個陌生的字眼。

  他抿著唇,不再說話了,端起碗,開始吃。

  綠豆粉圓一入口,他就對這外觀不怎麼樣的甜湯改觀了,大大的粉圓煮得很Q,吃得到蕃薯和芋頭兩種味道,配上熬到軟爛的綠豆湯,甜而不膩的糖水,真的是好吃極了。

  吃完了一碗,他把空碗遞向梅淑珠。“再盛一碗。”

  淩仲凱馬上對他開炮,“媽的!你是誰啊?伯母又不是你的傭人,自己沒手不會盛啊?”

  辜至美又是一愣,腦門好像被打了一下。

  他從來沒想過要自己盛東西,好像被服侍是一件很自然的事。

  他以前,到底是什麼樣的一個人?

  “沒關係啦!你們喜歡吃最重要,男人笨手笨腳,我來盛、我來盛就好。”梅淑珠一把把辜至美手中的碗搶過去。

  哎,她不是沒有私心的啦,光宗這孩子長得好,氣質也好,不像個普通人,跟火妮很相配。

  火妮是苗家的獨生女,身上背負著延續苗家香火的任務,還要扛起偌大的農莊,要養的人很多。

  再說,這個時代已經沒有什麼人願意被招贅了,如果光宗一輩子沒恢復記憶,待在農莊裏的話,火妮的終身就有倚靠了,她也可以安心。

  “伯母!”淩仲凱氣得跳腳。“你們不要對他那麼好,都把他寵壞了。”

  “只是盛碗湯嘛,哪會寵壞他?”梅淑珠為表公正,連忙撇清。“你這孩子怎麼這麼小心眼,我不也幫你盛湯嗎?你的衣服還都是我洗的咧,你怎麼不說我把你寵壞了?”

  “那不一樣。”他掄著拳頭,忿忿不平。“我像您的兒子,但這小子是什麼東西?憑空冒出來,什麼事也沒見他做過,待在這裏享福,簡直莫名其妙……”

  “閉嘴!”苗大順一把捂住他的嘴,將他拖離現場。“不許你對光宗說那種話,他待在農莊裏是應該的,不許你再對他沒禮貌。”

  “阿順叔!”淩仲凱激動的喊,他實在不懂,幹麼每個人都對那娘小子那麼好,他到底是哪一點好啊?氣死他了啦!

  梅淑珠連忙安慰未來女婿。“光宗啊,你別介意仲凱胡說八道,他這孩子就是這樣,沒讀書,說話不經大腦……來,湯盛好了,快吃吧!”

  辜至美被動的接過碗。“謝謝你,苗大嬸。”

  梅淑珠霍地睜大了眼睛,手指指著他。“光宗,你——你剛剛對我說什麼?”

  他說錯了什麼嗎?辜至美瞬了瞬眼眸。“我說謝謝你,苗大嬸。”她為什麼這麼激動?

  “哦,天啊!你——你對我說謝謝?”梅淑珠感動不已。“火妮,你聽見沒?光宗對我說謝謝耶!”

  他看著眼前那張樂不可支的笑臉,腦門又倣佛被狠狠打了一記。

  難道自己從來不曾對苗大嬸說過謝字嗎?來到農莊之後,他的衣服是她洗的,他的床單是她換的,房間是她打掃,每天三餐吃的飯也是她煮的,連日常用品都是她買的,明明被她照顧很多,他卻連一次都沒開口道謝過?

  他對過去的自己越來越疑惑……

  如果他是一個事事要人服侍、很挑剔,又對小細節吹毛求疵,卻連個謝字都不會說的人,連他都要討厭起這樣的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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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8-9 09:35 AM|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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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雖然辜至美想出了搭蓋網狀溫室來防堵蝴蝶產卵,卻還是防止不了其他的蟲類和蚤類,火妮真是有夠沮喪的,還以為他想出了個絕妙好計說。

  「他呀,一看就知道是那種坐辦公室的書呆子,你還是不要把希望放在他身上比較好。」眼見菜葉又被蟲咬得坑坑洞洞,淩仲凱一直在旁邊說風涼話。

  看見他們失敗,他是唯一幸災樂禍的人。

  他當然也希望農莊的收成好,火妮心心念念的有機作物可以種植成功,可是如果成功了,功勞卻是在那娘小子身上,那他情願有機栽種永遠不成功,就算這樣火妮會傷心,總比火妮崇拜那小子好啊。

  「仲凱,我不喜歡你這樣隨便的批評別人。」淩仲芳無奈的看著弟弟。

  她知道仲凱喜歡火妮,可是他們根本不可能,別說仲凱比火妮小,對現在的火妮來說,感情不在她眼內,她一顆心都專注在有機農業上。

  「苗火妮,你試過育苗嗎?」辜至美不理那個對他一直敵意很深的家夥,思索了一會兒後問火妮。

  在農場也住了將近一個月,他沒有實際到菜田裏工作,但他天天用心觀察,屋裏也有滿多相關的書籍可以參考,他大概知道流程是怎麼一回事。

  「育苗?」火呢瞪大眼睛,本來要夾醬瓜的手停住了。

  餐桌上,所有人的眼睛也都在同一瞬間瞪向辜至美,好像他頭上長出兩只奇怪的角似的。

  「哈哈哈哈哈~不要笑死人了!」淩仲凱馬上很不給面子的捧腹大笑。「沒有知識也要有常識,沒有常識也要看電視,雖然我們這裏沒有電視,但青江菜育苗?哇哈哈哈哈哈……真的是太好笑了,我從來沒有聽過青江菜要育苗的。」

  驀地,苗大順給他從後腦勺打過去。「有那麼好笑嗎?我怎麼不覺得。」

  「阿順叔!你幹麼又打我?」淩仲凱既哀怨又忿忿不平。

  本來就是嘛,一個正著看、倒著看都很欠扁的小子,為什麼所有人都那麼偏袒他?就因為他長得俊美嗎?不、公、平!

  「植株在育苗場長到大約十公分時,比較有抵抗力。」辜至美不理淩仲凱的嘲笑,繼續說下去,「不但能防蟲,也可以順道解決撒種和發芽率的問題。」

  「光宗說的很有道理,可以試試哦。」身為「資深農民」的苗家爺爺說。

  「對呀對呀!我也覺得我們光宗頭腦一級棒,這方法一定可以成功啦!」梅淑珠也連忙聲援未來女婿。

  「吼!伯母!」淩仲凱不滿的抗議著,「這小子什麼時候變成『我們光宗 了?你很奇怪耶!」

  火妮沒理會他們的吵吵鬧鬧,她在想這方法的可行性。

  雖然知道他說的有道理,但育苗……一些如高麗菜的中長期作物才需要育苗,育苗場會答應她這個奇怪的要求嗎?

  火妮到育苗場拜托人家一整天,對方好不容易才答應她的要求,她欣喜若狂的回到家想要跟某人分享,他卻不在,直到晚餐都沒看見他。

  「奇怪了,光宗到哪裏去了,有沒有人看見他?」苗大順一在木頭餐椅坐定就開始伸長脖子找人。

  「對啊!光宗到哪去了?」阿泰嬸也感到奇怪,每天六點是吃晚餐的時間,他應該已經知道了啊。

  「哼,不出來吃最好,少一個人吃飯。」淩仲凱小心嘀咕著,怕說太聲,又被劈腦袋。

  「我去看看。」火妮擱下碗筷奔到他房裏找人,叩門之後沒回應,自行推門進去,他也不在房裏。

  她裏裏外外的找了一遍,還是不見他蹤影。

  「光宗不見了!」火妮喘息著跑回餐廳裏。

  「不見了?」苗大順第一個跳起來,他的視線和火妮一交會,兩個人都很緊張。

  「那個——會不會是——恢復記憶,走掉啦?」苗奶奶說。

  聽她這麼一說,火妮跟苗大順更不安了。

  如果他恢復記憶,那麼就會想起來那天晚上他被撞的事,如果他去報警,那他就會知道,他們根本沒替他報警,所以才會都沒有人來找他。

  真是越想越給他不安,兩個人都毫無胃口。

  苗大順倏地站起來,「你們先吃吧,我去外頭找找。」

  「我也去找。」阿泰叔和阿泰嬸也跟著起身。

  「我這把老骨頭還走得動,老伴,我們也去找找。」連苗爺爺和苗奶奶都站了起來。

  「我也去!」梅淑珠當然說什麼也要去找未來女婿。

  「伯母,我們一起走,到果園那裏看看。」懂事的淩仲芳馬上說。

  父母印刷廠的生意失敗後,丟下他們姊弟自殺了,如果不是火妮的爸爸收留他們,他們就得在外面流浪,她早已當苗家農莊是自己家,跟火妮更是無話不談的好姊妹。

  「好,我們到果園那裏找。」梅淑珠憂心仲仲的念念有詞,「人生地不熟的,光宗如果走失了,可能就真的回不來了。」

  一時間,餐廳只剩下淩仲凱。

  「吼!」他憤怒的搥著桌子洩憤,把碗盤震得都跳了起來。「大家為什麼都對娘小子那麼好啦?!」

  天色已暗,火妮騎著腳踏車在田野間找人。

  她不擔心他恢復了記憶,然後跑到警局去報警,她比較擔心的是他真的迷路,找不到回家的路。

  雖然村莊不大,但他是外地人,平常都在家裏跟田間走動,再遠一點的地方,他就沒去過了。

  她很擔心他遇到那幾個外地來的流浪漢,就是在他被撞的那—天,把他全身衣物,包括內褲都洗劫一空的那幾個流浪漢。

  有人說他們已經離開村莊了,可是她還是不放心啊,畢竟他看起來那麼斯文,一點都不像可以跟人家比拳頭的樣子。

  話說回來,他到底到哪裏去了?

  要出門可以,好歹也留張紙條說一下啊,他都不會想想,別人會擔心他嗎?

  還是,這又是他的本性,一個不會考慮他人感受的人?

  「光宗——」火妮邊騎邊焦灼的喊著,聲音都快喊啞了。

  然而同一條路,她都已經繞五遍了,還是不見他的人影。

  莫非他真的突然恢復了記憶,已經自己聯絡到他的家人,走了?

  就算是找到他的家,要走,起碼跟他們說一聲,大家相處了一個多月,難道都沒有感情嗎?

  等等——

  他會不會——會不會到樹林那裏去了呢?

  根據她對他的觀察,他是一個很細膩又很挑剔的人,每次吃飯前,他都要把他的碗筷拿到廚房去再洗一遍,真是有夠龜毛的,也為了配合他,現在大家都用公筷母匙,他很偉大,是不?

  所以,這樣心思縝密的他,或許會想看看他被發現的地方……

  她連忙掉頭,奮力朝樹林騎去。

  「光宗!光宗!你在哪裏?」一邊騎,火妮邊用鈴鐺制造聲響來吸引注意,或許他會聽到鈴鐺聲跑出來……

  當她看見樹林那頭好像有抹人影,顧不得會不會是壞人,她趕緊騎過去。

  「光宗——」她扯著喉嚨朝黑摸摸的人影大喊。

  「我在這裏。」

  老天!真的是他!

  她有種喜極而泣的戚覺,腳下踩踏板的速度更快了。

  她在他面前煞車停下來,喉嚨乾得難受,渾身都是汗,呼吸也喘得要命,心臟更是怦怦跳得不像話,可是看他一派沒事人的樣子,一股怒氣倏地從腳底直衝上來,忍也忍不住。

  「你在這裏做什麼?」她雙眸燃著怒火,瞪著他,用右食指戳著他的胸口,一字一字,清清楚楚的說:「你不知道我們大家會擔心你嗎?你怎麼可以連句話都沒交代就跑出來?」

  辜至美蹙著眉。

  好……好熟悉的感覺,他感覺到好像在哪裏看過這樣的火妮,也是生氣的戳著他的胸口……

  不,好像不是戳著他的胸口,是戳著別人……是誰?他想不起來……頭好痛……

  「你怎麼了?」火妮見他抱著頭,一副痛苦的樣子,嚇得她立即住手。

  是不是她出手太重了?

  「我……我以前真的不認識你嗎?」他眉心糾結地看著她。「為什麼……你會在我記憶裏?」

  「我在你記憶裏?」火妮也蹙起眉。

  這是不可能的事,在他出現之前,她根本不認識他啊!

  「你是不是想起什麼了?」她小心翼翼地扶著他。「別想了,想多了你會頭痛頭暈,還是順其自然吧!」

  在這一刻,她真的是為了他好才要他順其自然的,看他每次想到什麼的時候都那麼痛苦,她的心也會揪緊。

  沒辦法,她從小就很有同情心,看見路上沒人要的阿貓阿狗,甚至是受傷的麻雀她都會帶回家養,看他的表情好像有人正在剖開他的腦,她真的很不忍心。

  「我……我好像認識你……」

  火妮阻止道:「好了,別想了,把眼睛閉起來休息一會兒,這樣好了,我唱首歌給你聽,你專心聽我唱歌,然後什麼也別想……」

  她可是自認歌喉還不錯哦!

  天空的霧來得漫不經心 河水像油畫一樣安靜

  和平鴿慵懶步伐押著韻 心偷偷的放睛

  祈禱你像英勇的禁衛軍 動也不動的守護愛情

  你在回憶裏留下的腳印 是我愛的風景

  我要送你日不落的想念

  寄出代表愛的明信片

  我要送你日不落的愛戀

  心牽著心把世界走遍

  你就是慶典

  你就是晴天

  我的愛未眠

  不落的想念

  飛在你身邊

  我的愛未眠……

  奇異地,頭痛漸漸離他遠去,他不再感到頭痛劇烈,也驚訝平時大剌剌的她,歌喉會如此悅耳動聽。

  「我好多了。」

  「太好了!」嘿嘿,看來她也是「愈療係」的哦。「反正不趕時間,你再休息一下,我先通知家裏人已經找到你了,免得他們繼續找。」

  她打手機給苗大順,要他告訴其他人可以回家吃飯了,大家都松了口氣。

  然後,她陪著他在大樹下休息了好一會兒,兩人聽著寧靜黑夜的沙沙風聲,許久之後,他臉色總算恢復了。

  「對了,你怎麼會來這裏?」火妮看著他,心裏想著,會不會跟她猜測的一樣呢?

  「阿泰嬸說我是在樹林裏被發現的,所以我想來看看。」他眼睛看著地上說。

  「厚!被我猜對了!就算情有可原,你可以找我陪你來看啊!」她的聲音飆高了起來。「我快急死了你知不知道?全家人連晚飯都還沒吃就一個個出來找你,連爺爺奶奶都出來了,如果他們在找你的途中有什麼事,你心裏會好過嗎?」

  辜至美徐徐抬眸望住她,「對不起,我沒想那麼多,我只是想來看看,沒想到不知不覺天就黑了,我也找不到回去的路。」

  「真的會被你嚇死。」火妮撇撇唇。「下次你再這樣,看還會不會有人出來找你!」

  「對不起。」他再度說道。

  火妮微微一愣。

  他……好像跟以前不一樣了,竟然在短短幾分鐘內,連續跟她說了兩次對不起。

  好吧,既然他都知道錯了,再跟他計較就顯得她氣量小,宰相肚裏能撐船,她可是當女宰相的命,要挑起整個農莊,要有度量些。

  「算了,也不能怪你,你會想看看自己出事的地方也是人之常倩,你會迷路更是理所當然的,我們村莊雖然小,但羊腸小徑卻很多,不是在地人一定都會迷路。你肚子應該餓了吧?走吧,我們回家!」

  「回家」兩字說得自然,辜至美卻驀然震動了一下,心臟緊緊縮了起來。

  對於失去記億的他來說,有什麼比「回家」兩字更令他有安全感的呢?他不知道何時才能找回記憶、找回自己的家,而現在,苗家農莊就是他唯一的家。

  「發什麼呆啊?」見他愣愣的,火妮在他眼前一個彈指,喚他回神。

  「沒什麼。」他搖搖頭,甩掉腦中的思緒。

  就算他永遠找不回過去的記憶也無所謂,他已經漸漸習慣現在的生活,習慣率直的苗家人,習慣苗火妮每天早上很沒禮貌的衝進他房間,被子一掀嚷嚷著要他起床去看菜田,習慣看到她那張活力充沛的笑臉,習慣她的笑聲在菜田裏響起,像在播種一樣,感染了每個人……

  「幹麼一直看著我?」火妮奇也怪哉的瞪著他看,不知道他是有什麼毛病,迷路會讓人產生短暫的失智情形嗎?

  他倏地臉紅,假咳一聲,分辯道:「我沒有在看你,我在想事情。」

  「是哦~」火妮也不跟他爭,她牽來腳踏車,拍拍後座。「上來吧!我肚子真的快餓死了,可以吃三碗!」

  他眉峰—蹙,「男人被女人載成何體統?我來騎,你坐後面。」

  她笑咪咪的,「也好,一路找你找得累得要命,你騎吧,換我享享福。」

  把腳踏車交給他,待他上去後,她像跳馬似的跳上車。

  「你不能側坐嗎?」辜至美很感冒的皺著眉頭。「女孩子這樣坐很難看。」

  她一個不以為然的揚眉。「神經哦!我又沒穿裙子,幹麼側坐?這裏大家都認識我,如果他們看到我側坐,準會以為我瘋了,會被笑死。」

  「但是你這樣坐,真的很不雅。」

  「不雅?」她噘噘嘴巴。「那你下來,我載你,騎腳踏車總不會不雅了吧?換你坐後面,你側坐,不然會很不雅。」

  什麼話?辜至美蹙著眉,腦中卻不由得想像她所說的畫面——

  男人婆一個的她在前面雄赳赳氣昂昂的載著他,奮力踩著腳踏板,而他則側坐在後,雙手還羞答答的環抱著她……

  要命!他好想笑……

  然而一個品味出眾的男人是不能隨意大笑的,但真的是太好笑了,他終於忍俊不禁,哈哈大笑,笑聲回蕩在樹林裏,顯得格外清晰。

  「天啊!」火妮驚訝不已,一雙靈動的大眼瞪得老大。「我第一次聽你這樣笑耶!」

  真是世界奇觀,其他人應該看看才對,錯過太可惜了。

  被她這麼一說,辜至美也被自己的笑聲嚇到,他熊熊煞住笑聲,臉上浮現著復雜神色。

  好陌生的戚覺,難道過去的他,從不曾如此開懷大笑過嗎?

  他以前過的究竟是什麼樣的人生?

  他發現自己越來越不想找回過去的自己了,苗家讓他有一份家的感覺和安定感,他情願一直待在這裏,待在有火妮的地方……

  老天!他在想什麼?

  他倏然被腦中的想法嚇到了。

  為什麼他會想待在有她的地方?

  對他來說,她這個魯莽的、脾氣欠佳的女人該應舉無輕重才對,他怎麼會誰都不想,第一個就想到她?

  他究竟是怎麼了?

  隔天,火妮特別到鎮上買了支手機,吃過晚飯後,快九點時,她拿到某人房裏,輕描淡寫的丟給他。

  「給你的手機,裏面輸入了我跟小叔叔的手機號碼,還有家裏的電話號碼,所以你不要再把自己弄丟了,不然我們還要花精神去找你是很累人的,知道了吧?」

  她吹著口哨走後,辜至美拿起手機,眉毛揚了起來。

  一支普通到家、毫無特色的醜手機。

  真的是——很不怎麼樣。

  驀地,他的房門又被打開了,火妮出現在門口。

  「我就知道!」她對他掄著拳頭,表情很激昂。「你不滿意對不對?你嫌這支手機不夠漂亮對不對?」

  妄想他會對她貼心的舉動心存感激簡直就是癡人說夢話!他呀,他是一個不懂感恩、不懂知足的家夥!

  「我喜歡白色。」他瞬了瞬眼眸說道。

  同時,她的心驀然一動,原來他喜歡白色……

  「可是白色容易弄臟啊!」火妮跟他辯,順便說服他接受這支手機。「還是黑色比較好,黑色比較耐用。」

  她也知道這支手機並不漂亮,可是她實在沒有多餘的預算啊,農莊的經濟很吃緊,她只買得起最便宜的。

  「只是接聽,會臟到哪裏去?」他反駁,語氣淡淡。

  「厚~」她蹙著眉。「你就加減用嘛!而且像你說的,只是接聽,用那麼好幹麼?」

  看到他還是不甚滿意的模樣,她索性從他手中把手機搶走。「不要拉倒!當我雞婆,這支手機給阿泰叔用好了,他手機壞很久了,也該是買一支手機給他的時候了……」

  「我沒說不要。」辜至美比她高,輕易就把手機搶回手中。

  火妮挑釁地抬高下巴嗆他,「你也沒說要啊!」

  他瞬了瞬眼眸。「我要。」

  火妮想唱歌!

  他說要耶!

  不知道為什麼,他要她買的手機令她心花朵朵開,也松了口氣,至少最後他還是接受了,這就好。

  「你睡吧,我不吵你了。」她帶上門準備離開。

  驀地,兩個字不甚清楚地傳入她耳中——

  「謝謝。」

  她一愣,動作停住了,抬起眼眸看著他,眼珠子緩緩轉動,「你說……謝謝我?」

  他的嘴角牽動了一下。「我說謝謝,沒說你。」

  火妮噗哧一笑,拿他沒轍地笑著搖頭。「你以前到底是怎麼生活的?我實在很懷疑耶……好了,你早點睡吧,我真的要走了,好困哦。」

  這次她真的帶上門走了,房裏恢復了寂靜。

  辜至美拿起手機,不到一會兒,他就熟悉了所有功能。

  對他而言,這太簡單了,連使用說明書都不必看。

  夜深了,當他躺在床上,一手安臂當枕,一手按著手機裏的電話簿,看到火妮兩字時,有種奇異的感覺悄悄牽動著他。

  她是個奇怪的女孩,雙眸總是閃爍而明亮,看起來火爆,講話又衝又直接,但脾氣來得快也去得快,而且心地……很善良。

  很奇怪,她身上有種生命力,那份活力總在不知不覺中吸引他的目光,就像剛剛一樣,兩個人明明劍拔弩張,她卻可以在瞬間笑出來,改變了所有氣氛,是他就萬萬無法做到。

  苗火妮……

  入睡前,他唇邊隱隱浮著一抹他自己也沒察覺的笑意。

  青江菜在育苗後成績斐然,不但一株株既碩大,還很漂亮,又很香脆,火妮雖然沒有明講,但她實在很佩服某人,可以有她沒有的細密思維。

  「小叔叔,你們在做什麼?」

  星期天傍晚,火妮閒來無事晃到院子,看到苗大順和辜至美在角落裏焊接東西——不,正確的說法應該是,苗大順在焊接,辜至美在他旁邊監工。

  「我也不知道。」苗大順朝火妮咧嘴一笑。「是光宗要我做的,反正閒著也是閒著,做這個挺好玩的。」

  「哦?」火妮好奇的問辜至美,「你叫小叔叔做什麼?」

  她實在有看沒有懂耶,他們把老舊的腳踏車輪胎給拆了下來,把鐵條和輪框焊接起來,她目測大概是十公分一條,粗鐵條上的小鐵條也如法炮制。

  「沒什麼。」辜至美淡淡地道。

  她揚起了眉毛。「怎麼可能沒什麼?」

  她才不信,這人老是神神秘秘的,什麼事都不肯先說,一定要成功了才要說,做事有夠謹慎的。

  比如,她不是說菠菜不會發芽嗎?少爺他觀察了幾天,盡管她急得要死,他就是不肯先把結論告訴她。

  然後有一天,她看到他形跡詭異地把水管剖半,再黏成和菜畦一樣的長寬,把整塊菠菜畦都圍起來,裏面再注入水。

  她才恍然大悟,他在替菠菜畦做護城河。

  後來他才告訴她,菠菜發不了芽是因為田裏的紅螞蟻把種子搬走了,他試過在菜畦周邊撒苦茶粉,讓螞蟻不敢靠近,但螞蟻只絕跡了一天,隔天又來了。

  他繼續觀察了兩天才發現,原來聰明的螞蟻把土啣到苦茶粉上,先鋪成一條路,再爬進菜畦裏,又把種子搬走了,所以他才會替菠菜畦做護城河。

  他實在相當聰明對吧?只是先告訴她又不會死,每次都讓她參不透他在做什麼,明白後才在那裏槌胸頓足的大罵自己好笨,然後用一臉炫惑的表情看他,臉上明白口寫著——你、好、神!

  她真的是越來越好奇過去的他是個怎麼樣的人了耶,他的頭腦很聰明,還很沉得住氣,很像那種發生火災了,他還能把重要東西打包好才逃命的人,這點就是她比不上也做不到的。

  「光宗說沒什麼就沒什麼,男人做的事,女人不懂啦。」苗大順完全的給他護短。「你不要問那麼多,去買一手啤酒回來給我們解解渴。」

  火妮翻翻白眼,「小叔叔,你有痛風耶,還喝啤酒,要是……」

  「嘖嘖嘖,你呀,年紀輕輕的,像個小老太婆,比你媽還會念,管得還真多。」苗大順的嘴角抽動了一下。「你也不想想,你叔叔我都幾歲啦?不趁現在喝個夠,難道去跟閻羅王報到的時候跟他喝啊?」

  她撇撇唇,「人家是為你好 ~」

  小叔叔就跟她爸爸一樣,她可不會坐視他糟蹋自己的健康而不管。

  辜至美看著他們,瞬了瞬眼眸。

  親子之間互相關懷……好陌生。

  難道在失去記億前的他,是個不孝子?

  「為我好就趕快去買酒啦!順便買幾包鱈魚香絲回來哦!」苗大順催道。

  火妮只好認命的去小雜貨店拎了四瓶啤酒,又帶了五包鱈魚香絲回來。

  看到「數目不對」,苗大順直嚷嚷。「不是叫你買一手嗎?怎麼才四瓶?」

  她眼也不眨地說:「店裏只剩四瓶啊。」

  「怎麼可能?」苗大順不信。

  「真的啦!」她把一瓶塞在他懷裏。「來,這瓶是你的,一瓶是我的,另外這兩瓶是光宗的,他年輕身體好,多喝點沒關係。」

  「吼~」苗大順碎碎念著,「一瓶根本不夠塞牙縫嘛,你這丫頭存心整叔叔……」

  她噗哧一笑。「酒是液體本來就不能塞牙縫啊。」

  「我不要喝,給你。」辜至美把分配到的啤酒給苗大順。

  「不行!」火妮連忙阻止他。「小叔叔不能喝太多啤酒,你喝!你喝啦!」

  「我沒喝過這種東西,我不要喝。」

  「你怎麼知道你沒喝過?」她瞪著他看。「你恢復記憶了哦?」

  「沒有。」他撇撇唇,「反正我知道我沒喝過。」

  那啤酒看起來很廉價……他確信自己沒喝過,他跟他們生活的世界,一定不同……

  「喝啦喝啦!啤酒喝下去,真正透心涼,比灌十瓶水還解渴咧,來,我幫你打開!」苗大順搶過他的啤酒,直接用牙齒把瓶蓋咬開,這可是他縱橫啤酒界四十多年練成的獨門絕技哦。

  火妮在心裏哎喲一聲。「小叔叔!你這樣不衛生啦!光宗哪敢喝?」

  相處那麼久了,還不了解他嗎?他有夠潔癖的!

  「哦!歹勢、歹勢,我忘了光宗愛乾凈。」苗大順不好意思的一笑,撩起衣角,擦擦瓶口,再度遞給辜至美。「喏,擦乾凈了,快喝吧!」

  昏倒!

  火妮瞪著苗大順,就在她認為某人一定不會喝那瓶啤酒時,沒想到他伸出手來,把啤酒接了過去。

  「謝謝阿順叔。」

  火妮驚訝地瞪視著他,就見他道完謝後,直接以口對瓶,咕嚕咕嚕的一連喝了好幾口。

  她的眼珠子差點沒滾下來。

  他居然——居然沒有嫌棄臟?

  因為了解他的個性,他洗澡前,她老媽還會主動先去把浴室洗洗刷刷一遍才會喚他去洗澡,這樣的他,居然會直接以口對瓶?而且那瓶口還是她小叔叔用身上那件臭汗衫擦過的?

  這真的是——真的是太、太、太、太不可思議了!

  「啊!真是暢快啊!好喝吧?」苗大順一臉的滿足。

  火妮瞪大了眼睛死盯著辜至美,他是沒有什麼特別的評價啦,但他把兩瓶啤酒都喝光光了,她可以想成這代表他喜歡啤酒嗎?

  「原來你們都在這裏啊!」梅淑珠提著一個袋子出來了。「來,光宗,跟我去土地公拜拜,前幾天你走失了,土地公保佑你有驚無險的平安歸來,今天有空,我特別做了米糕,是我們這裏的習俗,我帶你去跟土地公道謝去。」

  「不必了……」拜拜?太迷信了,辜至美直覺想拒絕。

  「小孩子不要太鐵齒。」梅淑珠把他拉起來。「我們人啊,能夠每一天平平安安的活在世上,就要感謝神。來,一起來去拜吧,啊,火妮也來好了,你這莽撞的丫頭,也請土地公保佑你少說少錯。」

  火妮翻個白眼。「我哪有莽撞了?」她那是有正義戚、勇往直前好不好?

  「你們兩個孩子不要羅唆了,快跟我來吧!」梅淑珠跨出院落,先走一步,兩只狗也跟在女主人的屁股後面走了出去,像左右護法似的。

  火妮對辜至美一個聳肩。「走吧!你得聽我媽的,土地公是她的精神信仰,如果你不去拜,睡不著的可會是她。」

  他把空酒瓶擱下,「既然這樣,那就走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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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8-9 09:41 AM|只看該作者
第五章

  兩人伴著夕陽餘暉走到稻田邊的小土地公廟前時,梅淑珠已經把水果和米糕擺在案頭,也點了九炷香,一人給他們三炷。

  看到擺出來的米糕,火妮口水直流。「媽,你今天做的米糕好大,看起來好好吃哦!待會兒拜完就可以吃了吧?看得我肚子都餓了。」

  梅淑珠笑罵著,「你這孩子,在土地伯面前說話不要沒大沒小,這不是做給你吃的,是做給土地伯吃的。」

  她吐吐粉舌。「最後還不是要給我們吃……」

  梅淑珠伸手打了女兒一下。「哎喲,你這孩子,不是叫你不要說嗎?你怎麼越來越不聽話了?」

  「因為找還小嘛!」火妮摟住母親的頸子,笑得很開心。

  「你還會跟媽撒嬌啊,嗯,不錯、不錯,不然我還常以為你是我兒子哩,脾氣那麼火爆,動不動就要教訓人,你喲,要改啦。」

  「還不是你跟爸害的,誰叫你們要給我取這種名字,不然我去改名好了,改叫苗水妮怎麼樣?可能會比較有女人味哦。」

  「你這孩子,怎麼說是我跟你爸害的,是算命仙為你取的名字好不好?說你命中缺火啊,一定要有火才會旺,所以才取了這個火字,你爸原本想叫你妮妮的說,妮妮多可愛啊,沒想到取了火妮這個名字後,你真的給我人如其名,真是操煩死我了……」

  「我是你唯一的女兒,你不操煩我要操煩誰?你才要感謝我從小到大都有闖不完的禍讓你生活變得那麼精採,不然你會很無聊,人一無聊就會得老人癡呆症,這你應該知道吧?」

  「對啦!對啦!都要感謝你那麼牛,所以我才沒得癡呆症,可以了吧?」

  「哈哈哈……」

  辜至美看著她們母女倆親昵的互動,記憶的大門好像被什麼叩了一下似的,是什麼呢?是他和父母之間的感情也這麼好嗎?

  他蹙起了眉,不能再想了,他頭又開始痛了。

  「來,來拜拜吧,不然吉時過了就不好了。」梅淑珠叨念著。

  她是「主祭」,站在前頭,辜至美跟火妮並肩站在她後頭。

  梅淑珠雙手拿香,朝土地公深深行一個大禮,澄澈的眼睛看著土地公神像,虔誠地說:「土地公啊,我是苗家農莊苗大吉的未亡人梅淑珠,很感謝禰讓我們光宗平安回來,住後也請讓這個孩子逢兇比吉,早點恢復記憶,跟他的家人團聚,還有,也請禰保佑我們火妮出入平安,不要跟人起衝突,少說少錯,謝謝禰了,土地公!」

  辜至美的心在梅淑珠祈願時,瞬間緊緊一縮。

  好溫暖……

  他失蹤後,他的母親也會像苗大嬸這樣去廟裏祈願嗎?他的家人是不是都很著急的在找他?

  如果恢復記憶後,發現他是一個無家可歸、根本沒有父母的人怎麼辦?已經習慣了苗家的溫暖,他怎麼一個人過生活?他們會不會收留恢復記憶但還是無家可歸的他?

  「你怎麼了?」見他怔仲,火妮撞撞他肩膀,示意他該插香了,而梅淑珠已經去一旁燒金紙了。

  辜至美的視線從田野間的白鷺鷥上收回,他看著她,「我在想,我母親會不會像苗大嬸一樣,到廟裏請求神明早點找到我?」

  「哦……」聽他這麼說,火妮不由得感到一陣深深的內疚。

  唉,他們似乎該面對這件事,不該再逃避了,這樣下去不是辦法,根本沒有報警,警方沒有登記在案,他的家人又怎麼找得到他呢?

  「你……很想你的家人嗎?」她小心翼翼地試探著。

  想到他找到家人後就會離開這裏,她忍不住黯然。

  已經習慣他的存在了啊,少了他,真的會有點寂寞耶……

  然而他又不可能永遠不走……

  別傻了,苗火妮,俗話說的好,天下無不散的筵席,就算你再捨不得他又怎樣?等他的家人找來,他還是得走啊。

  而且說不定,找上門來的是他的老婆孩子呢!

  雖然他看起來很年輕,不像是個奶爸,可是很難說啊,村莊裏很多還沒當兵的小夥子也都闖了禍,早早就被押進結婚禮堂了。

  所以,說不定他是有家室的,她絕對不可以對他有任何一點點不妥當的感覺,絕對不可以……

  可是,他真的可能結婚了嗎?

  應該……不會吧,他看起來真的不像,她——可不可以直接想成他沒有啊?

  「你們兩個孩子在幹什麼啊?」梅淑珠在一旁的小涼亭對他們招手。「我金紙都燒完了,你們怎麼還大眼瞪小眼的在發愣呢?快把東西收過來,我們來吃米糕吧!」

  「哇!吃米糕耶!」火妮藉由歡呼一聲來掩飾心中的失落感,她刻意輕快地哼著歌,把貢品全掃進袋子裏。

  「苗火妮,有個問題問你。」辜至美看著地,眸光沉沉。

  火妮心裏一跳,她吞了口口水。「問、問啊。」

  姦奇怪,他光只是這樣看著她,也沒做什麼,為什麼她的心就眺得好快?

  他的眼眨也不眨的看著她。「如果我恢復記憶之後,發現我自己是個沒家的人,我可以回來嗎?」

  「哦——」她心跳得更快了。「那要看你——看你想不想回來啊,怎麼會問我?」

  要命!她發現自己原來是這麼矯情的女人,明明就不希望他走說,幹麼不老實說出來,在這裏跟他打太極拳做什麼?!

  「如果我想回來呢?」他的表情和平常一樣絲毫未變,但他眼裏多了份溫柔。

  那份罕見的溫柔令火呢心跳加速,她結結巴巴地說:「當、當然可以,反正這裏不差你一個吃飯,你對農莊又很有貢獻,所以、所以我答應你,如果你想回來的話,你可以回來!」

  笑意漸漸在他俊美的嘴角四周漫開。「那麼,你把這裏的地址寫給我。」

  她愣愣地問:「為什麼?」

  他考慮周到的說:「我怕我恢復過去的記憶之後會忘了你,有了地址,我就可以回來找你,我會在上面注明,這是我失憶之後住的地方。」

  咚!

  火妮的心房重重一震,好像有顆石子丟進了她的心湖,打在她心如止水了好久好久的心版上。

  她看著他深邃的雙眸,感覺到裏面似有些什麼在流動,她想捕捉他眼裏傳達的訊息,卻一閃而過。

  他說他怕恢復記憶後會忘了她?

  忘了她……她的心臟突然緊緊一縮,

  想到他會忘了她,她竟如此難受。

  好奇怪,不該出現這種戚覺的,為什麼她會在意他記不記得她呢?什麼時候開始,他已經在她心中佔據了一席之地,而她一直都沒發覺……

  「忘了就忘了啊。」縱然驀然明白了自己的心意,她還是口是心非地說:「反正也不是什麼重要的人,你剛好可以回去過你的日子,不好嗎?幹麼一定得要記得我們?你這個人很奇怪耶,」

  他心一沉,俊臉跟著拉下來,緩緩問道:「你希望我趕快走嗎?」

  火妮潤了潤嘴唇。「當然不是……好啦,寫給你就是了,但這裏沒有紙筆,我回去再寫。」

  突然,他拿起手機替她連拍了好幾張照片,連她錯愕訝然的表情也拍進去了。

  「幹麼啊?幹麼拍我?」她又被他的舉動嚇一跳。

  他深深注視著她的眼睛,「把你拍在手機裏,就算我恢復記憶之後真的忘了你,我也可以看著照片把你想起來。」

  火妮一時說不出話來,聽他這麼說,她有一陣的暈眩,一陣的迷亂,她的臉下由自主的發熱了。

  好半晌之後她才有辦法看著他問:「為什麼?為什麼你—定非要把我想起來不可?」

  他看著她,她也看著他,她感覺到自己的心臟正如擂鼓般的狂跳著,跳得好像快從喉嚨裏跑出來了……

  「火妮、光宗,你們快過來啊!」梅淑珠又在叫人了。

  兩個人如夢初醒。

  「來了!」火妮雙頰似火,連忙提了東西要過去。

  有人從她手中把袋子提走。

  「咦?你——」

  火妮錯愕地看著他提了東西往涼亭走去,她趕忙追上他修挺的身影。「怎麼不給我提?」

  少爺他不是一向等著人家服侍他嗎?今天居然會替她服務,天真的要下紅雨嘍。

  辜至美淡淡地哼了哼。「我是男人,重的東西沒理由留給女人提。」再說她手臂那麼細瘦,提這麼重的東西,不怕折斷手嗎?

  「呵,大、男、人!」她對他扮個鬼臉,嘴裏輕輕哼著歌,感覺到今天的夕陽特別美,連天上的雲彩也動人極了。

  「你們在聊什麼啊?」梅淑珠見他們兩小無猜似的一起走過來,不由得喜上眉梢。

  事情都已經過了那麼久,火妮的心應該也平復了吧……火妮眼光宗怎麼看怎麼速配,如果他們能來電就好了,那她也可以了結一樁心事……

  「沒什麼啦。」火妮對母親說道:「光宗說,他怕恢復記憶之後會忘了我們大家。」

  梅淑珠大驚失色。「哦!天啊!那怎麼可以?絕對不可以……光宗啊,你一定要記得我們,就算把我們全部都忘記了,也不能忘記火妮……」

  「媽!你在說什麼?」火妮錯愕的瞪大了眼,旋即燒紅了雙頰。

  察覺到自己說錯了話,梅淑珠連忙改口,「啊,不是啦,我是說,你不能忘記我們,一個都不許你忘記,是這個意思啦……哎,不要說那麼多了,來吃米糕,現在吃最好吃了。」

  火妮翻了個白眼,這樣不是欲蓋彌彰嗎?真是的,說話也不經大腦,害她很尷尬耶。

  「苗大嬸,我去附近走走,我不太喜歡吃這種東西,你們吃吧。」辜至美說道,他看到梅淑珠把米糕盒子拿了出來,單是看那東西長得不怎麼高尚,他就沒興趣品嘗。

  「你這孩子,說這什麼話?」梅淑珠把他拉住,壓著他的肩膀,硬是要他坐下。「你一定沒吃過米糕吧?我們火妮最喜歡吃我做的米糕了,有甜的鹹的兩種,來,你兩種都嘗嘗看……」

  拗不過梅淑珠的熱情,他先是勉為其難的嘗了幾口,然後,他竟不知不覺把整塊米糕都吃掉了。

  怎麼會這樣?他不喜歡甜食啊……他不喜歡甜食?

  以前的他不喜歡甜食嗎?

  可是這甜甜的米糕確實很好吃,軟軟甜甜QQ,他還沒吃過這麼好吃的東西,感覺好像會上癮……

  「怎麼樣?好吃吧?」梅淑珠呵呵笑著,她對自己的手藝有信心啦!「你剛吃的是甜的,現在嘗嘗鹹的,這種我掛保證,超級讚啦!」

  「哈哈哈哈哈……」火妮忍不住大笑。

  好爆笑哦!剛開始接過她老媽硬塞過去的米糕時,他整張俊臉都皺在一起,她以為他會不給面子的吃兩口就吐掉。

  可是,他卻一口接著一口的吃不停,最後還將整塊米糕給吃光光,還說什麼不喜歡吃這種東西,依她看啊,他挺愛吃的啊!

  「你這丫頭,怎麼這麼笑啊?一點女孩子的樣子都沒有,光宗都比你文靜多了。」梅淑珠數落著,一邊把鹹米糕切下一塊。

  辜至美知道她在笑他,但他沒說什麼,接過梅淑珠遞給他的鹹米糕,泰然自若的往嘴裏送。

  嘴裏吃著鹹香的米糕,伴著將沉的紅日,耳畔聽著兩個大小女人在嘰嘰喳喳的抬槓。

  他心中驀地浮現「幸福」兩字。

  就算找不回過去的記憶也無所謂了,對現在的他而言,此刻身邊的人,就是最重要的人……

  看著眼前這臺用報廢腳踏車改成的「植苗機」,火妮真是佩服到五體投地又驚訝萬分。

  原來他和小叔叔搞了一下午,就是為了做出一臺植苗機啊!

  她不可思議又動容地看看植苗機,再看看某人,眼裏竟熊熊衝進一股熱浪,模糊了她的視線。

  不會吧!她竟然感動到想哭?

  他是什麼時候發現育苗後的青江菜植起苗來很累人的?

  育苗之後,她不假他人之手,親自跪在田裏,手裏拿著尺,種一顆幼苗就量十公分,然後再種一棵幼苗,除了土法煉鋼的方法,她雖然苦惱卻也想不出改善之道,往往在田裏跪了一小時,抬起頭來眼都花了、頭也暈了。

  沒想到,他竟悄悄注意到了,還想出了這麼一個絕妙點子,叫她怎麼能不感動呢?

  「謝謝你……」她這才發現,盡管他幫了她那麼多忙,自己卻沒對他說過半個謝字。

  「可能會不合用。」明明是他想了好幾天的得意之作,但他的語氣有夠給他輕描淡寫的,男人嘛,感情要內斂,表現出來就太遜了。

  火妮崇拜地看著他。「一定合用!一定合用!」

  她不必啟用就知道這臺植苗機一定很好用,是世界上獨一無二、限量一臺的「光宗牌植苗機」!她會一輩子好好珍惜……不不,不只一輩子,下輩子、下下輩子,下下下輩子,她會交代苗家的子孫要好好珍惜的!

  「對了,」辜至美動了動嘴角,「警方那邊都沒有消息嗎?」

  「啊——沒、沒有啊。」聽他突然問起,她的心臟怦怦直跳,心虛得臉皮頓時紅了起來。

  人真的是——真的是不可以說謊啊!說謊真的是太太太痛苦了。

  「這樣啊。」他聳聳眉,不置可否地說:「既然都沒有人找我,把我的房間換成有窗戶的吧。」

  說完,他走到另一畦田那裏去幫阿泰嬸了,火妮愣愣地望著他。

  他怎麼連修挺的背影都那麼尊貴啊?

  等等——

  他剛剛說什麼?

  叫她把他的房間換成有窗戶的?

  她記得他剛來的時候也曾機車的這麼要求,而那時她氣呼呼的回答什麼來著?

  她說——要換有窗戶的房間,等你要永遠住下來的時候,本姑娘自然會幫你換!

  她是這麼說的,沒錯。

  火妮驀地瞪大眼睛,連嘴唇也微微張大了。

  他的意思是——他要永遠住下來……嘍?是這樣嗎?

  一股難以形容的雀躍倏地佔滿她整個人。

  他要永遠住下來了!他要永遠住下來了!這代表他不會走,不會離開苗家農莊,不會離開她和大家……

  可是,為什麼他不走了,她會那麼高興?

  難道她……喜歡他?

  她迅速地搖了搖頭。

  不可能!

  她怎麼可能喜歡他?她喜歡的人是勁哲哥,愛的人是勁哲哥,這點永遠都不會改變,除了勁哲哥,這輩子她再也不會愛上別人,應該是這樣才對啊!

  話雖如此,然而這陣子她卻很少想起勁哲哥了。

  她的心裏都是光宗,她的眼光總是跟著他打轉,很擔心他恢復不了記憶怎麼辦,更不想要他恢復了記憶,然後離開農莊……誰可以告訴她,她到底是哪根筋不對?

  「火妮啊,你快回家裏去!」太陽下,苗大順揮舞著「凍選」送的帽子,十萬火急的跑過來。

  火妮定了定種,心還狂跳得厲害。「什麼事啊小叔叔?」

  「那個、那個什麼球的人又來了。」苗大順喘得要命。

  她秀眉一蹙,「聯通環球?」

  苗大順點頭如搗蒜。「對!對!就是黏通球!他們又派人來了,說是要跟你談。」

  「知道了。」火妮沒好氣的撇撇唇。

  那些人還真有「耐性」!她都已經說過好幾次,她不要賣地,他們還是一而再、再而三的來煩她,她真的快失去耐性了。

  「走吧!走吧!快回去吧!你媽啊,一個人應付不了他們,他們一直把合約書拿到你媽面前,還把筆往她手裏塞,你媽被嚇得動都不敢動。」

  「什麼?」火妮越聽越火大,那些人簡直欺人太甚!

  「你趕快回去吧!我去叫光宗。」苗大順往另一畦田去。

  「叫光宗幹麼?」她在他身後揚聲問。

  「當然是叫他一起回去幫忙啊!」苗大順頭也不回、理所當然的說:「像這種時候,家裏沒有個男人是不行的,你爺爺老了,我又沒讀書,光宗可以回去頂著,讓他們知道我們苗家農莊不是好欺負的!」

  火妮哭笑不得的看著苗大順一路跑好快的高胖背影。

  叫光宗回去頂著?

  頂什麼啊?他一副沒吃過苦的樣子,不被人家兩拳揍趴在地上就不錯了,還頂哩!

  三個人一起回到苗家,還沒進入廳裏,就見到屋外有三部未熄火的黑色轎車,車身黑得發亮,有夠刺眼的,裏面坐了幾個人不知道,但有兩個人搖下車窗在吸煙,還很順便地把煙蒂扔到車外。

  火妮正想朝他們開罵,卻見有個人擦過她身邊,筆直走向那三部看起來昂貴非凡的黑頭車。

  「噢,天啊,光宗想幹麼?」苗大順手腳扭動,—副不安的樣子。

  他人高馬大,膽子卻很小,個性溫和又土直,火妮十二歲那年衝進火場救她是他這輩子最勇敢的一次。

  「我想他應該是要做我也想做的那件事吧!」火妮嘴角彎起微笑,雙眸專注地定格在辜至美身上,一種愉悅的感覺充滿了全身,取代了剛才的煩躁感。

  她猜想光宗絕不是泛泛之輩,她真的可以把他永遠留下來嗎?

  他說不定是什麼大財團的大總裁哩,她這樣會不會太貪心了?

  這頭,辜至美走向那部搖下車窗的車,他表情毫無溫度的看著亂丟煙蒂的那兩個人,瞳眸沉鬱,像宇宙般深不可測。

  「下來。」他冷冷的說道。

  「啊?」那兩人微微一愣。「什麼?」

  「下來。」他不耐煩地蹙蹙眉心。「不要讓我說第二遍。」

  兩個人你看我、我看你,奇怪了,這人是誰啊?但震懾於一種奇怪不可抗的氣勢,他們打開車門下了車。

  辜至美視線一斜,示意他們,「把煙蒂撿起來。」

  「啊?」兩人更錯愕了。「你叫我們下來,就為了撿煙蒂?」

  他冷冷的挑了挑眉。「不然呢?」

  兩個人搔搔腦袋,你看我、我看你,一致覺得這個人對待人的方式很熟悉,很似曾相識,但……

  他們仔細打量著他,鬥笠和卷起褲管的陳舊運動褲,略顯寬大的褪色襯衫,還有那張曬得黝黑的面孔和蓋住耳朵的怪異發型,以及看起來很不乾凈的胡碴……

  不不,不可能!他們總裁是俊美無儔的白凈小生,對於穿著更是講究有品味,不是名牌不穿,怎麼會是這個鄉巴佬?而且出現在這鳥不生蛋的鄉下地方,他們想太多了。

  雖然不可能是他們總裁,然而辜至美身上那股氣勢仍令他們抖了一下,乖乖彎身把剛剛亂丟的煙蒂撿了起來。

  「這樣可以了吧?」他們問。

  辜至美睥睨的說:「不要再讓我看到第二次。」

  啪啪啪啪啪!火妮熱烈的給他拍起手來,她讚揚地豎起大拇指。「幹得好!光宗!」

  當然,小姐她也要罵一下才爽!

  「你、跟你!」食指慣常戳上那兩個人的胸口。「這裏是別人的家門口,別人要清掃,所以請你們有點公德心,不要當別人家是垃圾山!懂、了、沒?」

  兩個人被戳得只有倒退的份。「知、知道了。」老天,這個村莊的人怎麼都這麼恰啊?

  「我們進去吧,光宗。」火妮滿意地一個旋身,大步走進大廳。

  廳裏,有兩個男人並坐在一起,這兩個人她都看過,一個是聯通化工臺北廠的行政副理,名叫溫信宏,也是這次收購土地的負責人,另一個則是仲介公司的總經理,名叫吳德海。

  大概是成交後的仲介費很可觀吧,他每次都會陪著這個溫信宏來。

  除了他們,還有個中年人她沒看過,福泰福泰的,一直友善熱絡地微微笑,但笑容假假的,給她一種很官僚的戚覺。

  這三個人也就算了,奇怪的是,她還看到了村長李文欽。

  「李伯父,您是來找我的嗎?」火妮的表情明顯柔和了許多,他是勁哲哥的父親,也是自小看著她長大的長輩,她一直很尊敬他。

  「火妮,我來介紹,這位是魏鎮長,快打聲招呼。」李文欽微笑說道。

  她意外極了,她也不掩飾意外之色,一雙眸子直接打量著對方。「你好,鎮長先生,我是苗火妮。」

  「你好、你好,苗小姐熱心助人,遠近馳名,真是幸會了。」

  「沒什麼,都是我應該做的。」她也不拐彎抹角,直截了當的問道:「鎮長先生來寒捨有什麼指教嗎?」

  李文欽隨即說道:「魏鎮長,我跟您提過吧,火妮是苗家當家作主的人,您有什麼話,直接跟她談就可以了。」

  「咳!是這樣的,苗小姐——」魏宗明看著她。「聯通化工想開發咱們這個小村落,建造化工廠的百分之九十的土地都已經被收購了,唯獨苗家農莊還沒跟聯通環球集團簽約,我看今天就由我做個見證,大家把合約簽了吧!」

  辜至美蹙起了眉峰。

  聯通環球集團,聯通化工——好熟悉的幾個字眼,好像在哪裏聽過……

  「抱歉!」火妮俏臉上凝結著—片冰霜。「我不懂你的意思,鎮長先生,我沒有要跟聯通環球集團簽約,我想你可能是誤會了,大家請回吧。」

  真是豈有此理,這個莫名其妙的鎮長是想強迫中獎嗎?不知道他收了人家多少錢才來這裏壓迫他們這些小老百姓?

  「火妮,你聽我說,」李文欽懇切地看苦她。「大家都已經同意把地賣給聯通環球集團了,賣價這麼好,你這是何苦?」

  「李伯父——」火妮愣住了,不太敢相信她所聽到的。

  他怎麼會這麼跟她說呢?當初她要苗家農莊轉型栽種有機蔬菜和瓜果時,他是第一個大力支持她的人,還說有什麼困難,他會盡全力幫助她,怎麼現在……

  「苗小姐,我們公司對這個計劃真的是很有心,我們總裁願意以高於市價二十倍的價格來收購上地已經是他最大的誠意了,我看就依鎮長說的,今天大家把合約簽一簽吧!」溫信宏說道。

  火妮斷然拒絕,「很抱歉!你們請回吧,苗家農莊不賣!」

  「火妮——」李文欽一臉的欲言又止。

  「請你也不要再說了,李伯父,我是不會賣掉苗家農莊的。」她眼裏滑過一抹遭受背叛的受傷。

  李文欽滿口無奈的嘆了口氣。「唉,你、你這孩子為什麼這麼固執呢?把農莊賣掉,對大家都好啊……」

  「是啊,苗小姐——」溫信宏連忙接口道:「我們公司將會在這裏投資超過一百億的美金,到時將有許多工作機會,當然了,我們總裁有指示,這裏的居民將優先錄用,這一點我們絕對說到做到,我們總裁辜至美先生是個行事作風都相當謹慎的人,絕對不會食言的,你們可以完全信任我們。」

  辜至美——一旁的辜至美整個人震動了一下。

  「怎麼啦,光宗?身體不舒服啊?」苗大順關心地問,他就站在辜至美旁邊,明顯感到他整個人不尋常的震動了一下、

  被苗大順的大嗓門一問,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們兩個身上。

  溫信宏也看著那兩個鄉下人。

  「我沒事。」辜至美定了定神之後說道。

  倏地,溫信宏耳朵豎了起來。

  咦?奇怪了,這聲音好熟悉,怎麼好像他們總裁的聲音?

  他的視線又回到那個說話的年輕男人身上——

  哦,認錯了。

  只是聲音像而已,嚇他一跳,還以為自己走運了咧,可以領到辜家發出的五千萬懸賞獎金哩。

  他們總裁已經失蹤兩個多月了,而且他有夠衰的,出事那天剛好是他的大喜之日。

  在去迎娶新娘的路上,因為超大豪雨伴隨著閃電隆隆,能見度超低,轎車在高速公路上以時速一百的高速打滑,車身翻下公路,同車的司機和秘書都獲救了,唯獨他到現在還生死末卜。

  現在集團由從美國回來參加弟弟婚禮的前任代理總裁辜至酷先生暫時管理,這個化工廠的計劃也由他持續推行著,像是堅信總裁一定會回來,辜家的四兄弟執意保留他所有的東西,並且一再提高協尋獎金。

  雖然獎金誘人,但沒用啊,他們總裁的下落仍舊石沉大海,實在叫人擔心他是否已經掉在山林裏被什麼野獸吃掉了……

  「化工廠?」火妮的眼眸從溫信宏那張循循善誘的臉上移開,緩緩從魏宗明和李文欽臉上滑過去。「兩位,難道你們不知道化工會對自然環境有很大的傷害嗎?我不懂,為了什麼了不起的利益,你們這樣出賣自己的良心?」

  「火妮……」李文欽一臉狼狽。

  不只他,魏宗明也一樣,連溫信宏都不自在了起來。

  「哎哎!苗小姐,話不能這樣說。」吳德海連忙出聲打圓場。「你是讀過書的人,聽說跟李村長的兒子念的是同一所大學是吧?既然這樣,你該知道化工廠可以為農村帶來多大的繁榮,要不是辜總裁慧眼相中了這裏,這個小農村可是一輩子都沒有發達的機會哪!你不想發財,也不能阻擋別的村民致富啊!」

  「發達?致富?」火妮受傷地哼著,她雙眸炯炯然地看著李文欽。「別人的想法我不在乎,李伯父,您呢?您也這麼想的嗎?您也希望我把地賣給財團,然後看著這裏蓋起工廠,排放廢煙廢水嗎?

  李文欽為難地看著她,「你就不要固執了,火妮,你都已經努力了兩年,有機栽種是沒有希望的,你就不要再浪費時間了……」

  「我浪費時間?」她像被人用鐵棒重重打了一下,一股熱浪衝進她眼底,她受傷地看著他。「伯父,難道您已經忘了勁哲哥了嗎?我這麼做是為了誰?您居然說我在浪費時間?」

  看她一臉受傷,李文欽急了。「火妮,你不要這樣,伯父說錯話了,我向你道歉……」

  火妮再也克制不住自己了,她發洩般的朝他們大吼,「你們走!全部給我走!一個都不許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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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夜深人靜,火妮在房裏哭得傷心。

  她的手中緊緊握著一只乳白色的貝殼,在過去兩個小時裏,淚水像泉湧般的滑落,雙眼也腫得像核桃。

  「勁哲哥,伯父為什麼變了?他要我把地賣給大財團……嗚嗚……我真的……真的不能理解現在的他……

  「因為伯父是你爸爸,所以我也一直把他當成我的爸爸,可是,他今天的作為實在讓我失望極了,我真不敢相信,原來他也是那種利字當頭的人,我們說好了要讓這個我們自小長大的村莊一直都這麼美麗又乾凈,如果化工廠來了,這裏還能像

  現在一樣美麗寧靜嗎?他們實在是……實在是太過份了……

  「勁哲哥,我好想你……」她嗚咽地對著貝殼說話。「如果你在就好了,你一定會站在我這邊,對不對?如果你在就好了……」

  「原來那個村長是你男朋友的爸爸。」

  一道有點冷的聲音傳進火妮耳裏,她帶淚的眼驚訝地看著倚在門邊的修挺身影。

  辜至美看著她,俊唇不以為然的微微上揚。

  眼睛都哭紅了,真是個傻瓜。

  「你男朋友呢?」他神情莫測的看著她。「在別的地方工作嗎?既然這麼需要他的支持,把他叫回來不就好了,在女朋友需要的時候不在身邊的男朋友,算什麼男朋友?」

  獨自一個人承受壓力,這女人還真是笨得可以,而她的男人也遜得可以,竟然把壓力都丟給女人,如果她是他的女人,他絕不會讓她掉一滴淚。

  「你有什麼事?」火妮用手背拭掉眼淚。「沒事的話,請你出去,我想靜一靜。」

  他不置可否的看著她,似笑非笑的說:「我又沒進去,怎麼出去?」

  「啊?」她愣了一下。

  不理她的錯愕表情,他懶洋洋地問:「為什麼這麼固執,不肯把農莊賣給大財團?」

  「你認為我該把農莊賣給大財團?」火妮驚訝的反問。

  「當然。」他幾乎是毫不考慮就給了她答案。

  她氣急敗壞的再問:「為什麼?!」

  他的表情像是她問了個笨問題。「他們給的條件很好,賣掉農莊的錢足夠你們不必工作也可以吃穿不愁。」

  「然後呢?」她握起了拳頭,揚聲道:「眼睜睜看著這片乾凈的好山好水被化工廢料污染嗎?」

  他瞬了瞬眼眸。「那不關你的事,不是嗎?」

  「怎麼會不關我的事?」她激動的反駁道:「我住在這裏,這裏是我的家,當然跟我有關係——」

  他冷漠的打斷她。「等到你把土地賣給財團之後,你跟其他人就必須搬走,到時你跟這裏就沒有關係了。」

  「你——」火妮火大的瞪視著他,心情惡劣極了。「你出去吧!我不想跟你說了,你不是在這裏出生長大的,根本不會了解我的心情。」

  「我是不了解。」他的語氣充滿譏誚。「但是我了解,因為你一個人的感情用事,就必須讓大家跟著你一起受苦。」

  她咬著牙,實在聽不下去了。「你在鬼扯什麼?」

  「不是嗎?」他反問她,「苗大嬸幾歲了?阿順叔幾歲了?爺爺奶奶又幾歲了?拿了財團給的錢,他們就不必再辛苦工作,可以享清福。」

  火妮啞口無言了。

  她不服氣,但又不得不承認,他說了她從沒想過的事。

  一直以來,她以為大家都跟她一樣,為了這片土地甘之如飴的打拚,為了種出漂亮健康又值錢的有機蔬果再怎麼辛苦也不怕,每個人都目標一致的前進。

  然而,他的話一棒打醒了她,讓她的心情蕩到谷底。

  「難道是我媽還是小叔叔叫你來跟我講的嗎?」她煩躁的問。

  他們也真是的,有話為什麼不直接對她講,派個外人來做什麼?

  還有,為什麼他的指責會讓她的心裏那麼不舒服?她為什麼那麼在意他的看法?這沒道理啊。

  「不是,沒有任何人叫我來。」辜至美直視著她冒火的瞳眸。「他們根本連提都不會對你提,因為他們縱然有此想法也怕說了會傷了你,然而你卻沒有為他們著想過,只為了自己想做就拖著所有人下水,固執得沒有人敢跟你溝通。」

  火妮臉色蒼白的瞪視著他,完全被他的話給擊倒了。

  「在把農莊轉型為有機栽種之前,你曾詳細評估利益和風險嗎?我所知道的,農莊現在正在負債,如果你把農莊弄垮了,是你要出去賺錢養活所有的人,還是叫他們出去外面找工作,看別人的臉色討生活?」

  她總算找到一點點可以反駁他的地方了。「誰說我沒評估過?我評估過!雖然風險很大,也要費很多心思才能堅持下去,但一旦成功就可以改善蔬果品質,種出讓人吃了很健康的有機作物,無毒的事業才能永久的做下去——」

  「一旦不成功呢?」他毫不留情的打斷她。

  火妮愣了愣。

  一旦不成功?

  不,不會,她不允許自己不成功,那是她對勁哲哥許下的承諾,她一定會做到,無論有多辛苦,她咬著牙也會做到!

  「一旦不成功,你就要把爺爺一生的心血賠掉嗎?」辜至美眼睛眨也不眨的看著她問。

  像她這樣不懂瞻前顧後,只會一味往前衝的火車頭個性,如果沒有人當頭潑她一盆冷水,她可能永遠不會停下來想一想,檢討反省之後再考慮要不要繼續堅持夢想。

  他願意扮演那個適時拉住她的人,因為對他而言,她跟苗家所有人都很重要。

  「拜托!你是爺爺嗎?」火妮火大的叫道:「爺爺都沒說話了,何時輪到你這個外人來發表意見?你只不過是暫時借住在這裏的一個外人而已!你有什麼資格這樣教訓我?」

  他的俊顏一沉。「你認為我是『外人 ?」

  她吞了口口水。

  事實上,不是。

  她老早就把他當成家人了,可是他那麼冷漠,那麼絕情的批鬥她,把她批評得一無是處,她本能的就說出那些話了。

  「怎麼不回答?」他的表情更冷漠了。「在你心裏,我是外人?」

  「你、你本來就是外人——」火妮騎虎難下的說著,心裏懊悔得要命。

  她幹麼那麼嘴硬啊?她根本沒把他當外人……

  「我知道了。」辜至美惱怒地說:「算我雞婆!我是外人,跟你毫無關係、毫無瓜葛的外人,以後我不會再幹涉你的事了!」

  他走了,帶著一身叫人顫抖的寒氣走了。

  火妮沮喪的看著他冷著一張臉走出她的房間,她的心情在瞬間低落到一個不行,眼淚不爭氣地滾出眼眶。

  她閉了一下眼,感覺到心痛得無法壓抑,那酸楚的感覺擴散到她的血液裏,成串的淚珠無聲的墜落在她的衣襟上……

  辜至美心情惡劣的從火妮房間離開,他本來想去外面抽根煙,瞥到苗大順獨自一人坐在小偏廳裏喝酒,那寂寥又苦悶的身影令他停住了腳步。

  「阿順叔——」

  苗大順抬頭看到是他,臉部肌肉一下子放松了。「是你啊,光宗,來來來,跟大順叔喝兩杯,一個人喝酒怪沒意思的。」

  他不置可否的走過去,在苗大順對面坐了下來。

  反正他也正好心情超級悶,就喝兩杯吧,他已經漸漸習慣啤酒的味道了,其實也還挺不錯的。

  「來,喝吧!乾杯。」苗大順斟了兩杯酒,一人一杯。

  辜至美跟他乾了—杯,他也「入鄉隨俗」了,知道啤酒要大口喝才好喝,最好是每次都乾杯。

  「這麼晚了下睡,怎麼自己在這裏喝酒?」

  「我悶啊!」苗大順沉重的嘆了口氣。「家裏發生這麼大的事,我卻什麼忙也幫不上,你也看到那陣仗了,那些人一定會再來逼火妮的。」

  辜至美看著他那苦惱不已的老實人雙眸。「難道你跟苗大嬸都不希望把農莊賣給財團、享享清福嗎?這樣不是對你們比較好?」

  「哎呀,農莊不能賣掉,千萬不能賣掉呀!」苗大順緊張地說:「農莊是火妮所有的寄托,要是賣掉了,等於是逼她去死,所以千萬不能賣!」

  「這麼嚴重?」他狐疑的問,「火妮不是大學生嗎?她難道不能去找一份工作?」

  「唉,這個說來話長——」苗大順搖搖頭。「火妮她會一心想搞好有機栽種是有原因的啦。」

  「什麼原因?」

  「火妮有個大她五歲的男朋友,叫做勁哲,就是今天來的那個村長伯的獨生子,他們交往很久,從高中時候就在一起了,兩個人打算等火妮大學一畢業就結婚,沒想到三年前,勁哲卻突然過世了。」

  辜至美愣住了,他像突然挨了一棍,狼狽、生氣、懊惱的情緒同時從四面八方跑出來,包圍住他。

  她的男朋友死了,三年前就死了?

  怎麼——怎麼會呢?

  她為什麼都沒說?她剛剛為什麼不說?一任他不留情的批鬥她?為什麼?她這個傻瓜!到底在想什麼啊?

  「勁哲是個好孩子,很孝順,大學是讀農的,畢業後,他主動留在家裏幫忙,他不想他爸媽辛苦,自己親自下田,一個大學生能這樣,真的很難得。」

  辜至美不發一語的聽著。

  苗大順繼續說下去,「可是,噴灑農藥後,他常常會頭暈目眩,這本來沒什麼,我們種田人,都是這樣啦,農藥本來就是有害身體的東西,可是勁哲可能是體質的關係,他比別人暈得厲害,還常要到醫院給醫生看,那些毒呀,都跑到他身體裏去了。

  「不到—年,他臉色泛黃,農藥把他的肝都弄壞了,他自己還沒有警覺,有天在噴農藥的時候,他咚的倒下去,從此沒再醒過來。

  「那陣子,火妮傷心得不得了,她不相信勁哲就這樣走了,我們也捨不得啊,可是有什麼辦法?

  「勁哲的後事過去之後,好久好久,火妮都待在屋裏不肯出去,也不肯說話,飯也吃得少,每天在房裏對著勁哲送她的貝殼講話,我們都擔心她是不是瘋了。

  「後來,有個很疼愛勁哲的教授來看她,告訴她,可以試著讓農場轉型為有機栽種,這麼一來,不僅農民的健康有保障,消費者也吃得安心,勁哲在天上也會感到安慰。

  「那個教摶說的話,火妮都聽進去了,就是從那時候開始,火妮每天研究要怎麼種出沒有農藥的東西,大家都說她走火入魔了,可是我跟她媽反而安心,至少她肯走出屋子,肯說話,肯吃飯,肯看看太陽和月亮和摸摸她養的那些貓拘,這樣我們就滿足了。

  「所以光宗啊,你千萬不要對她提賣農莊的事,今天勁哲他爸那樣就已經夠傷她的心了……人啊,真的是會變,當初火妮決定要做有機時,勁哲他爸還流下兩行眼淚,現在卻……唉,人都是現實的啦,也不能怪人家,那間黏通球出的價錢實在好啊,換做是我,我也會心動……」

  辜至美沒聽進去苗大順後來說了些什麼,他只知道自己錯了,完全錯了。

  在女朋友需要的時候不在身邊的男朋友,算什麼男朋友?

  他是這樣對她說的。

  原來,她根本就無從叫起,因為他已經死了。

  原來,自以為是的人是他,根本什麼都不知道,就在她面前大放厥詞,對她造成二度傷害。

  他真是混蛋,他跟那些來逼她賣農莊的人有什麼不同?

  「……哎呀,我肚子怎麼突然那麼痛?是不是下午阿昌請我吃的那幾尾蝦子不新鮮啊?不行了、不行了,要去拉屎了……光宗,你等我啊,我馬上就回來……」

  苗大順抱著肚子奔去廁所了。

  辜至美喝完杯中的酒,霍地站起來,心裏想的都是火妮,人也不知不覺回到她房門口。

  他舉手敲了敲門。

  房裏隱約傳來哭泣的聲音,他心裏掠過一抹難以形容的情緒。

  她在想念過世的男朋友嗎?所以哭得這麼傷心。

  該死!他幹麼不把事情搞清楚,無端端勾起她的傷心事,讓她在這裏為了別的男人而哭!真是該死極了!

  他再也無法忍受她這樣了,這個笨女人!他轉動門把,闖了進去。

  「你不覺得自己太傻了嗎?為了一個死掉的人而努力,你究竟想證明什麼給誰看?」

  火妮從書桌上拾起頭來,臉上都是淚水,她看到他,還有他眼裏那古怪的神情,她的心怦然一跳。

  怎麼?他不是說以後不管她的事了,為什麼又跑來了?

  「……你在說什麼?」她哽咽地問。

  「我都知道了!」他目光灼灼地盯著她,聲音激烈:「為什麼不告訴我你男朋友已經死了,讓我像個傻瓜一樣的罵你?」

  火妮吸吸鼻子,了解了。

  原來他剛剛跑出去,不知道從什麼人嘴裏知道勁哲哥已經死了的事,覺得自己被騙了、不被尊重,所以又忙不迭回來質問她。

  哈,她還以為……以為他是回來安慰她的,看到他的時候還心跳了一下,她真的是完全想錯了。

  一切都以他的感受最為重要,他真的是個很自私的人。

  「告訴你又怎麼樣?你就可以了解嗎?」她衝口而出,「像你這種生性冷漠的人,根本不會懂那種失去摯愛的戚覺,就像一瞬間,全世界同時熄滅了所有的燈,他再也聽不到我說話,你懂那種深沉的無奈嗎?你懂嗎?我一直相信,只要我堅持我現在所做的,他在天上就會過得很好,這樣也不行嗎?」

  辜至美嘲弄地問:「難道你把一個死人當活人,只為了他努力過生活就算是很懂愛嗎?你打著為他而活的旗幟過日子是要做給所有的人看,看看你有多重感情、多念舊嗎?」

  火妮像觸電般跳起來!

  「住口!你住口!你憑什麼這麼說?你憑什麼這麼瞧不起我的感情?你試著了解過別人嗎?我認為沒有失去記憶之前的你,就是一個不帶感情、沒有溫度,不懂愛為何物的人!」

  「那麼,你打算把一個死人當成你的護身符到什麼時候?」他死盯著她的眼睛,他的眼睛一直看到她眼睛裏去。「你打算一輩子不忘掉他?」

  不忘掉他,也不重新追求自己的幸福,她要這麼一直傻下去嗎?

  「有什麼不可以?」火妮的聲音幽冷而清脆。「我忘不掉死掉的人並不丟臉,你從沒有打開心房去愛人吧?!那才丟臉,因為你連嘗試的勇氣都沒有!」

  她的話一字一句,強而有力的敲打在他心上,他渾身震動了一下,一句話也說不出來,因為他也越來越懷疑,自己真的是她說的那種人。

  天才剛亮,火妮還在床上正好眠的時候,敲門聲就叩叩叩地響個不停,像催命符似的。

  「誰啊?」昨天她哭到睡著,頭有點痛,想再多睡一會兒,不要來吵她啦……

  「是我。」

  「鬼知道你誰啊?」

  門外的辜至美笑了,語氣很衝,看來某人有起床氣哦。「我是光宗。」

  沒一會兒,房門霍地從裏面打開了,一個長發淩亂、穿著格子棉布睡衣的女人光著腳丫子,沒好氣的瞪著他。

  「幹麼?昨天沒罵夠,今天一早想接著罵是嗎?」

  「你快點起來,我有東西要給你看。」他揚揚手中的幾頁紙。「是幾個關於有機農場的計劃,對你有幫助。」

  聽他這麼說,火妮精神都來了,也暫時忘了兩人的「恩怨」。「真的嗎?你寫的?」

  「你換件比較正式的外出服,我們要去鎮上,在車上我—邊告訴你。」

  火妮用最快的速度刷牙、洗臉、換衣服,兩個人連早餐都沒吃就準備要出門了,看得在準備早餐的梅淑珠一頭霧水,不知道這兩個孩子在搞什麼,她連忙在後面喊道——

  「你們要去哪裏?晚上阿萬伯娶媳婦,記得回來喝喜酒啊。」

  「知道了。」火妮跳上載貨用的小貨卡,熟練的係上安全帶。「我們去鎮上幹麼?」

  這種手排的小貨卡,農莊裏的女人就只有她會開,是她爸爸留下來的,她可是引以為傲哦。

  「去拜訪所有的飯店、民宿和旅社,還有——」辜至美站在駕駛座敞開的車門邊看著她。「你下來,我來開。」

  她揚揚眉毛。「你確定你會開?」

  「感覺上好像會。」

  她也不跟他爭。「也對啦,男人好像都會開手排車,那好吧,你來開,我負責報路。」

  她換到副駕駛座去,把駕駛的大位讓給他。

  辜至美發動車子,踩油門,從起步到換檔,動作熟練。

  火妮看著他,肯定道:「你開得很好,你以前一定很會開車。」

  他揚起嘴角,不置可否。「說不定我是個計程車司機。」

  「計程車司機也很好啊,憑自己的勞力賺錢,沒什麼不好,我這輩子最瞧不起那種遊手好閒,給父母養還打父母的人了。」

  「說不定我就是那種人。」他自嘲道:「淩仲凱說的,我像吃軟飯的。」

  「他真的對你這麼說?哈哈哈……」火妮大笑。「那小子說的話不必理他啦,他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長大,都是被我們寵壞了……不過話說回來,誰叫你長那麼美,像小白臉。」

  他板起俊顏分辯道:「我一點也不白。」

  「那是現在啊,你剛來的時候像只白斬雞,我們都嚇一跳,哇,世界上怎麼有這麼白的男人?」哈哈,給她逮到機會盡情消遣他了厚,好爽!

  他很感冒地蹙了蹙眉心。「皮膚白不代表就是小白臉。」

  火妮朝他扮個鬼臉。「我知道!大、男、人!」

  他呀,絕不可能是小白臉,因為個性太機車了,像個高高在上的皇帝一樣,處處要人服侍,說他養了幾個嬪妃還比較貼切。

  「對了,你說要去拜訪飯店、民宿跟旅社做什麼?這跟有機農業好像沒有什麼關係吧?」

  「我想說服他們跟我們合作,讓住宿的遊客搭配參觀有機農莊的行程,他們只要付微薄的清潔費,比如一個人五十元,就可以到農莊參觀種植過程,還可以把有機蔬果買回家。」

  「天啊天啊!我快不能呼吸了!」火妮興奮極了,她忘形的抓住他手臂。「你是天才!你一定是天才!不是什麼計程車司機,不然你怎麼想得出這麼好的辦法?不但可以推銷我們的有機蔬果,那些客人買回去吃得滿意還會免費替我們宣傳,如果喜歡也會再回來買,簡直就是一舉數得嘛!」

  「所以你必須再去辦一支手機。」

  「為什麼?」

  「訂購專線。」他看了她興奮得發亮的臉一眼。「遊客來農莊時,給他們名片,如果有需要,打你的手機跟你訂,因為整個農莊只有你最清楚產品有哪些,才能對客人做最詳盡的說明,他們也會食用得比較放心。」

  火妮越聽越興奮,璀璨的大眼閃著歡欣的光芒。「知道了!我回去馬上就去辦支訂購專線!」

  哦!好忙好忙,苗家農莊要展翅高飛嘍,好像有好多事情等著她去做,她迫不及待的想要著手安排了,而這一切都是他的功勞……

  昨天他們吵得那麼兇,沒想到今天他會主動找她,還替農莊規劃了未來,這麼一來,她不先開口道歉好像太小家子氣了。

  「那個——昨天——對不起。」她別扭地說。

  辜至美深邃的眼眸直視著前方,專注地開著車,淡淡地說:「或許你說的沒錯,我真的是那種不懂愛又沒勇氣嘗試的人,所以我打算好好從你身上學習我所缺少的勇氣。」

  她驚訝的轉眸看著他,心驀然跳快了兩下。「所以你才會連夜寫了農莊的企劃案?」

  他微揚起嘴唇,眼眸瞬了下。「失去記憶的人,本性並不會變,我感覺得到,你會是對的,而我不想當你口中的那種人,我會改變,變成一個懂得愛人、讓你信任的人,以後你想做的事,由我來守護。」

  咚!

  火妮的心驀地重重一跳,她水亮的粉唇微張,方寸大亂。

  他、他說這些是、是在向她告白嗎?

  她應該哈哈哈的大笑三聲才對,可是……要命!她為什麼笑不出來,反而心跳得這麼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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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這一趟跑下來,火妮幾乎都在亢奮中度過。

  拜訪飯店、民宿的過程很順利,有六家同意從下個月開始跟他們合作,向住宿的遊客介紹參觀苗家農莊的行程,而他們也被火妮對有機農業的熱情感動了,都不收取費用,這點同樣讓火妮感動得無以復加。

  「大順利!大順利耶!」

  步出最後一間民宿,火妮簡直想跳起來親吻天空。

  她怎麼覺得今天的天空藍得好漂亮,雲好白,陽光也好可愛,她整個人從昨天的地獄邊緣活了過來。

  這些,都要感謝光宗……

  咕嚕——

  感性的話還沒說出口,她的肚子就很丟臉的發出巨大腹鳴。

  辜至美瞥了她一眼。「你餓了。」

  「對啊!餓死了,從早上到現在都沒吃東西,也沒喝半口水耶……」火妮看看手表,一聲驚呼從她嘴裏跑出來。「天啊!已經快六點了耶,不會吧?時間怎麼過那麼快?我們早上還沒七點就從家裏出發了不是嗎?」

  他淡淡笑道:「因為專注於喜歡的事,所以沒感覺到時間飛逝如電。」

  而他,則是因為陪在她身邊,看著她那專注而認真的模樣,也不覺得時間過得慢,更加不覺得肚子餓。

  「說的對!」她露出一個愉快不已的笑容。「為了感謝你,我今天請你吃一頓好料的!」

  火妮興匆匆的領著他走了兩條街,走進一間名叫「羊咩咩」的平價牛排館。

  今天客人不多,只有寥寥兩桌有人在用餐,懸掛在墻上的電視正在播報新聞。

  兩個人找了位子坐下來,老板娘拿了菜單過來,笑吟吟的擱下餐具,「兩位要什麼?」

  「給我們兩份特制牛排。」火妮看也不看地說。

  反正她以前就看過了,這份菜單總共只有兩種,一種特制牛排,一種兒童牛排,而且限十二歲以下的兒童才能點,他們不是兒童,所以沒什麼好看的,只有一種選擇。

  「請問要幾分熟?」老板娘問。

  火妮也是毫不考慮的回道:「我要七分,你呢?」

  「三分。」

  「三分?」她瞪大眼。

  他答得好自然,該不會以前的他常吃牛排吧?

  「好的。兩位坐一下,湯和飲料自己拿。」

  老板娘一定,火妮就立刻小聲地對他說:「這是鎮上唯一一間牛排館,水準當然不能跟大都市的比,不過我小學同學會的聚餐有吃過一次,老板的手藝還不賴,牛排也不會老,待會你嘗嘗看。」

  她起身去拿湯了,辜至美的位子視線正好對上電視螢幕。

  聯通環球集團的前任代理總裁辜至酷今天召開記者會,辜家已將尋找現任總裁辜至美的賞全提高為一億臺幣,辜至美是在兩個多月前……

  「湯來嘍。」火妮端著兩碗湯回到坐位,看到他抬頭仰看著電視。

  她不經意的問:「好久沒看電視了,有什麼大新聞嗎?」

  家裏電視已經壞很久了,反正沒有人覺得有需要買,所以就不買了。

  「有個人在開記者會。」辜至美看著螢幕上那個西裝筆挺的嚴峻男子,心口莫名一震。

  好熟悉的感覺……

  他怎麼會對出現在電視裏的人感到熟悉?

  ……只要任何仁人君子可以提供我弟弟辜至美的下落,我辜某人就會致上一億臺幣的報酬,絕不食言……在此,鄭重向各位報告,聯通環球集團的營運將不會有任何問題,在辜至美總裁回來之前,我會暫代總裁的職位,因此投資人毋需恐慌……

  「牛排來了!」

  老板娘熟練地一手各端一份冒著濃煙的鐵板牛排。「小姐七分熟,先生的三分熟,慢用厚!」

  她擱下牛排走了,聞到香味,火妮精神都來了。

  她把鐵板上的荷包蛋翻面,把蘑菇醬汁跟面條攪在一起,正準備開始大快朵頤時,卻看見某人動也不動的,眼睛還定在電視螢幕上。

  「喂!在看什麼那麼好看?」她用刀叉在他眼前揮了揮。「你快把蛋翻一翻吧,都快焦了。」

  辜至美驀地回過神來,上一段新聞已經播報完了,換上另一則體育新聞,他怔怔地看著電視螢幕,心口悶悶的。

  剛剛那個人是誰?會跟他有關係嗎?

  噢……該死!頭又痛了!

  火妮察覺到他的異狀,她關切道:「你是不是想到什麼了?」

  他臉上那痛苦扭曲的表情,根據她的經驗,這跟他在想過去的事絕對脫不了關係。

  「我什麼都想不起來……」辜至美擰著眉,頭越來越痛。

  「那就別想了,快吃吧!」她實在不忍心看他被疼痛折磨,更何況每次痛過還不是什麼都想不起來,那又何苦來哉?

  他會有恢復記憶的一天嗎?

  她想告訴他,就算他永遠無法恢復記憶也沒關係,他可以把苗家農莊當成自己的家,永遠住下來!

  回程的路上火妮睡著了,而且沉得要命,大概是只差沒流口水而已啦,路上有幾處顛簸到爆的路面,她都很豬的沒有被吵醒。

  八點多,兩人回到家,但沒半個人在,大概都去阿萬伯家暍喜酒了。

  火妮還在睡,頭歪到了一邊,整個人幾乎是癱在車椅裏。

  辜至美把車停好,輕手輕腳地把她抱下車,抱到她房裏,把她放在床上,溫柔地替她蓋上被子。

  對於過世已經三年的男朋友,感情依然那麼強烈,在她的心裏,不可能有他的存在。

  雖然如此,他仍願默默的守護她,保護她,盡他所能,為她做任何事,只要能看到她的一個笑容就足夠了,因為他愛她。

  晚安了,火妮,祝你有個好夢……

  他替她帶上門,回到房裏,整個人仍然感到又昏沉又暈眩,不舒服的感覺席卷而來。

  他和衣躺下,覺得自己好像走進一片起火的森林,濃煙嗆得他難受,然而他卻怎麼也走不出來……

  「天哪,他很燙耶……」火妮擔憂不已地看著發燒中的辜至美,秀眉蹙得死緊。

  今天早上她醒來時發現自己睡在床上,大吃了一驚。

  也就是說,昨天兩個人奔波了一整天,回程時她就只顧著自己呼呼大睡,一點也沒想到他也會累,還讓他自己一個人開車,更別說前一天晚上他還熬夜寫企劃案了,把他給累得生病了。

  「是啊,都已經吃了退燒藥一個小時了,怎麼還不會退燒呢?」梅淑珠也擔心得要命。

  火妮輕輕用手拂開他額前的短發,試了試熱度,她皺起了眉。

  老天!他更燙了!「媽!你再打電話到藥局問問,他又燒起來了,這樣真的不必送醫院嗎?」

  雖然藥局的藥師有告訴她,這陣子流行的感冒會伴隨著高燒,燒退了就沒事了,可是他這樣真的不要緊嗎?她真的很不放心哪!

  「好好!我馬上去打。」梅淑珠連忙去打電話了。

  梅淑珠走後,火妮把辜至美額上的毛巾拿下來,重新擰過再放回去,希望他可以早點退燒,不要再把眉頭蹙得那麼緊……

  都是她不好……她自責無比地看著他。

  像他這樣,應該馬上把他送到醫院去才對,可是他沒有身份證件、健保卡什麼的,萬一醫院起疑通知警方,到時……

  她不該一拖再拖,都是她要包庇小叔叔所以害了他……

  這次等他清醒後,她一定要把事情源源本本的告訴他,還要陪他去鎮上的警局備案,讓他的家人可以早日找到他,縱然到時可能會令小叔叔吃上肇事逃逸的官司,她也必須要這麼做。

  「大哥……」

  聽到他的囈語,火妮震動了一下,她盯著他。

  他喊大哥?

  這麼說,他有哥哥……

  「火妮啊——」門沒關,苗大順直接走進來。「我想了很久,我們不能再騙光宗了,就算我會被抓去關,我們也要告訴他,不然他生病了,卻不能去醫院裏看醫生,我心裏真是不好受啊。」

  「小叔叔……」火妮動容地看著他。

  看來他們叔侄果然有默契,想的事情都一樣。

  「就這麼決定了。」苗大順壯士斷腕地說:「等光宗醒過來,你就告訴他,然後把他帶到鎮上去備案,如果他的家人找來了,我再對他們磕頭道歉,請求他們原諒我……」

  火妮衝口而出,「到時就跟他們說是我撞的好了。」

  苗大順搔搔頭皮。「你這傻丫頭,沒人會相信啦,一人做事一人當,我撞的就是我撞的,我苗大順這點擔當還有,怎麼可以叫你這個小孩子出去替我擔罪?這樣我死後怎麼有臉去見你爸?」

  「我想光宗不會怪你的,他的家人也一樣……」

  「呵呵呵~」苗大順啊嘴笑了起來,怪不好意思地說:「我也是這樣想捏,以前是不認識啊,才騙他,現在我們那麼好,他不會怪我啦!」

  「厚,小叔叔,你心機很重耶。」火妮也破涕而笑了。

  她相信光宗的家人一定、一定不會怪小叔叔的,她相信……

  傍晚的時候,辜至美的燒還沒退,整個人幾乎呈現昏迷狀態。

  「火妮——」淩仲芳端著一碗熱騰騰的湯面走進來。「我來照顧光宗吧,你一天沒休息了,我替你下了碗面,吃完去睡一下。」

  火妮搖搖頭。「我不餓。」

  他的情況越來越槽,她怎麼吃得下?

  她的視線不由得凝視著床上那張熟睡的年輕面孔——

  兩道挺秀的濃眉,直直的高鼻梁和薄薄的嘴,就男人來說,他真的很漂亮,她從來沒有看過比他更俊美的男人了,他到底來自哪裏?生長在什麼樣的一個家庭?

  「怎麼可能會不餓?你連早餐都沒吃……」淩仲芳把她拉起來。「你要照顧他,自己也要有體力,不然他好了,換你倒下去怎麼辦?聽我的,把面吃了,不要讓伯母擔心你。」

  「可是我真的吃不下。」火妮煩惱的眼眸定在辜至美臉上,「仲芳,我應該把他送去醫院才對,如果他有什麼意外,那我……」

  「你想太多了。」淩仲芳打斷她,不給她胡思亂想的空間。「我看你還是吃了面去睡,你太緊張了,不適合照顧病人,我來照顧他吧。」

  「不,我要留在這裏。」火妮自責道:「都是我不夠體貼,他才會累到病倒,我要負所有的責任。」

  「火妮——」淩仲芳看著她。「你堅持在這裏照顧光宗,真的只有這個原因嗎?還是你已經愛上光宗了?」

  她愣了愣。「仲芳,你在說什麼?我怎麼可能會愛……愛上光宗?」

  可是……為什麼仲芳這麼問,她的心會跳得這麼快?

  「仲凱也有生過病,你也會照顧他,可是你臉上從來沒有出現像現在—樣的表情。」淩仲芳深深的看著她,「勁哲哥已經死了三年了,一千多個日子,你把你自己的心門給關起來,已經夠了,不要再折磨自己。」

  火妮一臉的「我聽不懂你在說什麼」。「我沒有折磨自己啊,你應該知道我對勁哲哥的感情是誰都不可以取代的,我心甘情願的記著他,因為他永遠活在我的心裏……」

  「夠了!」淩仲芳擱下湯碗,她直勾勾的看著火妮。「有件事,我原本打算到死都不告訴你的,可是你這個樣子,我實在看不下去了。」

  火妮不解地打量著她,仲芳的樣子好奇怪。「有件事是什麼事啊?你幹麼這麼嚴肅?」

  淩仲芳深吸了口氣。「事實上,勁哲哥愛的人是我。」

  仲芳在說什麼?她說勁哲哥愛的人是她?

  火妮錯愕到家的瞪大了雙眸。「什麼?」

  淩仲芳看著她,感覺到內心如釋重負,她終於說出來了。「我說勁哲哥愛的人是我,可是他不知道怎麼告訴你,就在我們決定要結婚,並且打算找你說清楚時,他卻突然死了……」

  「等等——」火妮挖挖耳朵,因為她認為自己沒聽清楚。「你再說一遍,你剛剛說什麼?勁哲哥愛你?你在開玩笑嗎?這玩笑並不好笑。」

  「我知道你不會相信。」淩仲芳拿出口袋裏的手機,迅速按了幾個鍵,接著再把手機遞給火妮。「這是勁哲哥傳給我的,我一直沒有刪掉。」

  火妮感覺到自己心跳好快,她接過手機,看著上面的短訊。

  我已經約了火妮,就在今天晚上我會跟她談,我保證這次一定會對她說清楚,我不會再讓你等我,我們的小寶貝也不能等,再給我一次機會,相信我,我會給你幸福的,老婆……

  老婆?

  她的心緊緊一抽。

  發訊的手機號碼確實是勁哲哥的沒錯,但這是不可能的,怎麼會這樣?難道勁哲哥每次到她家來,都不是為了她,而是為了仲芳?

  「小寶貝是什麼意思?你——你們——」她問不下去了,因為不敢問。

  淩仲芳吸吸鼻子,要對火妮說出實情,她也不好過。

  「沒錯,我懷了勁哲哥的孩子,所以才逼不得已找你攤牌,但後來,我因為傷心過度,孩子流掉了。」

  火妮青天霹靂的愣在原地。

  難怪在喪禮上,仲芳哭得跟她一樣傷心,難怪辦完喪事後,仲芳也迅速消瘦了好幾公斤,那時她因為自己心情不好,因此都沒有關心仲芳……

  「你們是什麼時候在一起的?」她閉了閉眼,心痛地問。

  「你上了大三之後,你很忙,放假也沒時間回來,那時勁哲哥退伍回來,我們常有機會相處……我知道勁哲哥是你的男朋友,我不是故意要喜歡他的,可是不知不覺,日子一天天的過去,我們已經不能沒有彼此了……」

  火妮用舌頭潤著嘴唇,喉嚨裏又乾又澀。「既然這樣,你就把這個秘密永遠藏在你心裏,為什麼要說出來?」

  「因為我不忍心。」淩仲芳深深看著她。「勁哲哥並不愛你,可是你卻在為他守活寡,明明喜歡上光宗卻不願意對你自己的內心承認,我知道你覺得自己不應該再愛上別人,所以希望你知道實情後可以放開那段感情,因為你就像我妹妹一樣,我希望你得到幸福。」

  火妮冷漠的看著她。「姊姊不會搶妹妹的男朋友。」

  淩仲芳眼眸一黯。「我知道你不會原諒我,但是我想告訴你,幸福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你可以永遠恨我,但幸福錯過了就不會再回來。你自己好好想一想……」

  語重心長地說完,她走了。

  火妮呆坐了好久好久,眼淚不爭氣地滑下眼眶,她先是無聲的哭泣,最後無法自抑的放聲大哭。

  哭累了,她趴在桌上睡著了。

  她這個要照顧病人的人,醒過來時反而躺在床上被人照顧,昏黃燈光中,她看到一雙沉沉眸子看著她,她的心怦然一陣扛跳。

  「我怎麼會在床上?」她的眼睫連續眨動好幾下,視線瞄到一旁的小鬧鐘指著十二,天啊,居然已經十二點了。「你、你燒退了嗎?」

  「原來我發過燒。」辜至美這才明白渾身不適的感覺從何而來。「難怪在夢裏好熱。」

  火妮期期艾艾地問:「那你現在沒事了嗎?」真是糗大了,要照顧他的說,卻哭到睡著,反而被他照顧。

  「應該沒事了,身體覺得很輕松,也不感覺熱了。」現在他比較關心的是她,他目光灼灼地盯著她看。「你為什麼哭著睡著?擔心我死掉嗎?」

  「才怪。」她啐一聲,臉驀地紅了。「倒是你很詭異,怎麼知道我哭著睡著?」

  辜至美挑了挑眉。「我失憶,但沒有失智,你眼睛一睜開就腫腫的,明顯哭過。」

  「算你厲害,床還給你,我回自己房裏睡。」她避開話題,掀開被子下床。

  她不想跟他討論她為什麼哭,因為太丟人了。

  她的信仰在瞬間破滅了,她還有什麼資格說他不懂愛?她才是個大白目,她身邊那麼親近的兩個人,愛得連孩子都有了,她還可以像睜眼瞎子一樣,什麼都看不見,她才是那個最不懂愛的人!

  「你還沒告訴我,你為什麼哭?」辜至美擋在她身前,不讓她過去。

  火妮一心想趕快離開他的房間,她含糊地說:「沒什麼,跟你沒關係……」

  他的長臂一展,直接形成一道圍墻。「我要知道。」語氣是沒有商量餘地的那一種。

  她有點小煩。「我已經說了,跟你沒有關係……」太傷她自尊了,她不想說啦。

  「我也已經說過了,我要知道。」他也很堅持。

  她抬眸望著他,蹙了蹙眉,「你就這麼想知道?」

  他點點頭。「對!」

  「好,那我就告訴你,正好讓你好好取笑我一番——」她悶悶地看著地板說話。「我今天才知道,勁哲哥愛的人是仲芳,仲芳甚至有過勁哲哥的孩子,我很可笑對不對?還一心想著我對勁哲哥的感情海枯石爛、永遠不移呢,沒想到只是我一相情願罷了!好了,你都知道了,笑我吧!」

  嘲笑聲並沒有如她預期般的傳進她耳裏,她疑惑的抬起頭來,看見他深邃的眸子裏沒有嘲弄,他只是靜靜地看苦她。

  火妮意外極了。「你怎麼不笑我?」

  「沒什麼好笑的。」他撇撇唇。「你說的那件事是誰告訴你的?」

  知道了那種不堪的事,她一定很傷心,可惡的李勁哲,如果不是他已經死了,他一定會找他算帳!

  「是仲芳親口告訴我的,很可笑吧?」火妮幽幽且自嘲地說:「你知道她為什麼會突然告訴我嗎?她說看不下去我一直為勁哲哥把自己的心關起來,連愛上了你都不敢承認,她真的是很好笑耶,像這種傷人的事怎麼可以說出來,應該一輩子藏在心裏才對啊……」

  她倏地住了嘴,因為發現他直勾勾地、一語不發的瞅著她,那對深邃漂亮的眼睛裏,有道灼灼的光芒在看著她,令她心弦震動也心慌意亂。

  等等,她剛剛說了什麼?

  要命!她好像說了不該說的話……

  「呃,我回房了,你好好休息……」她不敢再迎視他那令她慌亂的眼神,直覺想逃。

  辜至美不讓她逃,他一把握住她的手,堅定地將她帶到胸前,霸道的將她緊鎖在自己懷中。

  火妮的心狂跳,渾身血液在她體內奔騰,她抬眸看著他,他的眼睛好像更深、更黑、更亮了。

  驀然間,他的嘴唇壓了下來,倣似著火的舌尖大膽的侵入她的唇,熾熱的唇辦緊緊壓在她微顫的紅唇上,她不由自主的自心底最深處發出一聲低吟,全身像著火一般,心蕩神馳……

  他大膽火熱的在她櫻唇四周落下綿綿細吻,濃烈如火的佔有她的嘴唇,使得她渾身掠過一陣又一陣的輕輕顫悸。

  在天旋地轉的陣陣熱吻中,奇異的喜悅與歡愉流竄過她全身,她如夢似幻的暈眩著。

  這一切是真的嗎?

  她跟他接吻了?

  為什麼她心中沒有罪惡感,反而充滿了濃濃的喜悅和美妙的暈眩感?

  「火妮啊——」

  門外傳來梅淑珠的叫喊聲。

  兩人迅速分開,才剛一分開,梅淑珠就睡眼惺忪地進來了。

  「咦?光宗,你醒啦?」梅淑珠松了口氣。「我還以為你還在發燒呢,想說換我來照顧你,讓火妮去睡覺……啊,你們兩個站著幹麼?是不是肚子餓了?我替你們把飯菜熱—熱,快點出來吧……」

  火妮紅著臉,連忙跟著梅淑珠出去了。

  天哪!怎麼辦啦?

  她和光宗接吻了,而且感覺竟然這麼美好,她真的愛上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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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連續幾天,火妮都躲著某人,因為她實在不知道要怎麼面對他,真的是好害羞啊!

  然而這天,兩個人卻不得不一起工作,因為第一批由民宿介紹來的客人正式到農莊來參觀了。火妮卯足了勁的帶他們參觀,為他們講解,把客人送出農莊後,兩人安步當車的走回農莊。

  夕陽下,辜至美驀地牽起她的手,她嚇了一跳,卻又掙脫不開,只好任由他握著,心中卻是喜悅的。

  她也很想他,只是這真的很難為情嘛,大家知道會怎麼說?一定會笑她吧?想

  到這個她就覺得頭好痛,情願當只鴕鳥,暫時不去想這個問題。

  「為什麼躲我?」辜至美忽然停住了腳步,將她摟進懷裏,目光灼灼地看著她問。

  火妮驀然臉紅了,他的視線令她心跳加速。「我哪有躲你?我們不是天天早中晚都一起吃飯?」

  他揚起了唇角,「你一直避免跟我單獨相處。」

  她故意跟苗大嬸黏在一塊、跟阿順叔黏在一塊,跟阿泰嬸黏在一塊,總之她就是永遠不落單,連晚上都抱著枕頭去苗大嬸房裏睡,令他想找她單獨說說話都不能。

  「那是因為……因為……」

  她還因為不出個所以然,他已經用力把她摟進懷裏,熾熱的唇辦落在她唇上,強悍的吻著她。

  火妮心神俱醉的沉醉在他的懷裏,全心全意的回應著他纏綿不斷的熱吻,直到兩人都快喘不過氣來了。

  他放開她的唇,雙臂仍緊緊鎖著她,黑瞳堅定的注視著她,「我們今天就向大家公開我們的感情。」

  他極度不喜歡她那過於刻意躲藏他的感覺,他們又沒有見不得人之處,沒什麼好閃避的。

  「不行!」火妮幾乎驚跳起來。

  辜至美蹙起眉峰。「為什麼不行?」

  她咬著嘴唇。「我怕大家會笑我,過去我一直嚷嚷著我對勁哲哥的感情永遠都不會改變,一直到他死了,他還是我的生活重心……」

  他不快地打斷她。「我知道了,在你心中,一個死人比活著的人還重要。」

  「不是這樣的!」她心亂如麻地央求他,「給我一點時間,我會向大家說的,保證一定會說!」

  他眉尾一挑。「多久?」不等她回答,他逕自訂下期限,俊唇不容置喙的吐出兩個字,「三天。」

  火妮呻吟一聲,才三天?會不會太短了啊?!三天都還不夠她做好心理準備開口呢!

  但是,他的臉色實在不太好看,而且他也實在沒理由接受這麼不公平的待遇,跟她談個戀愛,搞得像地下情似的。

  唉,都怪她以前把話說得太滿了,可是這能怪她嗎?她又怎麼料得到,她的勁哲哥早就背著她偷偷劈腿了。

  「好吧。」火妮無奈的答應了。

  然而三天咻地過去,她還是開不了口,面對他譴責的眼光,她又開始躲他了,這次躲得更加厲害,除了洗澡,她二十四小時和梅淑珠像連體嬰,一刻也不分開。

  再給她一點時間,她就快做好心理準備了,這幾天她有稍微對母親和小叔叔起了個頭,相信到時等她告訴大家時,他們就不會太驚訝。

  她自我安慰著,並且苦思公布戀情的時機,然而這天早晨……

  「不得了!光宗走了!他恢復記憶了,已經走了!」梅淑珠拿著一張紙條在手上揮舞著嚷嚷。

  一時間,在吃早飯的人都像一、二、三木頭人似的,愣住了,不會動。

  「你說光宗……走了?」火妮第一個回神,她起身,快步走過去把紙條從母親手中抽走,—顆心忐忑不安。

  梅淑珠叨念著,「我本來要去叫他吃飯,就看見他房門開開,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走的。唉,這孩子怎麼可以這麼薄情,枉費我們對他那麼好……」

  火妮連忙看那張紙條上寫了些什麼。

  我恢復記憶了,謝謝大家的照顧,保重。光宗。

  就這樣?

  火妮的鼻子一陣酸楚,眼眶驀然紅了,她在眾人驚訝的眼光中拭掉淚花,拿出手機撥給他。

  他怎麼可以就這樣走了?不行,她要找他問個清楚,他憑什麼說走就走,這樣太過份了!

  一陣鈴響在餐廳揚起,眾人你看我、我看你,霧煞煞。

  「不是我的。」苗大順說。

  「也不是我的。」淩仲凱說。

  「不是我。」淩仲芳說。

  梅淑珠如夢初醒的叫出來。「啊——光宗的手機沒帶走啦,就壓在這張紙上面,在我手上啦,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火妮的心情更加沉重。

  連手機都沒帶走,他是存心跟他們一刀兩斷,撇得乾乾凈凈是吧?

  夜深了,火妮呆呆地曲膝坐在床上,窗戶半開著,讓微涼的夜風吹進來,吹在她臉上,希望自己可以清醒一點。

  他居然真的就這樣走了,連一句話都沒對她交代就這樣走了……

  心痛的感覺好強烈,窗外只剩蛙鳴和蟬聲,她望著窗外的月亮,回想起兩個多月來的點點滴滴,兩人之間才剛萌生的愛苗,就這麼化為泡影,隨著他的不告而別而結束。

  走得這麼急,看來恢復了記憶的他,一定是想起來還有重要的人在等他,所以等不及跟他們大家講一聲就走了。

  是什麼重要的人?他的女朋友嗎?

  想到這裏,她的心又狠狠抽痛。

  她真的後侮極了,如果時間倒返,她會毫不考慮的向大家公開他們的感情,她不會再怕大家笑她,愛人並不可恥,愛人是一種有勇氣的表現,她不是老早知道這個道理嗎?怎麼當事情發生在她身上,她卻比誰都還膽小呢?

  叩叩叩——

  門外響起了敲門聲。

  她幽幽嘆了口氣。「進來。」

  梅淑珠端著一杯牛奶走進來。「你這孩子,秋天了耶,怎麼還把窗戶打開?這樣吹風會著涼的。」

  她說著將牛奶放桌上後把窗戶關上,拉上窗簾。「你晚上都沒吃東西,把牛奶喝了,不然胃會壞掉。」

  火妮動容地看著母親。

  世上果然還是只有媽媽好,自己的親人,永遠不會說走就走……

  忽然之間,淚水在她眼眶裏轉動,她悲傷地喊道:「媽——」

  梅淑珠錯愕的看著女兒。「什麼事啊?你怎麼好像快哭了?」事實上不是好像,她是已經哭了。

  「媽……」火妮抽噎地說:「我好想光宗……」

  「哦,天啊,你這傻孩子——」梅淑珠坐到床沿上,輕輕撫摸著女兒的頭發,柔聲探問,「告訴媽,你是不是喜歡光宗?」

  「對!」她泣不成聲的說:「我喜歡光宗,我愛上他了,可是他卻走了,他不會再回來了,他一定不會再回來了……」

  「唉……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梅淑珠安慰道:「你就想成他只是回去看一看,馬上就會再回來好了,不要想太多,睡吧,你明天不是還有民宿的客人要帶嗎?別太晚睡了,或許一覺醒來,光宗就又回來了。」

  火妮吸吸鼻子,極力忍住想哭的衝動,「知道了。」她不能讓母親擔心她,不然害她失眠就不好了。

  「這樣才乖。」梅淑珠揉揉女兒的頭,輕輕替她關上門走了,火妮還把頭埋在膝蓋裏啜泣著。

  她不能再哭了,明天還要帶客人,到時眼睛紅紅腫腫的不好看……

  叩叩叩——

  門又響起了。

  「進來。」她的聲音帶著濃濃的鼻音,不知道她老媽忘了什麼,年紀大子,都有健忘症。

  「媽,你忘了什麼……」她抬起眸來,淚霧迷蒙的雙眸先是連續眨動了好幾下,然後小嘴緩緩微張,眼裏出現不解的困惑。

  「你不是走了嗎?」她看到了光宗,是不是幻影啊?她真的不確定自己看到的是真實的人。

  「我沒走,我一直在阿順叔房裏。」

  兩人四目緊緊交接,有股奇異又濃烈的情焰在他們眼波之中默默流動,辜至美緩緩走向火妮,黑眸緊鎖著她。

  她愣愣地看著他,忽然間她明白為什麼了。

  她瞪大眼睛,「吼!我懂了!你這個人好壞,居然用這種方式試探我,你知不知道,我傷心得差點死掉了!」

  可惡!害她哭了那麼久,原來是場騙局。

  「我知道。」他的眼神溫柔的落在她身上。「阿順叔說,你聽見我走了,整個人失魂落魄,飯也吃不下,做什麼都提不起勁,受到很大的打擊。」

  火妮臉紅了。「才……才怪,我哪有?」

  小叔叔真是吃裏扒外啊,居然出賣了她!

  「難道你希望我真的走掉?」辜至美一瞬也不瞬的看著她,目光無比灼人。

  「當然……不希望。」她垂下了眼眸,低聲說道:「如果你真的不告而別,我一輩子都不會原諒你,因為我……我愛你。」

  說完,她心狂跳的不敢抬眼看他,而他也半句話都沒說,房裏保持著最高品質——靜悄悄。

  疑惑間,她的小嘴卻冷不防的被他火熱的嘴唇給堵住了。

  她嚶嚀了一聲,整個人馬上被他壓倒在床上熱吻。

  他的雙臂圈著她,嘴唇落在她的唇上、頸上,綿密的舔吻著她的唇辦。

  火妮緊閉著眼,心跳飛快、渾身發燙,她嘴裏迷醉地發出輕喃,腦袋迷迷糊糊的無法想太多。

  她感覺到一股狂野的男人味朝她席卷而至,狂亂的剝了彼此的衣物,但感覺要命的對極了,許久沒有被人這麼溫暖的擁抱,她不想停下來。

  她悄悄張開眼,看見他那一身結實健美的身體漂亮得無與倫比,比起他俊美的面孔毫不遜色,她沒來由的一陣緊張,竟擔心起他嫌棄她身材不夠好怎麼辦?

  然而她的擔心顯然是多餘的,他的嘴唇落在她玲瓏飽滿的酥胸上,愛撫親吻著她的雙峰,他的方式告訴她,他對她的身體有多迷戀,她放心了,嘴角綻揚起笑,專心地領受著他在她身上制造的魔法……

  激情過後,兩人相擁著擠在火妮的單人床上,他的手攬著她的腰,她的螓首靠在他的肩頭,雖然被激情後的倦懶感包圍著,但兩個人很有默契,一時都還不想睡。

  「如果有一天,你恢復了記憶怎麼辦?」她有點小煩地摳著他的指甲間。

  剛剛的激情來得好像一場風暴,她連想都還沒想清楚就發生了,現在理智回來了,許多事情還是要面對,不是逃避就可以假裝不存在呵。

  「如果真恢復了記憶,我要把你介紹給我的家人。」

  「那麼,如果你永遠無法恢復記憶怎麼辦?」她又想到了另一個煩惱。

  辜至美輕輕撫著她臉頰,深深的看著她。「就算找不回過去的記憶也無所謂,我寧可不要過去的記憶,只待在有你的地方,跟你一起創造回憶。」

  她感動的回望著他,但心裏很內疚,她期期艾艾地說:「可是,我有件事情沒有告訴你,你聽完了可能不會原諒我,大概也不會想待在有我的地方了。」

  他淡淡地說:「阿順叔都告訴我了。」

  「你說——你說小叔叔都告訴你了?」火妮瞪大了眼,結巴地間:「小叔叔告訴你,是、是他撞了你的那件事……嗎?」

  辜至美輕聲道:「對,他都告訴我了。」

  火妮潤潤唇辦,覷著他臉色,疑惑的看著他。「你不怪他,不怪……我?是我們害你失去了記憶,還過份到沒去報警,害你到現在還無法跟家人團聚……」她可是最大的幫兇哪!

  他摟著她的手臂一縮,將她帶進了懷裏,眼光凝在她臉上。「我不在乎失億,只要擁有你,我就是世界上最快樂的失憶人。」

  一瞬間,火妮感動而震撼,她眼眶溼了,連忙吸吸鼻子,逼回淚意,因為這麼開心的時候不適合哭。

  她伸手輕輕撫摸他剛毅俊挺的臉龐,嘴裏叨念著,「哪有人像你一樣,失憶了還那麼快樂的?你很奇怪耶,你到底是個怎麼樣的人啊?該不會真正的你是個怪咖吧?這樣我很冒險,也很吃虧耶,還沒搞清楚你的底細就跟你在一起,好像太不智了哦。」

  辜至美大手圈著她,輕吻著她的耳垂,看著她的熠熠黑眸閃著熾熱的情焰。「現在後悔已經來不及了,你已經是我的了,不論真正的我是個什麼樣的人,這輩子你都休想逃開我身邊。」

  「人家又沒有說想逃開……」火妮眼裏泛著幸福笑意,拉著他修長的手指把玩,輕柔說道:「海倫凱勒說,愛,是黑夜派來的一顆星星,我覺得,我好像看到屬於我的那顆星星了。」

  他的嘴唇熾熱地壓向她。「我也看到了。」

  星期天下午,火妮專心照著食譜在廚房做蛋糕。

  蛋糕裏的水果都是苗家農莊出品的有機水果,這也是某人想出來的,他說藉由深受女性喜愛的甜點,將有機水果推銷出去,相信重視家人健康的主婦們,一定很樂意吃用有機水果制成的甜點。

  他真的是天才耶,想出那麼多很棒的點子,如果沒有他該怎麼辦?她的生活裏已經少不了他了,他們也去警局備案,他的家人如果真的找到他,要把他帶回去,到時她也只能嫁雞隨雞啦……

  想到這裏,她甜蜜一笑。

  他說的,當他家人找到他、他要跟家人回去時,她也得包袱款款跟他走,因為他是針,她是線,針在哪裏,線當然也要在哪裏嘍……

  淩仲芳手裏拿著碗走進來,一看見火妮在廚房裏,她愣了愣,第一個反應是轉身要走。

  她們已經不講話很久了,自從她告訴火妮那件事,她們情同姊妹的情誼就在一夜之間抹煞得乾乾凈凈,就算她心裏覺得很難受也沒辦法。

  「等一下!」火妮擱下做蛋糕的工具,連忙跑出去拉住她。

  淩仲芳錯愕的看著她,心裏唯一想到的,火妮一定是要賞她一巴掌,她一定是越想越氣,打她才能洩她心頭之恨。

  「我們講和吧!」火妮看著她,突然扮了個鬼臉。「同住一個屋檐下,這樣不說話很奇怪耶,別說別人受不了,我自己就第一個受不了,我沒把握可以跟你老死不相往來。」

  「火妮……」淩仲芳不敢置信的問:「你肯原諒我?」

  火妮心平氣和地說:「反正勁哲哥已經死了,我再繼續怪你,根本一點意義也沒有,更何況我現在已經找到了幸福,一半是你的功勞,我沒什麼好怪你的,一切都是命運的安排。」

  她跟光宗的感情已經公開了,大家都給他們祝福,每天她都過得好快樂、好幸福,這也是她能夠原諒仲芳的原因。

  她已經幸福了啊,那麼過去就真的沒什麼好追究的了。

  「謝謝你,火妮……」淩仲芳哭了。「我真的好高興你能原諒我,再跟我講話,這陣子你不理我,你不知道,我……我真的好難過,我不希望跟你的姊妹之情就這樣消失不見……」

  「姦了,別哭了,沒事了。」火妮安慰著她。

  「火妮!」苗大順十萬火急的衝進來。「不好了!光宗昏倒了!」

  她倏然一驚。「光宗為什麼會昏倒?」

  苗大順跳腳地罵道:「是被仲凱打的!而且已經昏迷兩個多小時了,那臭小子把人打昏了就搬到他房裏躺著,眼見光宗一直不醒才逼不得已通知我們,光宗他人現在在仲凱房裏。」

  淩仲芳聽見弟弟的名字也驚跳了起來,她慌張地問:「阿順叔,仲凱為了什麼事打光宗?光宗傷得嚴不嚴重?」

  火妮公開跟光宗的感情之後,仲凱就一直很不爽,她很擔心他會闖禍,原本以為他長大了,可以控制自己的情緒,沒想到他還是闖禍了。

  「先去看看再說!」火妮連忙解下圍裙奔出去。

  淩仲凱房裏,辜至美躺在床上,床邊圍滿了家裏人,大家都很擔心他。

  火妮衝到床前,她著急地摸摸他的頭又握握他的手,探探他的鼻息,確定他是活著的,心裏才稍微安定了一點。

  罪魁禍首很不安的立在一旁。

  「你說,你為什麼要跟光宗打架?光宗不會跟你打,一定是你先動手的對不對?」淩仲芳氣急敗壞地罵著弟弟。

  淩仲凱撇撇唇。「我又沒跟他打架,我只是從他背後打了他一下,誰曉得他是遜咖,打一下就昏過去了。」

  「只打了一下就昏過去?」她不信地看著弟弟。「怎麼可能會有這種事?你用什麼打?」

  他的聲音變小了。「呃,也沒什麼……」

  她激動的漲紅了小臉。「你快說!不然我不承認你是我弟弟!」

  他蹙著眉頭,心不甘情不願的說:「棒球棍啦,可以了吧?」

  火妮倏地轉眸,狠狠的瞪視著他。

  「你居然用棒球棍偷襲他?你無緣無故的幹麼偷襲他?你還是不是男人啊?淩仲凱,你到底在想什麼?」

  「我又不是故意的……」他只是想給那娘小子一個教訓,誰知道他會昏過去,害他被大家罵慘了。

  火妮看他還振振有詞就火冒三丈。「如果他死了,你也一棒子把我打死好了,他死了,我也不想活了,你聽清楚了嗎,淩仲凱?」

  「拜托,幹麼講這樣,又沒有很大力,只是輕輕打一下……」

  她超級不爽的飆高了聲音。「你以為他的頭是石頭做的嗎?你這麼厲害怎麼不打你自己的頭看看?他的頭受過重傷,還失去了記憶,這你不知道嗎?你為什麼要找他的麻煩?就算沒有他,我跟你也不可能,因為你是我弟弟!」

  「馬的!」淩仲凱氣憤的甩上門走了。

  「啊!光宗醒了,我看到他眼皮動了……」一時間,梅淑珠的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沒人去管淩仲凱了,全部人都把目光放在辜至美身上。

  「沒事就好、沒事就好,老天爺啊,謝謝禰啊……」苗奶奶雙手合十地對天感恩。

  火妮也松了口氣,她真的很擔心他的記憶又會再退化,想也知道仲凱一定是下了很重的毒手,不然他也不會被打得昏迷過去。

  她關心地看著辜至美,就見他動動眼皮,睜開了眼睛,但眉心緊蹙著,好像很痛苦。

  「哪裏痛嗎?是不是覺得頭很痛?」火妮審視著他的表情,很擔心他又像之前那樣,頭痛得發狂。

  「我看還是把他送到醫院裏去好了。」苗大順說。

  「火妮的媽,躺了兩個小時,光宗一定餓了,你去替他下碗面……」苗奶奶吩咐著。

  「我去我去!」阿泰嬸搶著做。

  「光宗,你感覺怎麼樣?」淩仲芳好抱歉好抱歉地說:「我代替仲凱向你道歉,他還小,不懂事,請你不要跟他計較,我保證一定會好好管教他……」

  辜至美緊緊蹙著眉心,他的頭昏昏沉沉,感到天旋地轉,一堆人頭在他眼前晃來晃去,吵雜的聲音擾亂他的心神,他覺得好煩、好煩,胸口好悶、好悶……

  「大家安靜點!」火妮發現他的不對勁,轉身低喝著。

  一瞬間,房裏的人全安靜了下來。

  她的視線回到辜至美臉上,仔細地看著他的反應。「光宗,你怎麼樣了?是不是哪裏不舒服?」

  辜至美緊緊蹙著眉,她是……

  看了她半晌之後他想起來了,她是火妮……

  跟著,他弄清楚了其他人,都是苗家農莊的人,他們都關切地看著他。

  可是他為什麼在這裏?他不是應該——應該要去迎娶芷柔才對嗎?

  不,不對,腦中飄過一堆亂七八糟的畫面,大到看不清路的雨勢、車子翻覆、司機和南秘書流了好多血昏迷不醒,他得找人來救他們,手機卻怎麼也打不通,四周一個人都沒有,他想找人,於是一直走、一直走……

  「我怎麼了?」他開口了,聲音乾乾澀澀的。

  聽見他開口說話,而且還認得她,火妮一顆吊在半空的心總算放了下來。「你被仲凱打暈過去,他已經去反省下。」因為她會逼他反省!

  「我昏迷了多久?」

  「兩個多小時。」火妮回答他。

  他又蹙起了眉心。

  兩個多小時?

  才兩個多小時……好像有什麼地方接下上來,但一時之間,他又不知道哪裏不對,只覺得頭好昏沉,那是一種很不舒服的感覺。

  「光宗啊,你要是有哪裏不舒服就要說。」梅淑珠關切地插嘴。

  「我叫至美。」

  「啊?」她愣愣地看著他。

  他瞬了瞬眼眸。「我叫至美,至極的至,完美的美。」

  梅淑珠搗著嘴,眼睛只差沒掉下來。「哦!天啊!你想起來啦?」

  「你恢復記憶了?」火妮的心咚的一跳,她錯愕的瞪視著他,一時說不上來是什麼心情。

  替他高興,可是又擔心他會不會離開這裏、離開她,但是不替他高興嗎?這樣好像太過份了……

  哎,她怎麼這麼自私,應該替他高興才對啊,這麼一來,他就可以去找他的家人了…….

  「太好了!太好了!這麼說來是因禍得福哪!仲凱做得好!仲凱做得太好了!」苗大順開心得手舞足蹈,光宗恢復了記憶,他心中的內疚感也會減少許多。

  「不得了!不得了!」去煮面的阿泰嬸拿著鍋鏟衝進來。「管區帶人要來找光宗,好幾部車,看起來好有派頭,好像是有錢人哪……」

  火呢的心一緊。

  不會吧?怎麼這麼巧,他的記憶剛恢復,他的家人就找來了?才備案十幾天而已,會你會太快了,怎麼辦?她真的一點心理準備都沒有……

  驀地,她厭覺到有只溫暖的手悄然地握住她的手,她低眸一看,辜至美的手正包覆著她的手,他看著她,像在對她說,不要擔心,我不會離開你,對我來說,你比過去的記憶還重要……

  一瞬間,她放心了,那顆你安躁動的心定了下來。

  沒錯,她要信任他,兩個人在一起,最重要的事就是信任。

  她相信即使恢復了記憶,他也還是原來的他,他心中有她,而她心中也有他,這點永遠不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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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8-9 09:56 AM|只看該作者
第九章

  苗家的客廳從來沒有顯得這麼小過,滿屋子都是穿西裝打領帶的都市人,聯通環球集團的南區總經理谷定維正在跟辜至酷通電話,他向對方確定他們真的找到人了!

  「總裁,請您馬上跟我們回去,辜先生迫不及待要親眼見到您,確定您真的沒有事才能夠相信您安然無恙。」

  辜至美沉吟著,頭部仍然昏沉,他腦中的記憶片片斷斷,思維並你清楚,他知道自己必須做更進一步的檢查,而這些是待在這裏無法做的。

  「總裁,夫人要跟您通話。」一名部屬把手機恭敬地送到他面前,他接過手接聽。

  「是至美嗎?」手機那頭,辜夫人焦急地問:「你真的是至美嗎?」

  「媽,我沒事。」是他母親的聲音沒錯,記憶一件件的回來了,想必等他見到家裏其他人,他可以拼湊更完整的記憶。

  「至美……」辜夫人喜極而泣的喊著小兒子的名字。「你人在哪裏?這陣子你都住在哪裏?媽有好多問題要問你,你快點回來,媽好想你……」

  「我知道了,我會盡早回去,您不用擔心。」

  才剛跟母親結束通話,另一支手機又送了上來。「總裁,至雅先生從美國打來的電話……」

  跟四哥講完話,電話又來了。「總裁,三少奶奶要跟您說話……」

  跟他三嫂說完,一支手機再送到他面前。「總裁,芷柔小姐堅持要立即過來接您……」

  火妮惆悵地遙望著他,感到突然之間,他們的距離變得很遙遠。

  他身邊圍繞著那麼多人,都對他誠惶誠恐,他們開口閉口地叫他總裁,總裁耶,那不是電視裏才有的職稱,他竟然是間大公司的總裁,她真的好意外……

  「總裁,您的東西在哪裏?我派人去替您收拾行李。」谷定維問。

  「不必了。」因為他還會再回來。

  火妮的心一緊。

  他說不必了,他不想帶走他們買給他的那些東西嗎?

  也對,既然他是一個大總裁,家裏一定什麼都有,怎麼還會希罕他們買給他的便宜貨,她真是笨得可以!

  「那麼,需要我派人先去買一套現成的西裝給您換上嗎?」谷定維不確定地問。

  總裁身上的衣著實在太不入流了,總裁對眼裝的品味向來是很高的,之前是因為失憶才那樣穿吧,現在恢復了記憶,自然沒理由再穿那種衣服。

  「派人到家裏請香姨挑一套西裝送到儷晶玫瑰,回臺北後直接先到飯店梳洗,南秘書呢?為什麼沒有一起過來?叫南秘書準備公司這陣子的所有文件……」還沒吩咐完,驀地一陣頭痛朝他侵襲,他撐著額,感到極度不舒服,不但暈眩,還想吐。

  谷定維關切地趨前探詢,「總裁——」

  辜至美無法回答,他的頭好暈……好暈……

  意識漸漸模糊,他昏倒了。

  辜至美睜開雙眸,映入眼簾的是一室柔和和寂靜,輕薄的蠶絲被和羽絨枕,完全符合人體工學的昂貴床墊,觸目所及皆是要價不菲的古典家具,圓桌上置著水果與鮮花,房間充滿歐式風格,並且整理得一塵不染,還有恆溫空調。

  這是他的房間。

  感覺上,他好像很久沒在這個房間睡覺了,過去的那兩個多月,他天天睡在硬邦邦的木頭床架上,已經習慣了那種堅硬,現在反而不太習慣這床昂貴的寢具。

  他的房間沒有任何的改變,所有的物品都在原來的位置上,只不過簇新的家具都貼上了喜氣洋洋的雙喜。

  好庸俗的東西,是誰在他房間貼那種醜東西的?他蹙了蹙眉。

  忽然之間,他想起來了。

  這是新房,他的新房,部份全新的高級進口家具是女方的嫁粧,而雙喜字則是香姨所謂的習俗,他同意暫時貼上去,等婚禮結東就撕下來,因為他無法容忍雙喜破壞了原有的美感。

  驀地,金色門把轉動,房門被打開了,一名穿著護士服、樣貌普通的女子走進來。

  「噢……啊……呃……抱、抱歉,您、您醒啦……」護士手足無措的解釋著,「因為管家說,您不喜歡有人用您的洗手間,所以我去外面的洗手間……對、對了,我得通知大家您醒了,他們一定會很高興——」

  「慢著——」他叫住她,「你先出去,暫時不要通知任何人。」

  「知、知道了。」護士緊張的吞了口口水。

  這位先生俊美歸俊美,卻有種讓人不寒而慄的冷冽氣質,存在感超強烈,在他面前,說話不知不覺會結巴哩。

  難怪了,這棟豪宅裏的傭人都再三警告她,等他醒過來後,千萬不要多廢話,因為他最厭惡廢話多的人了。

  「出去吧。」辜至美看著她,隨口說道:「辛苦你了。」

  「哦——不、不會啦——」護士受寵若驚的張著嘴,看到他那張俊美無儔的面孔又連忙闔上嘴,迅速開門退下。

  辜至美眸光不解的看著那道火速消失的白影。

  在怕什麼?他有那麼可怕嗎?

  他揉了揉太陽穴,緩緩起身,套上擱在一旁的深藍色絲質睡袍,下了床,巡視著房裏的每一個角落,手指輕輕撫過光潔的家具,記憶一點一滴的回來了。

  是的,他是辜至美,辜家對完美要求最高的「完美富豪」。

  他的人生是一件最最完美頂級的藝術品,從小就是科學天才,二十歲就從美國的研究所畢業,擁有俊美容貌、優異IQ以及傲人家世,過去他從來不允許自己出錯,今後也要一直完美下去,他向來是這樣生活的……

  然而此刻,為什麼他會覺得這些擺放得一絲不茍的家具毫無人氣?而且他身上的絲質睡袍也柔軟得太過份了一點,一個大男人穿這種軟趴趴的衣服像話嗎?房間這樣香香的像話嗎?

  他拉開窗簾,再拉開裏面那層薄紗,窗外是黃昏景象,修剪得宜的樹木,維護得很好的如茵草皮,整整齊齊、乾乾凈凈,一切假得像風景圖畫。

  他腦海裏驀然浮現另一幅田園風光,青翠的果樹下,小孩赤腳的追逐跑跳,風中有淡淡的稻香,蝴蝶在空中翮翮飛舞,他閉了閉眼,一張生動俏麗的面孔忽地跳現眼前,他震動了一下……火妮……

  「小子!」

  辜至帥不由分說的打開了房門。「醒了居然叫護士小姐保密?如果不是我在走廊遇到她,她又很不會說謊,你要保密到什麼時候,存心急死我們嗎?」

  辜至美定定神,這是……至帥,他的三哥。「只是需要一個人靜一靜。」

  「失憶了兩個多月,你靜得還不夠久嗎?」他開玩笑地說。

  「我不在的時候,公司還好嗎?」辜至美看著他問:「失蹤那麼久,一定引起一陣騷動吧?」

  「公司很好,老大暫時接管了你的職位,那些股東和投資人都被他安撫住了,因此什麼亂子也沒有,你可以放心,倒是——」辜至帥壞壞地一笑。「你的新婚妻子哭得死去活來,一直很擔心自己會成為克死你的眾矢之的,你應該首先想的是她而不是公司才對吧?」

  由此可見,這小子心裏根本沒新婚妻子,他的婚姻果然建築在很不穩固的基礎上。

  迎娶前的車禍就像老天有意拯救他跟不相愛的女人結婚,這也算是件好事吧,雖然沒有人會這麼想的,畢竟辜家的「完美富豪」和百成集團的長千金是一對門當戶對的佳偶,誰會認為他們的婚姻會不幸呢?

  「芷柔在哪裏?」這問題令他明顯感到心煩意亂。

  是的,他完美的未婚妻——梁芷柔,上流社會最美最得體的頂級名媛,家世可媲美辜家,集美麗、秀雅與端莊於一身,他們是人人稱羨的佳偶,一對萬眾矚目的金童玉女。

  可是,為什麼現在想起了她,那個原本該會令他滿意的未婚妻,竟像有塊石頭壓在他胸口上一樣的難受呢?

  「你出事後,她在這裏哭了一個星期,因為吃不好睡不好,所以被父母接回去照顧,要見她很容易,只要上她家就行。」

  辜至帥三言兩語交代完梁芷柔的事,看著弟弟的笑眸底浮現另一種興味。「梁芷柔沒什麼好說的,倒是苗火妮你打算怎麼辦?你跟她是什麼關係?」

  辜至美震驚地看著他。「你怎麼知道火妮?」

  「你被送回來之後,你身上帶的那支手機一直在響,因為你要做腦部斷層檢查,我暫時替你保管,苗火妮一直打給你,我『不小心 看了看,你手機裏有她的照片,很漂亮的一個女孩子,比芷柔看起來健康多了。」

  「手機呢?」他急問。

  他在苗家昏倒,被直接送回臺北,火妮一定很著急,他必須立刻跟她聯絡!

  「喏,這裏。」辜至帥有備而來,掏出口袋裏的手機丟給他,嘴角揚起了笑。「可是沒電了哦,我看你應該也沒那麼神,把備用電池或充電器帶在身上吧,快點派人去買吧。」

  辜至美接住了手機……

  一支超級廉價的手機,他以前根本連看都不會看一眼,更別說使用了。

  「對了,芷柔還不知道你回來了,雖然老大交代暫時對外保密,但紙包不住火,她很快就會知道。」說完,辜至帥朝他眨眨眼。「我在說什麼你應該懂,一切就看你自己的決定跟你自己的取捨了。」

  「火妮啊,我們出去散步,耀祖說它很想去河堤那邊走走……」梅淑珠在女兒面前晃來晃去,一下問這,一下問那,嘴都不會嫌酸。

  「你找仲芳去吧。」火妮懶洋洋、無精打採的扯著桌巾。

  耀祖是一只狗,它當然不會說話,她知道是母親擔心她想不開,努力的想轉移她的注意力。

  然而她怎麼能開心得起來?

  光宗……不,是至美才對,他都被家人接走三天了,卻一點消息都沒有,她打他的手機原本無人接聽,後來又一直關機中,她真的很擔心他。

  「傻孩子,你也不要想太多,一定是還在檢查啦,光宗突然恢復了記憶,頭又會痛,這一定要好好檢查檢查的嘛。」苗大順也加入勸慰的行列。

  火妮幽幽地嘆了口氣,「我知道,你們別擔心,我很好。」

  梅淑珠和苗大順對看一眼——她看起來很不好。

  該怎麼辦才好呢?他們又不知道光宗在哪裏,不然也可以打個電話叫他過來看看火妮,看那天的排場,他家裏好像很有錢,而且那些人都尊稱他「總裁」,那不是管公司的人才會被叫「總裁」嗎?

  難道看起來年紀輕輕的光宗是一間公司的老板?

  哇!如果是的話,那就太好了,將來如果農莊維持不下去,火妮嫁給光宗也有個依靠,那他們就放心了。

  「大家都在啊!」淩仲凱反戴著棒球帽,吹著口哨,心情看起來很好,手上不知道去哪裏搬來一臺中古電視,接上線,像夜市賣膏藥的人一樣拍拍手,集合大家。「整點新聞很精採哦,來來來,大家一起來看!看到賺到,不看會後悔哦!」

  他在死黨阿健家看到一段令他瞪大了眼的新聞,就硬是把阿健房裏的小電視給「借」了回來。

  「什麼新聞那麼精採啊?」阿泰叔第一個感到好奇。「又有人帶小孩自殺啊?那些當人家父母的,真的很不應該耶……」

  「拜托!阿泰叔,帶小孩自殺的新聞不叫精採,那叫悲情好不好?」淩仲凱糾正著,他口沫橫飛地說:「等一下整點要播的那段頭條新聞,保證你們一個個下巴全都會掉下來。」

  火妮不感興趣地站起來。「你們慢慢看,我要去睡了。」

  「等等——」他拉住她。「那段新聞你一定要看,因為跟你有很大的關係。」

  她愣了愣。「是有機作物又有什麼新法規了嗎?」

  「看了就知道。」他硬是把她拉著重新坐下來。

  「來,大家吃水果。」淩仲芳端著一大盤水果出來,當然也是他們自己種的,天然沒農藥哦。

  八點,整點新聞播出了,淩仲凱精神一振,掩不住興奮之情,還「噓、噓、噓」的叫大家安靜,

  首先為您播報頭條新聞——失蹤長達兩個半月的聯通環球集團總裁辜至美平安歸來,據聞他已經秘密入院做過精密的健康檢查,目前確定身體沒有大礙,今天聯通環球集團對外召開記者會,說明辜至美復職總栽之位的各項事宜,並發表下一季的投資重點,辜總裁的新婚妻子——百成集團梁百成先生的孫女梁芷柔小姐也現身會場,面帶喜悅的微笑感謝各界對夫婿的關心,兩人是在兩個半月之前結婚的,但很不幸的,結婚當天辜總裁就發生了重大車禍,以至於行蹤成謎……以下是記者史康鎮的詳細報導……

  看完這條新聞,阿泰嬸第一個叫出來,「原來這個光宗有老婆啊!」

  「而且他是黏通球的幕後大老板!」苗大順更是張大了嘴無法置信。

  「哎呀,光宗這孩子穿上西裝怎麼這麼帥啊?簡直就跟火妮爺爺年輕的時候一模一樣啊。」苗奶奶很沒重點的自己在一旁樂。

  梅淑珠張口結舌地瞪著電視,「聯通環球不就是那個……那個一直逼我們賣農莊給他們蓋化工廠的壞公司嗎?火妮?」

  火妮強顏歡笑的對苗大順說:「小叔叔,這麼一來你可以放心了,光宗失憶不是被你撞的,原來是他自己發生了車禍……你們聊,我先回房了。」

  她蒼白著一張臉,呼吸急促,快步走出大廳。

  「火妮!」淩仲凱追出去。

  他在外面追上她,攔住淚眼婆娑的她,她生氣的甩開他的手,尖銳的痛楚在她體內流竄,她好痛、好痛,痛得快無法呼吸了。

  「淩仲凱!你達成你的目的了!我看到了!都看到了,他有老婆,比我漂亮、比我高貴,還有了不起的家世,我確實被傷到了,也確實很難過很傷心,傷心得快死掉了!行嗎?你還想怎麼樣?可以放過我了嗎?」淚水瘋狂的奔流在臉上,但比起她的心痛這根本不算什麼。

  他有老婆,而且才剛新婚而已,雖然知道不能怪他,他不是存心騙她,是失憶了才會這樣,但她真的好難過,整個人痛到發起抖來。

  她知道,他們已經結束了,他恢復了記憶,回到原本的位置,回到妻子身邊,跟她的感情就只能當成沒有發生過……

  「我打聽過了。」淩仲凱以蠻力拙住她的手,不讓她走,強迫她聽他說話。「他跟那女的不算夫妻,他們還沒有完成結婚儀式,當時他是在去迎娶女方的路上發生車禍的,而且他們是相親結婚,他們之間沒有感情。」

  火妮怒瞪他,「那又怎麼樣?你想說什麼?」

  「很簡單。」他哼道:「既然他跟那女的不算夫妻,他又不愛她,如果他真的愛你,他就應該回來找你,然後把你介紹給他那些有錢有勢的家人,跟你結婚。」

  她越聽越迷糊。「仲凱,你到底想跟我說什麼?」

  「如果他從此不再回來找你,那就表示,他選的是那個女的,跟他門當戶對的那個女人。」

  火妮總算聽懂了。

  忽然之間,她的心不再感覺那麼痛了。

  原來他還沒真正的結婚,原來他不愛那個高雅美麗的名媛,他會回來找她,她相信他一定會回來找她!而她會耐心等他!

  聯通環球集團是棟樓高百層的摩天大樓,總裁室位在第四十六樓,這是風水大師找的旺財旺命方位。

  辜至美手中握著一支沒有開機的廉價手機,沉沉的黑眸俯瞰著落地窗外櫛比鱗次的高樓。

  他看不到半只鳥在空中飛翔,灰撲撲的天空累積著烏雲,似乎快要下雨了。

  回到臺北已經十天了,三天前,他回到工作崗位,回到這間辦公室,熟悉過去兩個多月以來公司裏發生的事。

  工作對他而言不成問題,然而開啟電腦跟啜飲著香醇熱咖啡的感覺卻是那麼的陌生。

  坐在牛皮高背椅裏,身上穿著合身舒眼、剪裁得宜的手工西裝,他的雙足不再接觸泥土和大地,而是隔著義大利小牛皮皮鞋,踩在高級的荷蘭進口地毯上。

  一切是那麼的舒適,這是他所熟悉的環境,他早上才召開了主管會議,席間他駕輕就熟地掌握了會議的進行,再次證明主治醫師的話沒有錯。

  他只是腦部受到重擊,有血塊沒有消散,所以才會失去記憶,現在一切都沒事了。

  「總裁,梁小姐來了。」秘書以內線通知他。

  他深吸一口氣,緩緩回身。「知道了。」

  他們要重拍婚紗照,今天要去試穿婚紗。

  女方家長認為先前拍的那組不吉利,所以他才會出車禍,因此他們要求重拍,還要求婚期要在下個月月中舉行,梁夫人說,那天的時辰對他非常好,如果那天結婚,可以興旺六十年。

  叩叩叩——

  門外響起了長短一致的叩門聲,簡短,有禮。

  梁芷柔巧笑倩兮地走進來。

  辜至美的目光凝視著她。

  昂貴的洋裝和高雅的名貴手提包烘托出她的身價不凡,耳上的鑽石絕對是價值連城的珠寶,頸上的那串粉紅色鑽石項鏈也很出色,在低調中透著華麗,那是大戶人家才有的品味,絕對不下庸俗。

  她的步履非常輕盈,體態婀娜多姿當中帶著落落大方,美麗的唇角揚著適當的微笑,眼眸也是溫暖的,是個絕對可以帶得出場的女伴。

  他的人生除了發生車禍的插曲之外,一切都相當順利,按部就班地朝著他的規劃走下去。

  等跟她結婚之後,也不會有什麼改變,他們會生兒育女,他主外,管理聯通環球集團,她主內,為他生一男一女,扮演好辜家得體女主人的角色。

  愛情不重要,愛情會在時間中消逝,專家說,人類的熱戀期最長只能維持三年,所以他的選擇是對的,把愛情的因素排除在外,他要一個最高境界的完美婚姻。

  只要他定下心來,一切都會很完美。

  只要他定下心來……

  「可以走了嗎,至美?」梁芷柔傾慕地看著未婚夫,像他這麼俊美的男人,天下找不到幾個了。

  他能活著回來真好,她真的是很感謝上帝這麼厚愛她,沒有讓她變成一個克夫的女人。

  「可以走了。」他把手機擱在桌上,走出辦公桌,走向她。

  「過幾天我要和母親、表姊到米蘭訂制下一季的新裝,母親說,我結婚之後會頻繁地陪你出席社交場合,特別訂制才不會跟別人撞衫。

  「下星期我舅媽舉辦了一場慈善募款晚會,晚會會在瑪麗皇後號上舉行,你知道吧?我舅媽是世界公益基金會的執行長,她囑咐我一定要邀請你參加她的慈善晚會,到時我再跟你的秘書聯絡。我打算穿白色晚裝,你穿白色西裝,白色很適合你。

  「我們的新婚戒指已經從義大利送來了,你還沒看過款式呢,不過我想你一定會喜歡,很素雅,戒身特別刻著我們的中文名字,很有紀念價值……」

  寬敞的車後座,梁芷柔的聲音絮絮不斷,辜至美蹙著眉,視線落在車外,雨珠滴落下來,行人慌張地閃避著這場急雨。

  米蘭、晚會、婚戒……這些話題怎麼那麼無趣?難道她想不出更有品味的話題可以跟他聊嗎?

  他想知道菠菜發芽了嗎?他想知道青江菜長得怎麼樣了?育苗之後有沒有冒出別的問題?他想知道民宿和飯店介紹的客人喜不喜歡有機農莊的行程,他們滿意買回去的有機蔬果嗎?他想知道……

  「至美?」梁芷柔發現了未婚夫的心不在焉,因為從頭到尾都是她一個人在說,他都沒有表示意見。

  他回過神來。「你在叫我?」

  她遲疑的看著他。「你是不是——是不是身體不舒服?」

  「沒有。」他望向她,對這個即將與他共度—生的女人感到無比陌生。

  他一點都不了解她。

  不知道她喜歡喝茶還是咖啡,不知道她喜歡牛排或是海鮮,不知道她的興趣是什麼,不知道她為什麼答應與他結婚,不知道她有沒有談過戀愛,不知道在她心目中他佔有什麼樣的地位,他什麼都不知道,他唯一知道的是,她很完美。

  以前他認為單憑這一點就夠了,然而現在他卻無比的不確定。

  在她公主般的外貌下,卸了粧之後,她會是什麼模樣?脫下華衣美服後,她又是什麼樣子?

  他從來沒有看過火妮化粧的樣子,她的保養品是別的有機農民送她的絲瓜水,每天早晚洗完臉後,就只用絲瓜水在臉上輕輕拍一拍就算保養完了。

  他也從來沒看過火妮穿裙子,她的腿很美,筆直又勻稱,但都是露在短褲下,穿上洋裝的她,不知會是什麼模樣,一定很好看……

  「至美?」梁芷柔美麗的面孔上布滿了無奈。

  他在看著她沒錯,但任誰都看得出來,他沒有真的在看她,他的靈魂出竅了,不知道飛到哪裏去,他透過她在看別人,那是屬於女人的第六感,她感覺得到,他在想別的女人。

  他有別的意中人嗎?如果有的話,他又為什麼主動請社交界的金牌媒人向她父母提出以結婚為前提來相親的要求?

  她真的、真的很不懂他耶,甚至有時候,她是有點怕他的,他太俊美了,無形中有股冷漠的氣質,讓她不曉得怎麼跟他親近,而他也總像在跟她保持著距離,連吻都沒吻過她。

  她當然不會相信他愛她,但她母親說的,愛情不重要,兩個人在一起,家世相配才是最重要的,家世不相配,很多價值觀和生活習慣都會不同,那會很辛苦。

  可是,他們之間連一點點小火花都沒有,這樣就決定結婚好像太輕率了,當時她被辜家最俊美又零缺點的「完美富豪」主動提親,高興得衝昏了頭,跟他相處過後才知道,完美並不是一件好事,他實在很難以親近。

  唉,都快結婚了,想這些都太晚了,她只能安慰自己,結婚以後再慢慢培養感情吧!

  可是,婚後真的就可以培養出感情來嗎?

  天哪!她真的要嫁給他嗎?跟這麼完美的人結婚,她越想越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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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8-9 09:57 AM|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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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坐在婚紗公司的貴賓室裏,雖然有適中的空調和香醇的熱咖啡,但冗長的試穿婚紗過程仍然令辜至美感到煩躁不已。

  梁芷柔不厭其煩的試穿了十幾套白紗,他知道婚紗是女人一生最重視的東西,不過要他浪費時間在這裏坐兩、三個小時,他快要沒有耐心了。

  「張姊——」一名稚氣未脫的年輕女孩探進頭來,看見獨自坐在沙發裏的他,她問道:「先生,請問張姊在哪裏?」

  他抬眸看了女孩一眼,「你要找設計師嗎?她在裏面。」

  「哦!謝謝!」女孩活潑的蹦跳進來,她手上提著一個塑膠袋,叩叩門。「張姊,綠豆粉圓買回來嘍!冰冰涼涼的超好吃,我先替你放在冰箱裏,你工作完了快來吃。」

  「知道了,謝謝你啊小玫!」

  「那我先下去了。」

  辜至美看著她手上的提袋。「小妹妹,等一下——」

  小玫眨眨眼,指指自己,「叫我嗎?」

  「對。」他拿出皮夾,抽出一張千元紙鈔。「粉圓可不可以賣我一碗?」

  「你想吃啊?」

  「對。」

  她笑了。「送你吃好了,反正有多買,這間粉圓很好吃哦,就開在巷尾,保證你吃了還想再吃。」

  小玫擱下一碗粉圓,笑嘻嘻地走了。

  辜至美瞪視著那碗粉圓良久良久,終於,他打開塑膠蓋子,拿起塑膠湯匙,開始吃。

  他沒想到自己會用這麼廉價的餐具吃這麼便宜的甜點,但這味道跟他記憶中苗大嬸煮的綠豆粉圓實在很像,吃完一口,還想再吃一口……

  「至美,這件好看嗎?會不會太暴露?」

  梁芷柔喜悅地打開試衣間的門,倏然看到西裝筆挺的未婚夫彎身在吃東西,而且吃的還是上不了 面的綠豆粉圓,她傻眼的看著他,一時無法反應。

  他究竟定怎麼了?他對食物精致的要求程度已經是挑剔級的了,更別說每次跟他用餐時,他對餐具的優劣有多麼在意,他是絕對不會用這種來路不明的廉價塑膠碗和塑膠匙吃東西的。

  可是現在,在她眼前的他,活生生就在用他不會用的劣質晶吃不精致的東西啊!這不是幻影?

  老天!這是不是失億後遺症啊?

  從婚紗店離開後,辜至美筋疲力盡的坐上由司機駕駛的賓士轎車,直接回到公司,他婉拒了梁芷柔一起吃晚餐的邀請,雖然不太禮貌,但今天的他真的沒有心情跟她約會,他只想一個人靜一靜。

  「尹司機,在前面的便利商店停一下。」快到公司的路上,他吩咐司機。

  不一會兒——「到了,總裁。」

  「你去買一手啤酒。」

  「啊?」司機錯愕的瞪大眼。

  他們高貴的總裁叫他買啤酒?是要自己喝嗎?不可能吧!

  總裁他是品紅酒的高手,當然,各種高級酒都有涉獵,還擁有私人酒窖,對酒講究得不得了的他,怎麼可能喝啤酒?

  雖然好奇不已,然而憑他的身份是沒資格過問的,他下車照吩咐買了一手啤酒。

  「尹司機,你喝過啤酒嗎?」路上,辜至美又問。

  司機受寵若驚的結巴了起來,「啊——喝、喝過啊。」

  好奇怪啊,總裁為什麼問他這個問題?總裁向來是不茍言笑,不會隨便跟員工聊天的啊。

  「啤酒的味道不錯,配鱈魚香絲一起吃很對味,剛剛忘了叫你買。」

  司機更驚訝了。

  怎麼回事啊?他們總裁不是向來最討厭魚的味道,連同跟魚有關的零食也包含在內,可是他剛剛說鱈魚香絲不錯?

  他真的是太太太、太驚訝了!

  公司到了,司機在大門口把車停下來,這可是只有總裁的座車可以這麼隨便亂停的。

  辜至美拎著一手啤酒下了車。「我今天不用車了,你回去休息吧,辛苦了。」

  「呃——呃——您、您也辛苦了。」為總裁開車開了那麼久,這是總裁第一次對他表達嘉勉之意耶,天啊!他真的是開心死了!

  辜至美拎著啤酒走進集團大樓氣派的大門內,無視於保全人員的敬禮和訝異的眼光,他坐上直達總裁室的專用電梯。

  秘書已經下班了,走進辦二室,他脫下西裝外套扔在義六利進口的深色沙發上,順手打開所有的燈。

  霎時,室內的明亮跟玻璃帷幕外的黝黑成強烈對比,他倏然關掉室內的燈,拿起下午被他擱在桌面的手機,在落地窗的角落滑坐下來,打開一罐啤酒,像跟苗大順暢飲時那般,咕嚕咕嚕的一口仰盡。

  屁股接觸地面的感覺是如此的好,住在苗家農莊的時候,他常跟火妮、苗大嬸她們席地而坐,火妮喜歡隨手拔根雜草含在嘴裏,只要有鳥飛過去,她就會用手指頭指著鳥,笑瞇了眼,為了再平凡不過的事感到開心不已。

  火妮……

  他的頭側靠在柱角上,寂寥地舉起手,在玻璃上頭寫著她的各字,心中驀然充塞著一股柔情。

  他想她,他好想她,他好想聽聽她的聲音……

  他掙扎了一下,終於還是開機了。

  他老早派人買了充電器和電池,也老早換了蓄滿電的電池,但他卻沒有勇氣開機。

  他找到相簿,叫出她的照片,看到照片裏巧笑倩兮的她,他輕嘆一聲,輕輕撫著螢幕,將手機壓在胸前。

  她一定在怪他,她一定不會原諒他,因為他是個偽君子,不敢面對自己真正感情的偽君子。

  他只想生活在他規劃好的完美裏,讓人稱羨的生活著,他不敢追求內心想要的,因為他所愛的會破壞他精心安排的完美,所以他就不愛了,他選擇了安全,因為他是辜至美。

  他身上背負著他父親的期待,他的妻子只能是各方面都完美無瑕的梁芷柔,不能是苗火妮。

  然而他卻無法不想她,他懷念跟她在一起的生活,那些日子每天都朝氣蓬勃,沒有計劃、沒有流程,一切都是隨心所欲的,睡到自然醒,吃早餐,到田裏工作……不偉大,相當平凡,卻讓他感到他在活著。

  就讓他聽聽她的聲音吧!只是跟她通一次電話不會死掉,除了婚姻他不能給她,他可以在其他方面補償她。

  比如,他可以幫助她打開有機蔬果的通路,這很簡單,他可以輕易做到,只要請跟聯通環球集團有業務往來的賣場進苗家農莊的作物就行了,他老早就該想到這點的,他現在就打電話聯絡她!

  他撥了那個老早就倒背如流的手機號碼,等待她接聽的分秒,他的心跳不斷加快。

  「喂?哪一位?」火妮含糊不清,帶著睡意。

  他差點忘了自己有把手機號碼隱藏起來,因為他怕如果不小心開機,會不小心按到撥她號碼的快速鍵。

  事實證明,他想太多了,他根本連打開這支手機的勇氣都沒有。

  他清了清喉嚨,壓抑住徵跳的心,壓抑住對她奔放的熱情,化為簡單的幾個字。「是我——光宗。」

  「哦!光宗——」火妮精神全來了,她立即從床上彈坐起來,她的心跳動,她的臉頰發熱,她整個胸口都熱烘烘的。

  她的聲音讓辜至美綻出—個久違的微笑,回到臺北的這段時間,他沒有笑過,他真的沒有笑過。

  「你睡了嗎?」他看了看時間,才九點,是臺北人夜生活的開始,但在農莊裏,這已經很晚了。

  「要睡了,但還沒,你呢?你在哪裏?」她的聲音滿溢著喜悅之情,突然接到他的電話,這是她盼望了好久的,她真的好開心!

  「我在公司裏。」

  「哦~」火妮拉長了音。「你已經回去上班了?你的身體都復元了嗎?有沒有再昏倒?」

  「沒有。」他的心緊緊一揪,有股熱淚直住眼眶裏衝,她的關心令他內疚。「我很好,你不用擔心,也幫我轉告大家,請大家別替我擔心。」

  「我知道了。」驀然,她長嘆一聲。「……我好想你,你——是不是很忙?有很多事情要處理,所以忙得都沒時間打電話給我?」

  「對不起,火妮……」他閉起眼,頭倚靠在玻璃上,清楚的感覺到他的心在淌血。「我可能再也不會回去了,因為這裏有……有我的家,我的責任。」

  「哦——」她的喉嚨哽住了,忍著淚意,她強力壓制著自己那絕望的心情,「我懂你的意思,你已經結婚了嘛,當然不能丟下老婆來找我,不然她會生氣的。」

  他微微一怔,「你——看了新聞報導?」

  他可以想像得到,當時她有多痛苦,他情願她對他破口大罵,這樣他會好過一點。

  「對啊,你老婆好漂亮,好有氣質,你們很相配。」火妮用手背拭掉眼淚,努力不讓他聽出她聲音裏的顫抖。

  他選擇了一個幾較不傷害她的方法,雖然她仍然很受傷,但起碼他是為她著想的,不是嗎?

  所以他沒說,他是因為她身份不配才沒選擇她,沒有讓她太過難堪。

  「你不怪我?」他的心緊緊一縮,她那故做輕快的態度絞痛了他的心臟,也抽痛了他的神經。

  混球!他有什麼資格這麼問?他還想聽到什麼答案?從她口中聽到祝他幸福這一類的話嗎?

  「不是你的錯,你失憶了嘛,所以才會跟我……咳!幸好一切還來得及,就讓我們回到自己原來的位置,你不要擔心了,一切都會沒事的。」

  他舉拳,一拳拳的擊向強化玻璃,心絞扭般的痛楚著。「告訴我,我要怎麼補償你?」

  該死該死該死!他就只有抱歉兩字可以說嗎?告訴她,他有多愛她!告訴她,他有多想她!說啊!

  「我說了,不是你的錯,所以不必補償,沒什麼好補償的。」

  火妮吸吸鼻子,她的眼神黯淡而淒楚,但她努力擠出一個微笑來,因為她認為,在另一端的他,透過聲音,看得到她的表情。

  「我想我還沒看見黑夜裏被愛派來的那顆星星,但我會等,總有一天找會看見,也祝福你已經找到你的星星了,好好珍惜,不要讓你的星星溜走了,也不要讓她受到傷害。」

  辜至美閉上眼睛,眼裏漾起了淚光。

  他的星星就是她,然而他卻選了大星球,而不要小星星,因為他是個大混蛋。

  這麼輕易地擺脫掉她,他應該很高興才對,為什麼他的心卻好痛?

  「對了,我可以請求你一件事嗎?」火妮問。

  「你說。」可以為她做事,他的精神全來了,他願意為她做任何事情!

  「我想請求你,可以不要在村莊裏蓋化工廠嗎?」火妮低語著,「你來過,領受過它的美好,若污染了這塊純凈的土地是多麼可惜的事,我不是為我自己才這樣請求你,我是為了村莊裏的老人家,他們老了,無力搬到別的地方,化工廠若來了,只會加速生命的老化,年輕人拿了賣地的錢遠走高飛,不會理這些老人家的,前幾天,你們公司的人又來了……」

  該死!

  他竟忘了這件事,他們怎麼可以再去逼她?他們怎麼可以對她無禮?

  「我知道了,我會盡速處理這件事,化工廠不會進駐荷塘村,我向你保證,村裏不會有所改變,一分都不會改變!」

  「謝謝你!我代替那些老人家謝謝你!」火妮感激地說。

  一時間,他們的距離拉遠了,因為她的謝字而拉遠了,辜至美的心臟隱隱作痛苦,他知道,他們真的結束了,他親手結束了。

  辜至美對著長鏡整理白色西裝,俊美的面孔上毫無笑容,甚至可以說是嚴肅凝重的,完全不見準新郎的喜悅。

  穿得一身白,他真的就像個白馬王子,這是女方母親的意見,他不甚滿意,因為他不喜歡白色,但是準岳母的意思,他才勉為其難接受他不喜歡的白色西裝。

  今天「又」是他結婚的日子,昨天還在下雨,他看見母親和香姨很煩惱的看著窗 連綿不絕的雨水,似乎很擔心上次的不幸會再重演一遍。

  然而,今天天氣放晴了,女方也不再堅持他必須去南部的梁家祖厝迎娶,路程縮短了,兩家之間只要三十分鐘的車程,接到新娘後到飯店宴客,一切都順利極了。

  「小叔叔,準備好了嗎?要出發嘍!」小俊在外面叫著,他現在已經改姓叫辜如俊,十六歲的他是個迷人的少年,長得跟辜至俊一模一樣,去年他跟父母從希臘搬到雪梨,有票洋妞老愛追著他跑。

  「可以出發了。」辜至美打開房門,看著跟他一般高的侄兒。

  小俊在他身上嗅呀嗅地,敏感地皺皺鼻子。「小叔叔,你看起來很不開心哦?是不是婚禮的細節哪裏不夠完美啊,所以你在不爽?」

  「我沒有『不爽 。」他捏捏小俊的臉頰。「還有,不要說不爽這兩個字,不好聽。」

  說完,他拉拉領帶,自顧自地下樓。

  小俊摸摸吃痛的臉頰,不可思讓地喃喃自語,「居然捏我?居然會這樣跟我玩?那個人真的是小叔叔嗎?他怎麼突然變得有人味了?」

  辜至美下了樓,迎娶車隊早在大門等候,其他人都先到飯店打點去了,他這個準新郎反倒很輕松,只要坐上車就可以了。

  「恭喜您了,總裁!」司機喜氣洋洋的打了紅色領結,胸前還別了花。

  辜至美上了車。「今天也要偏勞你了。」

  聽到上司的話,司機更是精神一振,他滑稽地行了個軍禮。「是的!沒問題!我一定會將總裁您安全地送到新娘家的。」

  車隊出發了,繞著熱鬧的市區住女方家前進,然而突然之間,車子不會動了,一輛輛全在馬路上塞著。

  司機苦惱地張望著前方,「報告總裁,塞車塞得很嚴重哪,聽聽警廣好了,如果不能過的話,恐怕就要繞路了,不然會耽誤到吉時。」

  他轉到廣播節目,找尋交通路況的播報。

  驀地,一陣熟悉的旋律傳來——

  「等等——」辜至美心裏猛然一跳。「轉回去,列前面——」

  司機不明就裏地照做。

  他仔細的聽著,倏地又聽到那熟悉的旋律。「就是這裏,停下來——」

  這首歌……

  天空的霧來得漫不經心 河水像油畫一樣安靜

  和平鴿慵懶步伐押著韻 心偷偷的放睛

  祈禱你像英勇的禁衛軍 動也不動的守護愛情

  你在回憶裏留下的腳印 是我愛的風景

  我要送你日不落的想念

  寄出代表愛的明信片

  我要送你日不落的愛戀

  心牽著心把世界走遍

  你就是慶典

  你就是晴天

  我的愛未眠

  不落的想念

  飛在你身邊

  我的愛未眠……

  這首歌是那天火妮在樹林找到他時唱的,歌詞悠悠地傳入了他心底,他無法再坐視自己的心情不理,他想當她身邊的禁衛軍,他想守護她,他想見她!他要見她!他現在就要見她!

  「尹司機,把車掉頭,不去女方家了。」他不要完美了,他要他的小星星,沒有了小星星,再完美也會變得不完美。

  「啊?」司機嘴巴張得大大的,反應不過來。

  現在不是要去娶新娘嗎?不去女方家要去哪裏?

  「上高速公路!」辜至美的心瞬間沸揚了起來。

  等我!小星星……你一定要等我!

  火妮站在花圃旁,耀祖懶洋洋地趴在一旁曬大陽,她則看著一朵三色堇,看了好久好久,到最後連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看什麼,她只是想找點事情做來分分心罷了。

  今天是光宗結婚的日子,因為他是大人物,他家又赫赫有名,臺灣的新五大家族之一,財富多得數不完,SNG車追著迎娶的禮車跑,這些在早上的新聞裏都有轉播。

  他叫辜至美,是個很高傲的男人,身為聯通環球集團的總裁,他以一絲不茍聞名於商界,更是個對完美要求很高的男人,因此他被稱為辜家的完美富豪。

  他有四個哥哥,都很出色,大哥辜至酷在美國自創公司,近年跟沙烏地王子合作,成績斐然。

  二哥辜至俊是美國羅曼史作家,個人資產上看億萬美金,三哥辜至帥經營夜店和酒莊,自有一片天,四哥辜至雅在美國開獸醫院,雖然不會暴富,但他繼承的辜家股份已足夠他用到好幾輩子之後。

  這樣家世顯赫的他,當然要跟一個足以匹配他的對象結婚,而她顯然不適合,他們是不同世界的人……

  「火妮——」淩仲芳走過來,手輕輕落在她肩上。「我想去看看勁哲種的那棵樹,你要不要一起去?」

  梅淑珠提著一籃洗好的衣物走出來,聽見兩人的對話,她鼓吹道:「去啦!去啦!天氣這麼好,去走走啦!」

  光宗今天結婚,火妮留在家裏也是多傷情而已,何苦呢?不如出去走一走,或許轉換一下,心情就不會那麼難過。

  「也好。」火妮飛快的漾開了笑容。「天氣真的很好,我也好久沒去那裏了,走吧。」

  那是勁哲哥跟她一起種在山坡上的,真的是好令人懷念,他們還把一些照片和書信埋在樹下呢,準備交代後世子孫挖出來看,不知道等她有了孫子時,她還會不會記得叫他們去挖寶?

  兩人結伴往山坡走去,安步當車,不到二十分鐘就到了。

  山坡上,綠單如茵,一望無際,樹梢的鳥語令人心情平靜,一棵枝葉茂密的大樹很是顯眼。

  看著枝葉隨風搖曳、發出沙沙聲的大樹,淩仲芳輕輕說道:「火妮,我今天是來跟勁哲說我要結婚了,請他在天上保佑我幸福、平安、快樂。」

  「你要結、結婚?」火妮有夠意外的,她霍地瞪大眼眸。「跟誰?」

  她一笑。「我的國中同學,他叫李延仁,半年前,我們在同學會上聊得很投機,然後開始交往,他在臺中開泡沫紅茶店,生意不錯,他希望結婚後,我能去店裏幫忙。」

  「哇!就是說,你要當老板娘啦?」火妮開心地牢牢握住她的雙手。「仲芳,我真替你高興!你一定會幸福的!」

  「你呢?」淩仲芳深深看著她,眼眸深處是一抹誠摯的溫柔。「你的幸福還沒溜走,現在還來得及,要不要去找回來?」

  火妮一陣愣然,「什麼意思?」

  「光宗今天結婚,不是嗎?」淩仲芳說的直接、坦白。「今天過去了,他就真的變成別人的丈夫了,到時就算你後侮也於事無補,這一後悔就是一輩子的事,你要想清楚。」

  火妮的心咚地一震,這些道理她全知道,然而事到如今,他已經作了選擇,她還能做什麼呢?

  她黯然地撇開眼,「我認為的幸福是跟他守在一起,然而這份幸福會帶給他負擔,所以我跟他……我們還是待在自己原來的位置最好,這樣誰也不會為誰受到傷害……」

  「對不起,我讓你受到傷害了!」

  男性的嗓音猛然傳入火妮耳中,她如遭雷擊地愣住,嘴唇發顫,心臟緊縮。

  「光宗!」淩仲芳驚喜不已,笑容悄悄在她唇角綻開。「看來這裏沒有我存在的餘地嘍,我走了,你們好好談一談吧。」

  她笑吟吟地走了,火妮仍不相信他會在這裏,她看著他,穿著白色西裝的他好帥啊……她炫惑不已,又驚疑不定。

  這是怎麼回事?

  他不是應該在結婚禮堂裏嗎?怎麼會在這裏?

  「你又不小心掉到我家樹林裏了嗎?」她心跳得好厲害,甚至不敢呼哎,好怕自己看到的只是他的幻影。

  辜至美一步一步,緩緩地走向她,不回答,說他自己要說的,「今天是我結婚的日子。」

  火妮一聽就心碎,她深吸一口氣,「我知道。」

  他停在她的面前,用手捧起了她的臉,深刻地看著她,發自內心地說:「如果沒有你,就算找回記憶也毫無意義,心跳在我離開荷塘村的那一刻起就停止了,我竟笨得直到現在才發現,你會原諒我的愚蠢嗎?」

  熱浪一下子就衝進她眼眶裏,她聽見自己的心跳聲,咚咚!咚咚地跳動不已。

  她哽咽地說:「我沒有怪過你,我只怕你作了這個選擇,將來會後悔……」

  他搖頭。「錯了,把你放走,我才會後悔!」

  他迅速的擁抱住她,猝不及防地吻住了她的嘴唇,吻得深入、吻得渴望!

  火妮熱烈的回應著他的吻,把這陣子想念他的所有心碎心情都付諸在這一吻之中,一筆勾銷了。

  好久之後,四唇才慢慢分開。

  他仍環抱著她,把她的頭緊緊壓在自己的胸膛上,讓她聽他激動如擂鼓的心跳聲,同樣是咚咚!咚咚!

  「婚禮怎麼辦?」火妮抬起眸來看著他,替他擔心。

  想也知道,那是個很大的爛攤子,他要怎麼收拾,女方會善罷甘休嗎?

  「我會向她好好道歉,輕率對她提出結婚的要求,是我不對。」

  「可是他們家不是有錢有勢嗎?你讓他們那麼丟臉……」

  「時間會衝淡一切。」

  「真的嗎?」

  「真的。」

  臺北儷晶玫瑰飯店是辜家旗下的飯店,裏面最豪華的雅宴廳今天舉行辜梁兩家的喜宴,席開一百桌,賓客非富即貴,用的酒是一瓶上萬元的法國紅酒,菜色則比照國宴,一桌兩萬六千元,什麼鮑、什麼翅通通應有盡有。

  然而,在即將舉行結婚儀式之前,新娘休息室卻猛地傳來一陣驚呼——

  「天哪!姨媽!芷柔不見了,她落跑了啦!就跟你說芷柔有婚前恐懼症你就不信,這下怎麼辦啦?」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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